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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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双 (略) 卫生服务中心食堂外包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略) 双 (略) 卫生服务中心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24日 11:2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双港镇联东优谷总部大观2号楼1单元1101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05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略) 双港镇联东优谷总部大观2号楼1单元1101室
预算金额 ¥4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工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略) 双 (略) 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双 (略) 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老师 022-*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双港镇联东优谷总部大观2号楼1单元11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于工 *

项目概况

双 (略) 卫生服务中心食堂外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双港镇联东优谷总部大观2号楼1单元1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ZB-2024-1119

项目名称:双 (略) 卫生服务中心食堂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双 (略) 卫生服务中心食堂外包项目,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员工提供用餐服务。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外国企业参加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 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 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前 1 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 供应商须提供 2024年 01 月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至少一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 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5.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 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仪式,供应商若为法定 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加盖公 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和被授权人加盖公 章的身份证复印件;7.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 》 (财库〔2016〕125 号 )的要求,查询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 中国 ”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9. 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 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 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5日 至 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双港镇联东优谷总部大观2号楼1单元1101室

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代表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和被授权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 (略) (略) 双港镇联东优谷总部大观2号楼1单元1101室购买磋商文件,未购买磋商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双港镇联东优谷总部大观2号楼1单元11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双港镇联东优谷总部大观2号楼1单元11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双 (略) 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双 (略) 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刘老师 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双港镇联东优谷总部大观2号楼1单元1101室            

联系方式:于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工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双 (略) 卫生服务中心食堂外包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略) 双 (略) 卫生服务中心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24日 11:2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双港镇联东优谷总部大观2号楼1单元1101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05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略) 双港镇联东优谷总部大观2号楼1单元1101室
预算金额 ¥4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工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略) 双 (略) 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双 (略) 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老师 022-*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双港镇联东优谷总部大观2号楼1单元11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于工 *

项目概况

双 (略) 卫生服务中心食堂外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双港镇联东优谷总部大观2号楼1单元1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ZB-2024-1119

项目名称:双 (略) 卫生服务中心食堂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双 (略) 卫生服务中心食堂外包项目,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员工提供用餐服务。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外国企业参加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 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 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前 1 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 供应商须提供 2024年 01 月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至少一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 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5.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 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仪式,供应商若为法定 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加盖公 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和被授权人加盖公 章的身份证复印件;7.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 》 (财库〔2016〕125 号 )的要求,查询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 中国 ”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9. 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 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 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5日 至 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双港镇联东优谷总部大观2号楼1单元1101室

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代表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和被授权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 (略) (略) 双港镇联东优谷总部大观2号楼1单元1101室购买磋商文件,未购买磋商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双港镇联东优谷总部大观2号楼1单元11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双港镇联东优谷总部大观2号楼1单元11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双 (略) 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双 (略) 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刘老师 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双港镇联东优谷总部大观2号楼1单元1101室            

联系方式:于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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