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中小学校幼儿园招生人学工作方案》的说明
?一、制定的背景、依据及出台目的
为切 (略) “高效办成一件事”中“教育入学一件事”和我省“机器管招生”工作要求,实现招生全过程数字化管理让数据“ (略) ”,人民群众“少跑动”甚至“零跑动”,逐步实现“一网通办”和招生过程数字化管理,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干扰,做到可追溯、可核查、可监督,增强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性、透明度和公信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琼教基〔2024〕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中小学校(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2024年5月27日已征求了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政 (略) 、 (略) 、 (略) 、 (略) 、海南核电、华能海南昌江核电、县一小、昌江中学等 42 家单位意见,其中反馈无意见8条,反馈修改意见11条,其余逾期未反馈意见。已修订形成了《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中小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方案》”)。2024年6月 20日经县政府专题会审议,原则通过
《方案》将 2023 年分别印发的《昌江黎族自治县 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昌江黎族自治县 2023 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以及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招生方案进行整合成一个方案《昌江黎族自治县 2024年中小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除县特殊教育学校外其余方案不在单独印发。
二、主要内容
(一)关于招生的基本原则
《方案》明确了招生工作的四个基本原则: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公办民办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原则;统筹兼顾,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二)关于招生对象
《方案》明确了幼儿园招收截止2024年8月31日(含 31日)年满三周岁的适龄儿童,严禁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园,小学一年级招收截止2024年8月31日(含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严禁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七年级招收具有本县学籍的 2024 年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
(三)关于招生办法
1.入学分类及条件
(1)《方案》明确了教育优待对象,含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病故军人或伤残警察子女,退出现役1年内(以退役命令为准)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等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人员子女;海南核电、华能海南昌江核电职工子女和本校(园)教师子女的申报条件和途径,入学安置的方式。
(2)为方便识别入学申报和招生,将教育优待对象和本校(园)教师子女以外的幼儿园小班、小学一 (略) 入学对象划分为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并按相应的条件进行申报。重点解决了 2023年招生过程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如:①第一类入学对象规定为 (略) 户籍,且登记在同一户口簿上的父母或亲属名下 (略) 域内有稳定住房(稳定住房指自建房:购买的保障性住房、商品房、单位集资房或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单位集体住房等),并入住的入学对象。第一类主要确保户籍登记地址和住房地址的一致性; (略) 户籍地址与住房地址不一致的情形统一划入第二类入学对象进行申报。第二类主要以户籍登记地址为主要申报条件划定 (略) ,③将本 (略) 户籍或非本县户籍,登记在同一户口簿上的父母或亲属名下 (略) 域内有稳定住房的情形统一划入第三类入学对象进行申报。第三类主要以稳定住房为主要申报条件划定 (略) , (略) 分县内、县外户籍,④将 2023年的第四类和第五类进行整合,即本 (略) 户籍或非本县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一划入第四类入学对象进行申报,主要以租赁住房 (略) 划定申报学 (略) 分县内、县外户籍。
(3)《方案》进一步优化了申报入学的条件,对需要核验的材料进行了简化,明确了相关材料核验的职能单位,为学生家长申报入学提供更加清晰、便捷的操作指导。
(4)招生入学旨在保障 (略) 常驻适龄儿童少年就近申报入学,同时也避免因入学申报出现短期户籍大量迁移的情况对入住情况做如下规定:①第一类、第三类入学对象中规定居住自建房、购买的保障性住房、商品房的入学对象截止申报时间,房屋应交付使用并入住;规定居住单位集资房、公共租赁住房单位集体住房的入学对象,户籍于2024年6月30日前(含 30日)迁入,须与 (略) 集体户登记一致,且截止申报时间入住满三个月。②第四类入学对象规定截止申报时间须入住满三个月③申报的入学对象如户籍迁入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后迁入现居住地的,以迁入前户籍登记地址为准。
