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清市聚和兴城园林绿化及室外管网项目关于物资室外配套采暖管采购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临清市聚和兴城园林绿化及室外管网项目关于物资室外配套采暖管采购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城建/北京公司/临清聚和兴城项目
发布时间:2024-11-25 09:24:34
投标截至时间:2024-12-03 15:00:00
内容: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2 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产(略)的生产能力,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3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略)人民币。

2.4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获得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

2.5 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为中大型企业服务\个项目以上同类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6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略) 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 (略) 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 (略) 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2.8 其他: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 (略) 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略) , (略)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城建/北京公司/临清聚和兴城项目
发布时间:2024-11-25 09:24:34
投标截至时间:2024-12-03 15:00:00
内容: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2 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产(略)的生产能力,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3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略)人民币。

2.4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获得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

2.5 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为中大型企业服务\个项目以上同类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6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略) 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 (略) 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 (略) 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2.8 其他: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 (略) 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略) , (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