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中心运营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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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中心运营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略)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

三、技术规格

购买中心运营硬件投入和中心日常运营及维修维护等服务采购要求

1、按照孵化中心的日常运营管理要求,对审批入驻单位进行日常管理,并提供办公场地和会议洽谈场地;对水电进行减免和提供公共环境卫生及物业管理等工作所需的后勤服务;并对中心投入资产、日常用品、基础设备等进行常态化登记管理。

2、按照有关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对运营经费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做好资金使用文件材料的建档和保存,自觉接受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财政部门及其它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3、对入驻单位孵化情况进行综合绩效评估,按季度对孵化中心的运营情况进行总结,按要求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4、严格执行退役军人及其孵化工作的宣传展示和其他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服务事项。

(二) (略)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建立的人力资源相关服务采购要求。

1、按要求进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摸底工作,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台账,并每季度进行更新。

2、对摸排的名单持续跟踪服务,建立有关工作台账。对未就业人员进行五次以上电话咨询,即为退役军人开展“五到位”服务,即为每个未就业退役军人开展“信息确认到位、岗位推荐到位、职业规划到位、系统培训到位、跟踪服务到位”工作。

3、按照摸底的就业创业服务台账为未就业人员1:3比例提供岗位,积极开展线下招聘活动(线下不少于2场大型专场招聘会、相关小而精的招聘会不少于4场),确保当年度退役军人就业率达90%以上,力争实现登记在册退役军人及其家属全部就业。

4、做好相关线上“ (略) ”等相关工作的维护与管理,包括美工、技术和文案制作等。 (略) 业务即时需求,24小时* (略) 功能更新,打造全天候24小时的线上招聘活动。

5、积极开展就业专题活动,每季度不少于一场就业创业公益培训活动。(如职业规划、面试技巧等就业指导和公考考前公益类型的培训等)

(三)购买鼓励和扶持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开展的系列服务采购要求。

1、孵化中心内的孵化企业或团队至少10家以上。

2、 (略) 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台账,进一步鼓 (略) 退役军人创新创业,挖掘符合要求的企业(项目)入驻孵化中心。

3、 (略) 有创业项目的退役军人及入驻企业、团队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协助协调有关部门为入驻企业和退役军人创办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提供能力建设、 (略) 、项目资助、服务推广、融资、法务、税务、财务管理咨询等一站式配套服务,并搭建信息共享、活动宣传、社区支持、 (略) 支持。加强培育指导服务,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文化沙龙或关培训活动(如政策宣讲,能力建设、负责人培训,融资、法务咨询服务等沙龙活动)。

(四)购买聘请就业创业专家导师团队退役军人和入驻单位提供相关服务指导采购要求。

1、建立一支管理有序的就业创业专家导师团队(不少于20人);

2、为入驻单位和有创业项目的退役军人团队或个人提供信息资讯服务,帮助其拓展资源,建立 (略) 络。

3、为入驻单位和有创业项目的退役军人团队或个人提供战略规划、项目设计与管理、融资等专业指导,提升其项目发展和运营能力。

4、帮助入驻单位和有创业项目的退役军人团队或个人建立自我学证书或社会工作专业的相关资质。分别为管理总负责人1人,人力资源、行政和前台接待2人,网络运维服务1人(可兼职),财务1人(可兼职),保洁1人(可兼职)。

工作人员分工为:

管理总负责人职能职责为:负责中心运营服务全面工作,严格按要求执行整体运营服务工作。(1)负责指导中心整体建设运营服务工作,指导入驻企业运营等服务工作;(2)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就业相关工作;(3)负责开展退役军人创新创业活动;(4)负责就业创业专家导师团队工作开展指导和联络;(5)做好相关政策解读或答疑。

人力资源、行政和前台接待职能职责为:(1)负责人力资源中心日常运行行政管理等工作;(2) (略)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等相关服务工作;(3)负责前台接待、讲解等工作;(4)做好台账摸底,开展好“五到位”服务;(5)按要求组织开展好就业创业公益培训和线下招聘会,实现退役军人的高质量就业。

