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卫星电视接收设备征求意见 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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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卫星电视接收设备征求意见 第二次招标公告

我单位拟对便携式卫星电视接收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 (略) 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便携式卫星电视接收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技术参数、要求:

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2024年11月29日

五、反馈渠道

(一)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截至11月29日17时前)将技术参数建议以书面方式通过专人送达或传真(010-#)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站。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必要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如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请按照相关要求递交: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反馈资料;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技术参数建议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q.com。

(二)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采购单位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收到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地址:海运仓大厦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2024年11月25日


(略) 址下载附件

我单位拟对便携式卫星电视接收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 (略) 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便携式卫星电视接收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技术参数、要求:

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2024年11月29日

五、反馈渠道

(一)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截至11月29日17时前)将技术参数建议以书面方式通过专人送达或传真(010-#)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站。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必要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如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请按照相关要求递交: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反馈资料;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技术参数建议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q.com。

(二)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采购单位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收到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地址:海运仓大厦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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