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公司含长阳公司年度高压、次高压燃气工程施工单位招标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宜都公司含长阳公司年度高压、次高压燃气工程施工单位招标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宜都公司(含长阳公司)年度高压、次高压燃气工程施工单位招标项目(第二次) | ||
项目编号: | 241(略)A | ||
项目地址: | (略)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 ||
项目概况: | 宜都公司(含长阳公司)年度燃气建设工程高压、次高压施工,其中宜都产教融合园次高压迁改工程约(略)元、红(略)线次高压燃气管道改造工程约(略)元,以及2年内其他计划外的次高压迁、改、移作业预估金额(略)元。 | ||
公告名称: | 宜都公司(含长阳公司)年度高压、次高压燃气工程施工单位招标项目(第二次) | ||
公告发布媒体 | (略) ,中 (略)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宜 (略) | ||
交货期(天): | 730 | ||
交货期说明: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项目执行达到预算上限,具体单项工程工期以建设单位下达的书面订单为准。 | ||
招标/采购范围: | 宜都公司(含长阳公司)年度燃气建设工程高压、次高压施工,其中宜都产教融合园次高压迁改工程约(略)元、红(略)线次高压燃气管道改造工程约(略)元,以及2年内其他计划外的次高压迁、改、移作业预估金额(略)元。 |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投标文件须提供:总公司(机构)独家授权委托书原件、总公司(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应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类)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应证书复印件。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次高压或高压燃气管道工程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标的、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和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等必要证明材料。 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人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招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股东关系构成表》及《关联关系承诺函》。 6、本项目要求配备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提供项目经理相应有效的资格证书并同时提供由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保证明( (略) (略) 出具的投标截止之日前最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如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可向前顺延一个月)。 | ||
联系人: | 龚女士 | ||
联系电话: | 0717-(略) |
项目名称: | 宜都公司(含长阳公司)年度高压、次高压燃气工程施工单位招标项目(第二次) | ||
项目编号: | 241(略)A | ||
项目地址: | (略)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 ||
项目概况: | 宜都公司(含长阳公司)年度燃气建设工程高压、次高压施工,其中宜都产教融合园次高压迁改工程约(略)元、红(略)线次高压燃气管道改造工程约(略)元,以及2年内其他计划外的次高压迁、改、移作业预估金额(略)元。 | ||
公告名称: | 宜都公司(含长阳公司)年度高压、次高压燃气工程施工单位招标项目(第二次) | ||
公告发布媒体 | (略) ,中 (略)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宜 (略) | ||
交货期(天): | 730 | ||
交货期说明: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项目执行达到预算上限,具体单项工程工期以建设单位下达的书面订单为准。 | ||
招标/采购范围: | 宜都公司(含长阳公司)年度燃气建设工程高压、次高压施工,其中宜都产教融合园次高压迁改工程约(略)元、红(略)线次高压燃气管道改造工程约(略)元,以及2年内其他计划外的次高压迁、改、移作业预估金额(略)元。 |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投标文件须提供:总公司(机构)独家授权委托书原件、总公司(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应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类)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应证书复印件。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次高压或高压燃气管道工程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标的、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和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等必要证明材料。 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人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招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股东关系构成表》及《关联关系承诺函》。 6、本项目要求配备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提供项目经理相应有效的资格证书并同时提供由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保证明( (略) (略) 出具的投标截止之日前最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如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可向前顺延一个月)。 | ||
联系人: | 龚女士 | ||
联系电话: | 0717-(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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