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房屋维修改造项目比选通知书
食堂房屋维修改造项目比选通知书
本采 (略) (略) 食堂房屋维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比选。
2.1项目概况: (略) (略) 食堂房屋维修
2.2 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 (略) (略) 食堂房屋维修等内容。
2.3 标段划分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 交货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10天内完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质量标准
满足验收要求,验收合格。
2.6 质保期
验收合格后1年,质保期内上门免费服务。
2.7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等级: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企业信誉: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2021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1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 21 日至 2024年11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持下述材料购买采购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
4.2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人统一解答。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 月26日上午09 时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 09 时至 09时3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 (略) (略) 。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釆购人将予以拒收。
5.4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采 购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3号
联 系 人:田科长
电 话:024-*
本采 (略) (略) 食堂房屋维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比选。
2.1项目概况: (略) (略) 食堂房屋维修
2.2 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 (略) (略) 食堂房屋维修等内容。
2.3 标段划分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 交货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10天内完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质量标准
满足验收要求,验收合格。
2.6 质保期
验收合格后1年,质保期内上门免费服务。
2.7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等级: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企业信誉: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2021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1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 21 日至 2024年11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持下述材料购买采购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
4.2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人统一解答。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 月26日上午09 时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 09 时至 09时3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 (略) (略) 。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釆购人将予以拒收。
5.4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采 购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3号
联 系 人:田科长
电 话: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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