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的不良债权推介公告202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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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的不良债权推介公告2024年8月

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不良债权推介公告(2024年8月)

受委托,我公司对下列债权推介招商,具体如下:


1、借款人郝明之,贷款起止日2018年3月26日,贷款到期日2019年3月25日,贷款金额*.00元,郝子水、董克忠、孟令禄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2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2、借款人王庆成,贷款起止日2014年07月02日至2015年06月23日,贷款金额*.00元,由宋淑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3、借款人刘纪水,贷款起止日2014年08月30日至2015年08月25日,贷款金额*.00元,由刘志峰,刘志亮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4、借款人张宗科,贷款起止日2018年04月16日至2019年04月15日,贷款金额*.00元,担保方式:信用,现结欠本金*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5、借款人李雷,贷款起止日2013年09月17日,贷款到期日2014年09月15日,贷款金额*.00元,赵春明、杨海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6、借款人韩守远,贷款起止日2011年10月31日,贷款到期日2012年10月31日,贷款金额*.00元,辛亮、韩光炬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4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7、借款人曹能宝,贷款起止日2011年11月15日,贷款到期日2012年11月14日,贷款金额*.00元,曹林、彭卫国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8、借款人王秀民,贷款起止日2007年08月22日,贷款到期日2008年07月22日,贷款金额*,卜范壮、卜范辉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9、借款人卜范壮,贷款起止日2007年08月22日,贷款到期日2008年07月22日,贷款金额*,卜范辉、王秀民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10、借款人卜范辉,(1)贷款起止日2007年08月22日,贷款到期日2008年07月22日,贷款金额*,卜范辉、王秀民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及相应利息和费用;(2)借款人卜范辉,贷款起止日2007年09月09日,贷款到期日2008年08月09日,贷款金额*.00元,王秀民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11、借款人徐爱平,贷款起止日2013年11月22日,贷款到期日2014年11月19日,贷款金额*.00元,徐爱军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36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12、借款人徐涛,(1)贷款起止日2007年08月18日,贷款到期日2008年08月18日,贷款金额*.00元,徐爱平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71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2)借款人徐涛,贷款起止日2008年08月22日,贷款到期日2009年08月22日,贷款金额*.00元,徐爱平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 .54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13、借款人韩恩峰,贷款起止日2007年08月22日,贷款到期日2008年08月22,贷款金额*.00元,韩恩通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14、借款人韩恩宝,贷款起止日2007年12月15日,贷款到期日2008年12月15日,贷款金额*.00元,韩恩通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15、借款人韩恩通,贷款起止日2007年10月04日,贷款到期日2008年10月04日,贷款金额*.00元,韩恩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16、借款人王谦,贷款起止日2018年02月12日,贷款到期日2019年02月10日,贷款金额*.00元,李明,梁慎西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17、借款人袁国梁,贷款起止日2013年3月9日,贷款到期日2014年3月8日,贷款金额*.00元,吴海东、刘刚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4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18、借款人耿良,贷款起止日2006年11月24日,贷款到期日2007年06月24日,贷款金额*.00元,张伟、郝克军、张纪坤、张刚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97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19、借款人宋兆成,贷款起止日2008年06月29日,贷款到期日2009年02月10日,贷款金额*.00元,宋兆明、宋兆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20、借款人张明坤,贷款起止日2012年05月14日,贷款到期日2013年04月20日,贷款金额*.00元,王润军、王润辉、王小善、王润新、王连合、魏守*、江玉华、宋作山、王润孝、王润诗、王润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8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21、借款人位海忠,贷款起止日2008年11月17日,贷款到期日2009年11月17日,贷款金额*.00元,信用贷款,现结欠本金*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22、借款人孟令叶,贷款起止日2008年11月27日,贷款到期日2009年11月20日,贷款金额*.00元,孟青子、孟令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23、借款人田克岭,贷款起止日2008年7月27日,贷款到期日2009年7月27日,贷款金额*.00元,孟青子、孟宪贵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42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24、借款人王孝新,贷款起止日2013年09月29日,贷款到期日2014年09月24日,贷款金额*.00元,胡继玉、张业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5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特别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相关债权的有关情况请到债权单位进行了解。

注:农商行内部人员,曾经办上述资产的政法干警、原债务(人)企业的关联人员和参 (略)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购买和变相购买。

欢迎各企业家、投资者致电了解资产详情。

联系电话:* 张经理

(略)