网络运维服务职能职责为:(1)搞好“ (略) ”的运营等相关工作;(2) (略) 站运维工作,确保安全;(3)做好线上招聘等服务工作,及时回复相关信息。

财务人员职能职责为:(1)按照有关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对孵化中心基地运营经费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2)并做好资金使用文件材料的建档和保存,自觉接受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财政部门及其它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保洁人员职能职责:负责中心基地公共部位日常卫生保洁工作,确保干净整洁。

2、负责该项工作的专职人员需具备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守职业操守及管理制度,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工作能力, (略) 运营,能运用专业的方法和技巧,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解决实际问题。(提供符合本条要求的社保、职称或学历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

3、成交供应商应当熟悉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4、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工作日有2名工作人员和其他重要时点有3名工作人员在孵化中心运营办公。

特别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当租赁由服务采购方指定的场所办公和开展服务,负责进行孵化中心运营的二次装饰,以及为孵化中心运营提供和配备有关办公设施设备(包括办公桌椅、电脑、打印复印设备、沙发、文件柜等)及第一次装修分摊费用,并能满足孵化中心运营日常工作和入壳孵化的退役军人办公需要,并承担房屋租金、水电物管、接待、宣传等相关费用。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和地点 :按采购人要求

五、服务标准

服务期限:1年,其余按技术规格与要求执行。

六、验收标准

1)验收主体:(略)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是 √否

是否邀请专家:□是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是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略) (略) 《关于转发的通知》(浏财函(2024)5号)要求,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技术响应内容。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响应内容。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商务响应内容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6)履约验收标准:

(略) (略) 《关于转发的通知》(浏财函(2024)5号)要求,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其他要求

1、本合同采用总额费用包干形式。

2、付款方式:费用采取分期支付,第一次付款:在项目交接完毕,经全面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5%;第二次付款:在项目运营完成半年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项目运营结束经(略)方认可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5%。

3、本项目报价包含招标范围内确定需要孵化中心的场地建设分摊和运营(含场地租赁费用、二次装饰费用、宣传招待费用、维护维修费用、物业管理费用、配套办公设施设备、运转资金、评估费用)及其它与服务相关的一切费用。

4、投标人在投标前,对现有场地须踏勘,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功能及要求:

(略)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

三、技术规格

购买中心运营硬件投入和中心日常运营及维修维护等服务采购要求

1、按照孵化中心的日常运营管理要求,对审批入驻单位进行日常管理,并提供办公场地和会议洽谈场地;对水电进行减免和提供公共环境卫生及物业管理等工作所需的后勤服务;并对中心投入资产、日常用品、基础设备等进行常态化登记管理。

2、按照有关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对运营经费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做好资金使用文件材料的建档和保存,自觉接受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财政部门及其它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3、对入驻单位孵化情况进行综合绩效评估,按季度对孵化中心的运营情况进行总结,按要求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4、严格执行退役军人及其孵化工作的宣传展示和其他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服务事项。

(二) (略)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建立的人力资源相关服务采购要求。

1、按要求进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摸底工作,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台账,并每季度进行更新。

2、对摸排的名单持续跟踪服务,建立有关工作台账。对未就业人员进行五次以上电话咨询,即为退役军人开展“五到位”服务,即为每个未就业退役军人开展“信息确认到位、岗位推荐到位、职业规划到位、系统培训到位、跟踪服务到位”工作。

3、按照摸底的就业创业服务台账为未就业人员1:3比例提供岗位,积极开展线下招聘活动(线下不少于2场大型专场招聘会、相关小而精的招聘会不少于4场),确保当年度退役军人就业率达90%以上,力争实现登记在册退役军人及其家属全部就业。

4、做好相关线上“ (略) ”等相关工作的维护与管理,包括美工、技术和文案制作等。 (略) 业务即时需求,24小时* (略) 功能更新,打造全天候24小时的线上招聘活动。

5、积极开展就业专题活动,每季度不少于一场就业创业公益培训活动。(如职业规划、面试技巧等就业指导和公考考前公益类型的培训等)

(三)购买鼓励和扶持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开展的系列服务采购要求。

1、孵化中心内的孵化企业或团队至少10家以上。

2、 (略) 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台账,进一步鼓 (略) 退役军人创新创业,挖掘符合要求的企业(项目)入驻孵化中心。

