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经济开发区沛龙公路沟水质自动检测站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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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经济开发区沛龙公路沟水质自动检测站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沛县经 (略) (略) 沟水质自动检测站建设项目
品目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采购单位 江苏沛县经 (略) 管理委员会
(略) 域 沛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12:1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1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苏采云系统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09:30
开标地点 开标评标室
预算金额 ¥5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丽
项目联系电话 0516-#
采购单位 江苏沛县经 (略) 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交叉口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徐州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沛县华西格林春天74幢2单元00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丽

项目概况

沛县经 (略) (略) 沟水质自动检测站建设项目 JSZC-#-XZCT-G2024-003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19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XZCT-G2024-0035

项目名称:沛县经 (略) (略) 沟水质自动检测站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5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预算金额58 万元人民币,不接受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

采购需求:

沛县经 (略) (略) 沟水质自动检测站建设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日后, 30 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并安装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

售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1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1、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北京时间09时30分前。

2、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略) 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刘丽 联系电话:0516-#

地址: (略) (略) 南门对过。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意向链接:

http://**-#f-b2fb-86ffdca#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沛县经 (略) 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 (略) (略) 交叉口

联系人:杜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南门对过

联系人:刘丽

联系电话: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丽

电话:0516-#



附件:JSZC-#-XZCT-G2024-0035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沛县经 (略) (略) 沟水质自动检测站建设项目
品目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采购单位 江苏沛县经 (略) 管理委员会
(略) 域 沛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12:1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1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苏采云系统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09:30
开标地点 开标评标室
预算金额 ¥5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丽
项目联系电话 0516-#
采购单位 江苏沛县经 (略) 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交叉口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徐州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沛县华西格林春天74幢2单元00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丽

项目概况

沛县经 (略) (略) 沟水质自动检测站建设项目 JSZC-#-XZCT-G2024-003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19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XZCT-G2024-0035

项目名称:沛县经 (略) (略) 沟水质自动检测站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5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预算金额58 万元人民币,不接受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

采购需求:

沛县经 (略) (略) 沟水质自动检测站建设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日后, 30 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并安装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

售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1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1、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北京时间09时30分前。

2、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略) 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刘丽 联系电话:0516-#

地址: (略) (略) 南门对过。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意向链接:

http://**-#f-b2fb-86ffdca#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沛县经 (略) 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 (略) (略) 交叉口

联系人:杜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南门对过

联系人:刘丽

联系电话: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丽

电话: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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