2.招生范围和计划。《方案》根据本地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公办学校(园)招生入学 (略) 范围,按照免试入学升学的规定, (略) 申报登记入学、学校对口直升等方式入学, (略) 域之间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全面取消各类学校的自主招生计划,各类学校、幼儿园按标准班额执行计划招生。
(1)幼儿园小班招生,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教育优待对象本园教师子女入学安置后,实 (略) 域范围内申报招生方式入学。明确芒果幼儿园只招收 (略) 域内符合条件的第一类的适龄儿童;新增了矿建分园、河北分园、矿山分园、红林分园、红田分园、霸王岭分园、桃李分园、好清分园、片石分园等9所公办幼儿园分园的招生计划,主要以招收小班适龄儿童为主;民办幼儿园按照创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的要求,结合办园条件和师生比达标等条件执行计划招生(2)小学一年级招生,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教育优待对象、本校教师子女和撤并学校学生入学安置后,实 (略) 域范围内申报招生方式入学。明确木棉实验学校只招收 (略) 域内符合第一类条件的入学对象,未取得木棉实验学校入学学位的第一类入学对象和符合木棉实验 (略) 内符合第二类至第四类条件的入学对象划入县第五小学招生范围。规定在县第一小学申报但未取得学位的入学对象,统一安置到县第二小学就读;在县第三小学申报但未取得学位的入学对象,统一安置到县石碌镇学校就读;在县第四小学、第六小学申报但未取得学位的入学对象,统一安置 (略) 学校就读。规定昌江中学本校教师子女可选择在县一小申报就读,矿区中学本校教师子女可选择在县四小申报就读,
(3)七年级招生,按照免试入学升学的规定,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教育优待对象、本校教师子女和撤并学校学生入学安置后,实行对口直升、单校划片、多校划片等方式入学。明确木棉实验学校招收本校在籍小学毕业生,剩余学位逐步招收符合本校 (略) 的其他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县第一小学本校在籍六年级毕业生直升昌江中学;县第四小学、第六小学本校在籍六年级毕业生 (略) 中学;县第三小学、第五小学本校在籍六年级毕业生直升县民族中学。
(4)县特殊教育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按有关规定和计划进行招生。
3.申报方式。我县 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方式主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县计划招生各级各类学校共 74 所,“线上”招生 21所,“线下”招生 53所:城区公办学校(含石碌镇学校、思源实验学校、芒果幼儿园和县机关幼儿园石碌镇中心幼儿园及红林分园、矿建分园、河北分园、矿山分园)等学校采取“线上” (略) 执行“机器管招生”方式申报审核入学,学生家长不再线下到学校提交材料;县红田学校、乡镇公办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等学校通过“线下”提交材料申报审核入学。
4.申报时间。教育优待对象和本校(园)教师子女、木棉实验学校和芒果幼儿园较其他学校计划提前一周(2024年7月15日至7月 20日)进行申报。其他学校计划2024年7月15日至7月27日。规定不在规定时间 (略) 学校(园)申报登记的入学对象,视为自动 (略) 学校(园)入学资格;如错过申报时间可以按规定补充申报。
5.审核时间和流程。入学申报开始时间至7月31日, (略) 自动审核比对或学校(园)审核申报的入学信息和提交的申报材料,并做出审核、拟录取意见。
6.公示和录取时间。木棉实验学校、芒果幼儿园计划于 2024年7月 31日前公示入学名单,其余学校(园)计划于2024年8月 15 日前公示入学名单, (略) 自动向学生家长发送录取告知信息。
7.招生顺序。在优先保障教育优待对象和本校(园)教师子女后,招生优先顺序为:第一类一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入学对象,如申报入学总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同一类入学对象采取摇号方式确定学位。
(五)关于工作要求
《方案》要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依法采集、公开招生信息,严格规范班额学籍管理,严格落实控辍保学责任,积极做好特殊群体入学保障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规范招生行为,落实清廉教育要求,确保2024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六)关于有关单位工作职责
2024年中小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 (略) 牵头,涉及县政府办( (略) )、各乡镇政府、 (略) 、县退役 (略) 、 (略) 及各类学校共103个单位职责,更是关系千家万户的适龄儿童少年,《方案》明确了各有关单位工作职责,在开展招生工作过程中,各有关单位按照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责,积极协助必要的信息资料核查,确保招生申报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
昌江黎族自 (略)
2024年7月25日
?一、制定的背景、依据及出台目的
