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3标段洋门1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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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3标段洋门1标

安福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3标段(洋门1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变更

安福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3标段(洋门1标)中标公示期间,安福县洋门乡人民政府、安福县 (略) 收到投诉函,第一中选排序人四川 (略)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牟俊谊未在江西住建云进行登记水利B证且电子投标文件未上传建造师牟俊谊水利B证,经专家委员会复评,查证情况属实,取消其中标资格;第二中选排序人 (略) 拟派技术负责人李季,有其他在建工程,经查证情况属实,因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取消其中标资格。本次变更中标排序公示如下:

第一排序人:

江西 (略)

投标报价:

(略).30元

承诺工期:

134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张文泉

注册证号:

赣 (略)0

技术负责人:

张林芳

专职安全员:

李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次公示中

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起始日期为: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8日,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请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 (略) 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和程序。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投诉书, (略) 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 (略) 理。否则不予受理。向如下单位投诉:

招标监督单位:安福县 (略) 0796-(略)

招标人:安福县洋门乡人民政府 刘先生 (略)

安福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3标段(洋门1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变更

安福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3标段(洋门1标)中标公示期间,安福县洋门乡人民政府、安福县 (略) 收到投诉函,第一中选排序人四川 (略)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牟俊谊未在江西住建云进行登记水利B证且电子投标文件未上传建造师牟俊谊水利B证,经专家委员会复评,查证情况属实,取消其中标资格;第二中选排序人 (略) 拟派技术负责人李季,有其他在建工程,经查证情况属实,因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取消其中标资格。本次变更中标排序公示如下:

第一排序人:

江西 (略)

投标报价:

(略).30元

承诺工期:

134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张文泉

注册证号:

赣 (略)0

技术负责人:

张林芳

专职安全员:

李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次公示中

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起始日期为: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8日,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请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 (略) 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和程序。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投诉书, (略) 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 (略) 理。否则不予受理。向如下单位投诉:

招标监督单位:安福县 (略) 0796-(略)

招标人:安福县洋门乡人民政府 刘先生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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