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灾保险项目采购需求论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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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灾保险项目采购需求论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略) 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对巨灾保险项目项目进行采购。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于2024年11月24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 (略) 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二、项目名称:巨灾保险项目

三、预算金额:(略)元

最高限价:(略)元

四、采购需求论证事项: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三)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四)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五)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论证意见(后附)

六、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略) 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 (略) (略) 69号

联 系 人:司先生

联系方式: 0351-(略)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西京玮 (略)

地址: (略) (略) 56号诚泰商务中心13层1302号

项目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略)

附件:专家论证意见表

项目名称

巨灾保险项目

采购人名称

(略) 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采购内容

按照山西省委省政府、 (略) 政府关于全面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的工作部署,积 (略) 城乡居民地震等巨灾保险试点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巨灾保险制度,分散风险,我市居民在遭遇破坏性地震及其引起的海啸、火灾、火山爆发、爆炸、地陷、地裂、泥石流、滑坡、堰塞湖及大坝决堤造成的水淹,以及暴雨、洪水、暴风、突发性滑坡、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等灾害后,由保险公司承担发生自然灾害过程中造成的财产损失以及人身伤亡赔偿。

预算金额

(略)元

最高限价

(略)元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论证依据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论证事项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三)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四)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五)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姓名

职称

单位

赵晨辉

会计师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 (略)

赵翔

副教授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

冯健美

高级经济师

山西省能源 (略) 域合作中心

王英

高级经济师

(略) 环卫产业管理中心

黄娟

律师

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

专家论证意见汇总

本项目采购需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项目落实了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采购内容可以实现服务功能和服务目标,能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符合履约验收的有关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明确。本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为有效分散风险,提升赔付能力,建议适当增加共保体成员数量。


附件信息: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略) 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对巨灾保险项目项目进行采购。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于2024年11月24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 (略) 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二、项目名称:巨灾保险项目

三、预算金额:(略)元

最高限价:(略)元

四、采购需求论证事项: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三)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四)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五)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论证意见(后附)

六、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略) 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 (略) (略) 69号

联 系 人:司先生

联系方式: 0351-(略)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西京玮 (略)

地址: (略) (略) 56号诚泰商务中心13层1302号

项目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略)

附件:专家论证意见表

项目名称

巨灾保险项目

采购人名称

(略) 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采购内容

按照山西省委省政府、 (略) 政府关于全面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的工作部署,积 (略) 城乡居民地震等巨灾保险试点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巨灾保险制度,分散风险,我市居民在遭遇破坏性地震及其引起的海啸、火灾、火山爆发、爆炸、地陷、地裂、泥石流、滑坡、堰塞湖及大坝决堤造成的水淹,以及暴雨、洪水、暴风、突发性滑坡、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等灾害后,由保险公司承担发生自然灾害过程中造成的财产损失以及人身伤亡赔偿。

预算金额

(略)元

最高限价

(略)元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论证依据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论证事项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三)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四)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五)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姓名

职称

单位

赵晨辉

会计师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 (略)

赵翔

副教授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

冯健美

高级经济师

山西省能源 (略) 域合作中心

王英

高级经济师

(略) 环卫产业管理中心

黄娟

律师

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

专家论证意见汇总

本项目采购需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项目落实了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采购内容可以实现服务功能和服务目标,能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符合履约验收的有关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明确。本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为有效分散风险,提升赔付能力,建议适当增加共保体成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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