为切 (略) “高效办成一件事”中“教育入学一件事”和我省“机器管招生”工作要求,实现招生全过程数字化管理让数据“ (略) ”,人民群众“少跑动”甚至“零跑动”,逐步实现“一网通办”和招生过程数字化管理,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干扰,做到可追溯、可核查、可监督,增强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性、透明度和公信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琼教基〔2024〕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中小学校(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2024年5月27日已征求了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政 (略) 、 (略) 、 (略) 、 (略) 、海南核电、华能海南昌江核电、县一小、昌江中学等 42 家单位意见,其中反馈无意见8条,反馈修改意见11条,其余逾期未反馈意见。已修订形成了《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中小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方案》”)。2024年6月 20日经县政府专题会审议,原则通过
《方案》将 2023 年分别印发的《昌江黎族自治县 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昌江黎族自治县 2023 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以及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招生方案进行整合成一个方案《昌江黎族自治县 2024年中小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除县特殊教育学校外其余方案不在单独印发。
二、主要内容
(一)关于招生的基本原则
《方案》明确了招生工作的四个基本原则: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公办民办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原则;统筹兼顾,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二)关于招生对象
《方案》明确了幼儿园招收截止2024年8月31日(含 31日)年满三周岁的适龄儿童,严禁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园,小学一年级招收截止2024年8月31日(含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严禁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七年级招收具有本县学籍的 2024 年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
(三)关于招生办法
1.入学分类及条件
(1)《方案》明确了教育优待对象,含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病故军人或伤残警察子女,退出现役1年内(以退役命令为准)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等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人员子女;海南核电、华能海南昌江核电职工子女和本校(园)教师子女的申报条件和途径,入学安置的方式。
(2)为方便识别入学申报和招生,将教育优待对象和本校(园)教师子女以外的幼儿园小班、小学一 (略) 入学对象划分为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并按相应的条件进行申报。重点解决了 2023年招生过程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如:①第一类入学对象规定为 (略) 户籍,且登记在同一户口簿上的父母或亲属名下 (略) 域内有稳定住房(稳定住房指自建房:购买的保障性住房、商品房、单位集资房或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单位集体住房等),并入住的入学对象。第一类主要确保户籍登记地址和住房地址的一致性; (略) 户籍地址与住房地址不一致的情形统一划入第二类入学对象进行申报。第二类主要以户籍登记地址为主要申报条件划定 (略) ,③将本 (略) 户籍或非本县户籍,登记在同一户口簿上的父母或亲属名下 (略) 域内有稳定住房的情形统一划入第三类入学对象进行申报。第三类主要以稳定住房为主要申报条件划定 (略) , (略) 分县内、县外户籍,④将 2023年的第四类和第五类进行整合,即本 (略) 户籍或非本县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一划入第四类入学对象进行申报,主要以租赁住房 (略) 划定申报学 (略) 分县内、县外户籍。
(3)《方案》进一步优化了申报入学的条件,对需要核验的材料进行了简化,明确了相关材料核验的职能单位,为学生家长申报入学提供更加清晰、便捷的操作指导。
(4)招生入学旨在保障 (略) 常驻适龄儿童少年就近申报入学,同时也避免因入学申报出现短期户籍大量迁移的情况对入住情况做如下规定:①第一类、第三类入学对象中规定居住自建房、购买的保障性住房、商品房的入学对象截止申报时间,房屋应交付使用并入住;规定居住单位集资房、公共租赁住房单位集体住房的入学对象,户籍于2024年6月30日前(含 30日)迁入,须与 (略) 集体户登记一致,且截止申报时间入住满三个月。②第四类入学对象规定截止申报时间须入住满三个月③申报的入学对象如户籍迁入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后迁入现居住地的,以迁入前户籍登记地址为准。
