3.3.2项目经理近 3年内(是指 2021年 11月 1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
准)至少独立完成一项三级或以上新(或改扩) (略) 工程施工业绩(单项目业绩至少包
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及交叉工程和安全设施),且单项业绩长度不小于 3km;项目经理
业绩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 (略) (略)
(略) ”并经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审核的主包已建业绩。上述证明材料中应明确
表述本项目资格审查所需的工程内容(例如工程名称、公路等级、里程长度或者里程桩号、
路面结构类型、交(竣)工时间等)。如无上述信息或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
理系统”、“ (略) (略) (略) ”上查询不到该项目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
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的,此相应业绩不予认可。
3.4 拟委任本项目的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略) 工程及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5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6 投标人近 3年内(是指 2021年 11月 1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至少独立完成一项三级或以上新(或改扩) (略) 工程施工业绩(单项目业绩至少包括: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及交叉工程和安全设施),且单项业绩长度不小于 3km;投标人的企业
业绩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 (略) (略)
(略) ”并经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审核的主包已建业绩。上述证明材料中应明确
表述本项目资格审查所需的工程内容(例如工程名称、公路等级、里程长度或者里程桩号、
路面结构类型、交(竣)工时间等)。如无上述信息或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
理系统”、“ (略) (略) (略) ”上查询不到该项目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
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的,此相应业绩不予认可。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8 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