3、 (略) 有创业项目的退役军人及入驻企业、团队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协助协调有关部门为入驻企业和退役军人创办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提供能力建设、 (略) 、项目资助、服务推广、融资、法务、税务、财务管理咨询等一站式配套服务,并搭建信息共享、活动宣传、社区支持、 (略) 支持。加强培育指导服务,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文化沙龙或关培训活动(如政策宣讲,能力建设、负责人培训,融资、法务咨询服务等沙龙活动)。

(四)购买聘请就业创业专家导师团队退役军人和入驻单位提供相关服务指导采购要求。

1、建立一支管理有序的就业创业专家导师团队(不少于20人);

2、为入驻单位和有创业项目的退役军人团队或个人提供信息资讯服务,帮助其拓展资源,建立 (略) 络。

3、为入驻单位和有创业项目的退役军人团队或个人提供战略规划、项目设计与管理、融资等专业指导,提升其项目发展和运营能力。

4、帮助入驻单位和有创业项目的退役军人团队或个人建立自我学证书或社会工作专业的相关资质。分别为管理总负责人1人,人力资源、行政和前台接待2人,网络运维服务1人(可兼职),财务1人(可兼职),保洁1人(可兼职)。

工作人员分工为:

管理总负责人职能职责为:负责中心运营服务全面工作,严格按要求执行整体运营服务工作。(1)负责指导中心整体建设运营服务工作,指导入驻企业运营等服务工作;(2)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就业相关工作;(3)负责开展退役军人创新创业活动;(4)负责就业创业专家导师团队工作开展指导和联络;(5)做好相关政策解读或答疑。

人力资源、行政和前台接待职能职责为:(1)负责人力资源中心日常运行行政管理等工作;(2) (略)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等相关服务工作;(3)负责前台接待、讲解等工作;(4)做好台账摸底,开展好“五到位”服务;(5)按要求组织开展好就业创业公益培训和线下招聘会,实现退役军人的高质量就业。

网络运维服务职能职责为:(1)搞好“ (略) ”的运营等相关工作;(2) (略) 站运维工作,确保安全;(3)做好线上招聘等服务工作,及时回复相关信息。

财务人员职能职责为:(1)按照有关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对孵化中心基地运营经费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2)并做好资金使用文件材料的建档和保存,自觉接受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财政部门及其它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保洁人员职能职责:负责中心基地公共部位日常卫生保洁工作,确保干净整洁。

2、负责该项工作的专职人员需具备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守职业操守及管理制度,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工作能力, (略) 运营,能运用专业的方法和技巧,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解决实际问题。(提供符合本条要求的社保、职称或学历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

3、成交供应商应当熟悉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4、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工作日有2名工作人员和其他重要时点有3名工作人员在孵化中心运营办公。

特别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当租赁由服务采购方指定的场所办公和开展服务,负责进行孵化中心运营的二次装饰,以及为孵化中心运营提供和配备有关办公设施设备(包括办公桌椅、电脑、打印复印设备、沙发、文件柜等)及第一次装修分摊费用,并能满足孵化中心运营日常工作和入壳孵化的退役军人办公需要,并承担房屋租金、水电物管、接待、宣传等相关费用。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和地点 :按采购人要求

五、服务标准

服务期限:1年,其余按技术规格与要求执行。

六、验收标准

1)验收主体:(略)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是 √否

是否邀请专家:□是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是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略) (略) 《关于转发的通知》(浏财函(2024)5号)要求,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技术响应内容。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响应内容。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商务响应内容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6)履约验收标准:

(略) (略) 《关于转发的通知》(浏财函(2024)5号)要求,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其他要求

1、本合同采用总额费用包干形式。

2、付款方式:费用采取分期支付,第一次付款:在项目交接完毕,经全面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5%;第二次付款:在项目运营完成半年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项目运营结束经(略)方认可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5%。

3、本项目报价包含招标范围内确定需要孵化中心的场地建设分摊和运营(含场地租赁费用、二次装饰费用、宣传招待费用、维护维修费用、物业管理费用、配套办公设施设备、运转资金、评估费用)及其它与服务相关的一切费用。

4、投标人在投标前,对现有场地须踏勘,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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