2.招生范围和计划。《方案》根据本地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公办学校(园)招生入学 (略) 范围,按照免试入学升学的规定, (略) 申报登记入学、学校对口直升等方式入学, (略) 域之间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全面取消各类学校的自主招生计划,各类学校、幼儿园按标准班额执行计划招生。
(1)幼儿园小班招生,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教育优待对象本园教师子女入学安置后,实 (略) 域范围内申报招生方式入学。明确芒果幼儿园只招收 (略) 域内符合条件的第一类的适龄儿童;新增了矿建分园、河北分园、矿山分园、红林分园、红田分园、霸王岭分园、桃李分园、好清分园、片石分园等9所公办幼儿园分园的招生计划,主要以招收小班适龄儿童为主;民办幼儿园按照创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的要求,结合办园条件和师生比达标等条件执行计划招生(2)小学一年级招生,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教育优待对象、本校教师子女和撤并学校学生入学安置后,实 (略) 域范围内申报招生方式入学。明确木棉实验学校只招收 (略) 域内符合第一类条件的入学对象,未取得木棉实验学校入学学位的第一类入学对象和符合木棉实验 (略) 内符合第二类至第四类条件的入学对象划入县第五小学招生范围。规定在县第一小学申报但未取得学位的入学对象,统一安置到县第二小学就读;在县第三小学申报但未取得学位的入学对象,统一安置到县石碌镇学校就读;在县第四小学、第六小学申报但未取得学位的入学对象,统一安置 (略) 学校就读。规定昌江中学本校教师子女可选择在县一小申报就读,矿区中学本校教师子女可选择在县四小申报就读,
(3)七年级招生,按照免试入学升学的规定,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教育优待对象、本校教师子女和撤并学校学生入学安置后,实行对口直升、单校划片、多校划片等方式入学。明确木棉实验学校招收本校在籍小学毕业生,剩余学位逐步招收符合本校 (略) 的其他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县第一小学本校在籍六年级毕业生直升昌江中学;县第四小学、第六小学本校在籍六年级毕业生 (略) 中学;县第三小学、第五小学本校在籍六年级毕业生直升县民族中学。
(4)县特殊教育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按有关规定和计划进行招生。
3.申报方式。我县 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方式主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县计划招生各级各类学校共 74 所,“线上”招生 21所,“线下”招生 53所:城区公办学校(含石碌镇学校、思源实验学校、芒果幼儿园和县机关幼儿园石碌镇中心幼儿园及红林分园、矿建分园、河北分园、矿山分园)等学校采取“线上” (略) 执行“机器管招生”方式申报审核入学,学生家长不再线下到学校提交材料;县红田学校、乡镇公办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等学校通过“线下”提交材料申报审核入学。
4.申报时间。教育优待对象和本校(园)教师子女、木棉实验学校和芒果幼儿园较其他学校计划提前一周(2024年7月15日至7月 20日)进行申报。其他学校计划2024年7月15日至7月27日。规定不在规定时间 (略) 学校(园)申报登记的入学对象,视为自动 (略) 学校(园)入学资格;如错过申报时间可以按规定补充申报。
5.审核时间和流程。入学申报开始时间至7月31日, (略) 自动审核比对或学校(园)审核申报的入学信息和提交的申报材料,并做出审核、拟录取意见。
6.公示和录取时间。木棉实验学校、芒果幼儿园计划于 2024年7月 31日前公示入学名单,其余学校(园)计划于2024年8月 15 日前公示入学名单, (略) 自动向学生家长发送录取告知信息。
7.招生顺序。在优先保障教育优待对象和本校(园)教师子女后,招生优先顺序为:第一类一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入学对象,如申报入学总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同一类入学对象采取摇号方式确定学位。
(五)关于工作要求
《方案》要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依法采集、公开招生信息,严格规范班额学籍管理,严格落实控辍保学责任,积极做好特殊群体入学保障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规范招生行为,落实清廉教育要求,确保2024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六)关于有关单位工作职责
2024年中小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 (略) 牵头,涉及县政府办( (略) )、各乡镇政府、 (略) 、县退役 (略) 、 (略) 及各类学校共103个单位职责,更是关系千家万户的适龄儿童少年,《方案》明确了各有关单位工作职责,在开展招生工作过程中,各有关单位按照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责,积极协助必要的信息资料核查,确保招生申报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
昌江黎族自 (略)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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