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专项调整资金项目和拟支持项目的公示
按照《长株潭一体化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经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拟将2023年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专项结余资金调整支持3个相关项目(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4年11月25日至11月27日。
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真实性、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是否存在重复申报、多头申报、套取国家资金等情况,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省发改委提出反馈意见。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湖南省 (略) 域处,0731-*,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8号湖南省 (略) 域处(邮编 *)
附件:2023年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专项调整资金和拟支持项目
2024年11月23日
附件
2023年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专项调整资金项目和拟支持项目
一、拟调整资金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单位 | 拟调整资金 |
1 | (略) 圈临空(长株) (略) 规划 | 省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事务中心 | 80 |
2 | 2023年长株潭一体化发展资金安排省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事务中心项目结余资金 | 省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事务中心 | 30.47 |
3 | 长株潭绿心生态价值提升方案编制项目 | 省发展改革委 | 153.22 |
二、拟支持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单位 | 拟安排资金 |
1 | 2024年 (略) 相关规划审查及建设项目准入核查技术服务 | 省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事务中心 | 78 |
2 | 长株潭生态绿心国土空间规划实时监测展示系统 | 省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事务中心 | 30 |
3 | 2023年长株潭一体化发展资金绩效评价第三方服务 | 省发展改革委 | 3 |
按照《长株潭一体化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经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拟将2023年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专项结余资金调整支持3个相关项目(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4年11月25日至11月27日。
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真实性、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是否存在重复申报、多头申报、套取国家资金等情况,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省发改委提出反馈意见。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湖南省 (略) 域处,0731-*,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8号湖南省 (略) 域处(邮编 *)
附件:2023年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专项调整资金和拟支持项目
2024年11月23日
附件
2023年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专项调整资金项目和拟支持项目
一、拟调整资金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单位 | 拟调整资金 |
1 | (略) 圈临空(长株) (略) 规划 | 省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事务中心 | 80 |
2 | 2023年长株潭一体化发展资金安排省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事务中心项目结余资金 | 省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事务中心 | 30.47 |
3 | 长株潭绿心生态价值提升方案编制项目 | 省发展改革委 | 153.22 |
二、拟支持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单位 | 拟安排资金 |
1 | 2024年 (略) 相关规划审查及建设项目准入核查技术服务 | 省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事务中心 | 78 |
2 | 长株潭生态绿心国土空间规划实时监测展示系统 | 省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事务中心 | 30 |
3 | 2023年长株潭一体化发展资金绩效评价第三方服务 | 省发展改革委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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