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废旧房屋拆除作业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废旧房屋拆除作业 二、项目编号:2024-JQSWYJ-G4001 三、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见附件表格。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成立1年以上;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或提供本单位的财务报表,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或承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成立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书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并提供书面声明(包括 (略) 、 (略)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经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持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建造师的职业资格。 ※(七)报价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询价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 (略) 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至 2024年11月28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6:3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辽宁省 (略)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2月02日 16: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 17:00 (三)投标地点: 辽宁省 (略) (四)提交方式:线下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17:00 (二)开标地点: 辽宁省 (略)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 需要现场踏勘 2024年11月28日 下午16:30参加现场踏勘,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二级建造师的职业资格证书。 (二)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询价文件。 ※(三)询价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白先生,赵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辽宁省 (略)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废旧房屋拆除作业 二、项目编号:2024-JQSWYJ-G4001 三、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见附件表格。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成立1年以上;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或提供本单位的财务报表,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或承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成立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书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并提供书面声明(包括 (略) 、 (略)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经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持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建造师的职业资格。 ※(七)报价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询价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 (略) 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至 2024年11月28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6:3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辽宁省 (略)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2月02日 16: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 17:00 (三)投标地点: 辽宁省 (略) (四)提交方式:线下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17:00 (二)开标地点: 辽宁省 (略)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 需要现场踏勘 2024年11月28日 下午16:30参加现场踏勘,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二级建造师的职业资格证书。 (二)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询价文件。 ※(三)询价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白先生,赵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辽宁省 (略)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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