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属公用人防工程应急抢修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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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属公用人防工程应急抢修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市直属公用人防工程应急抢修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民防监督管理事务中心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24日 20:2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1:0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略) 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05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略) (略) 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预算金额 ¥30.(略)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倩
项目联系电话 (略)
采购单位 (略) 民防监督管理事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59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老师(略)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黄倩/韩贞(略)/(略)

项目概况

市直属公用人防工程应急抢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略) 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ZB(略)

项目名称:市直属公用人防工程应急抢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略)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略)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市直属公用人防工程应急抢修项目的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强制采购在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以“★”标注的品目。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4)本项目切实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略) (略) 《关于印发〈 (略)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采〔202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5日 至 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9: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略) 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方式:现场审核通过后现金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9: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至上海 (略) 参加报名,报名同时请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相关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民防监督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593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联系方式:黄倩/韩贞(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倩

电 话:  (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市直属公用人防工程应急抢修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民防监督管理事务中心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24日 20:2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1:0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略) 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05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略) (略) 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预算金额 ¥30.(略)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倩
项目联系电话 (略)
采购单位 (略) 民防监督管理事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59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老师(略)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黄倩/韩贞(略)/(略)

项目概况

市直属公用人防工程应急抢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略) 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ZB(略)

项目名称:市直属公用人防工程应急抢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略)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略)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市直属公用人防工程应急抢修项目的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强制采购在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以“★”标注的品目。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4)本项目切实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略) (略) 《关于印发〈 (略)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采〔202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5日 至 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9: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略) 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方式:现场审核通过后现金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9: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至上海 (略) 参加报名,报名同时请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相关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民防监督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593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联系方式:黄倩/韩贞(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倩

电 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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