2024年8月7日


,海东

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不良债权推介公告(2024年8月)

受委托,我公司对下列债权推介招商,具体如下:


1、借款人郝明之,贷款起止日2018年3月26日,贷款到期日2019年3月25日,贷款金额*.00元,郝子水、董克忠、孟令禄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2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2、借款人王庆成,贷款起止日2014年07月02日至2015年06月23日,贷款金额*.00元,由宋淑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3、借款人刘纪水,贷款起止日2014年08月30日至2015年08月25日,贷款金额*.00元,由刘志峰,刘志亮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4、借款人张宗科,贷款起止日2018年04月16日至2019年04月15日,贷款金额*.00元,担保方式:信用,现结欠本金*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5、借款人李雷,贷款起止日2013年09月17日,贷款到期日2014年09月15日,贷款金额*.00元,赵春明、杨海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6、借款人韩守远,贷款起止日2011年10月31日,贷款到期日2012年10月31日,贷款金额*.00元,辛亮、韩光炬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4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7、借款人曹能宝,贷款起止日2011年11月15日,贷款到期日2012年11月14日,贷款金额*.00元,曹林、彭卫国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8、借款人王秀民,贷款起止日2007年08月22日,贷款到期日2008年07月22日,贷款金额*,卜范壮、卜范辉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9、借款人卜范壮,贷款起止日2007年08月22日,贷款到期日2008年07月22日,贷款金额*,卜范辉、王秀民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10、借款人卜范辉,(1)贷款起止日2007年08月22日,贷款到期日2008年07月22日,贷款金额*,卜范辉、王秀民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及相应利息和费用;(2)借款人卜范辉,贷款起止日2007年09月09日,贷款到期日2008年08月09日,贷款金额*.00元,王秀民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11、借款人徐爱平,贷款起止日2013年11月22日,贷款到期日2014年11月19日,贷款金额*.00元,徐爱军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36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12、借款人徐涛,(1)贷款起止日2007年08月18日,贷款到期日2008年08月18日,贷款金额*.00元,徐爱平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71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2)借款人徐涛,贷款起止日2008年08月22日,贷款到期日2009年08月22日,贷款金额*.00元,徐爱平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 .54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13、借款人韩恩峰,贷款起止日2007年08月22日,贷款到期日2008年08月22,贷款金额*.00元,韩恩通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14、借款人韩恩宝,贷款起止日2007年12月15日,贷款到期日2008年12月15日,贷款金额*.00元,韩恩通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15、借款人韩恩通,贷款起止日2007年10月04日,贷款到期日2008年10月04日,贷款金额*.00元,韩恩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16、借款人王谦,贷款起止日2018年02月12日,贷款到期日2019年02月10日,贷款金额*.00元,李明,梁慎西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17、借款人袁国梁,贷款起止日2013年3月9日,贷款到期日2014年3月8日,贷款金额*.00元,吴海东、刘刚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4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18、借款人耿良,贷款起止日2006年11月24日,贷款到期日2007年06月24日,贷款金额*.00元,张伟、郝克军、张纪坤、张刚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97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19、借款人宋兆成,贷款起止日2008年06月29日,贷款到期日2009年02月10日,贷款金额*.00元,宋兆明、宋兆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20、借款人张明坤,贷款起止日2012年05月14日,贷款到期日2013年04月20日,贷款金额*.00元,王润军、王润辉、王小善、王润新、王连合、魏守*、江玉华、宋作山、王润孝、王润诗、王润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8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21、借款人位海忠,贷款起止日2008年11月17日,贷款到期日2009年11月17日,贷款金额*.00元,信用贷款,现结欠本金*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22、借款人孟令叶,贷款起止日2008年11月27日,贷款到期日2009年11月20日,贷款金额*.00元,孟青子、孟令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23、借款人田克岭,贷款起止日2008年7月27日,贷款到期日2009年7月27日,贷款金额*.00元,孟青子、孟宪贵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42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24、借款人王孝新,贷款起止日2013年09月29日,贷款到期日2014年09月24日,贷款金额*.00元,胡继玉、张业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5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特别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相关债权的有关情况请到债权单位进行了解。

注:农商行内部人员,曾经办上述资产的政法干警、原债务(人)企业的关联人员和参 (略)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购买和变相购买。

欢迎各企业家、投资者致电了解资产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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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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