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红色故事讲解员大赛备赛实训项目的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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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红色故事讲解员大赛备赛实训项目的比选公告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关于举办全国红色故事讲解员大赛备赛实训项目的比选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一般采购工作管理办法》要求,我单位将于近期对举办全国红色故事讲解员大赛备赛实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全国红色故事讲解员大赛由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联合主办,两年一届,按照惯例,明年将举办第五届,届时,我省将组织参赛。为培训选拨我省优秀红色故事讲解员参赛,拟于近期举办全国红色故事讲解员大赛备赛实训,通过专题辅导、实操训练,重点围绕红色故事挖掘、讲解技巧强化、现场应变能力提升等方面进行系统指导,助力我省红色故事讲解员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预算限额

  #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三、比选人申请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1.具备丰富的红色文化宣讲经验和相关资源,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口碑。

  2.对四川红色革命文化、历史有较为深入的研究,具有以下相关业绩:开展红色文化相关课程;开展红色文化相关培训;举办红色文化相关会议;指导制作红色文化获奖视频作品;其他与红色文化相关重要成果。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购买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须在执行采购项目过程中把牢政治关、史实关。

  (二)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并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建立培训团队,其中培训负责人须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背景正高职称;培训团队成员应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背景副高以上职称。

  (三)供应商须在执行采购项目过程中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如产生安全问题由其全权负责,与采购方无关。

  (四)本次比选为整体采购,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总价,定标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供应商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培训场地(设备)租赁、专家授课费、参赛物料制作、参训及工作人员交通食宿费等。双方签订《采购合同》后一次性支付项目全款,付款方式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评分标准

  六、比选申请文件必备内容

  比选申请文件资料装订成册,并设置目录页,内容包括:

  (一)公司(单位)简介。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五)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近3年内类似项目服务经验或成功案例证明材料。

  (七)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八)本次项目执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服务方案、报价方案、团队配置等)。

  (九)报名单位承诺书(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报名方式

  请于2024年12月2日15:00前,将报名回执(加盖公章)、纸质比选文件(须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一式六份封装于文件袋内并 (略) 加盖骑缝章,密封袋上标明单位名称、比选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提交至省委宣传部宣 (略) 1108室,材料不接受邮寄提交。逾期送达或未按照公告要求封装的材料不予接收。地址: (略) (略) 商业街16号,联系人:谭靖,联系电话:028-#。

  八、比选时间

  2024年12月3日(星期二)15:00

  九、比选地点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12楼会议室( (略) (略) 商业街16号)

  十、评审程序

  (一)评审小组现场审查比选申请人递交的比选文件,对不符合比选公告要求的由主持人当场宣布为无效文件。

  (二)评审成员根据比选文件进行独立打分,汇总得分为比选申请人的实际得分,实际得分最高的比选申请人确定为中选。

  (三)评审主持人当场宣布比选结果,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参加并签字确认。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收取比选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二)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比选申请人。

  (三)中选结果将在 (略) 公告栏目予以公示。

  附件:比选报名回执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2024年11月25日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关于举办全国红色故事讲解员大赛备赛实训项目的比选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一般采购工作管理办法》要求,我单位将于近期对举办全国红色故事讲解员大赛备赛实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全国红色故事讲解员大赛由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联合主办,两年一届,按照惯例,明年将举办第五届,届时,我省将组织参赛。为培训选拨我省优秀红色故事讲解员参赛,拟于近期举办全国红色故事讲解员大赛备赛实训,通过专题辅导、实操训练,重点围绕红色故事挖掘、讲解技巧强化、现场应变能力提升等方面进行系统指导,助力我省红色故事讲解员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预算限额

  #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三、比选人申请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1.具备丰富的红色文化宣讲经验和相关资源,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口碑。

  2.对四川红色革命文化、历史有较为深入的研究,具有以下相关业绩:开展红色文化相关课程;开展红色文化相关培训;举办红色文化相关会议;指导制作红色文化获奖视频作品;其他与红色文化相关重要成果。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购买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须在执行采购项目过程中把牢政治关、史实关。

  (二)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并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建立培训团队,其中培训负责人须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背景正高职称;培训团队成员应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背景副高以上职称。

  (三)供应商须在执行采购项目过程中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如产生安全问题由其全权负责,与采购方无关。

  (四)本次比选为整体采购,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总价,定标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供应商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培训场地(设备)租赁、专家授课费、参赛物料制作、参训及工作人员交通食宿费等。双方签订《采购合同》后一次性支付项目全款,付款方式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评分标准

  六、比选申请文件必备内容

  比选申请文件资料装订成册,并设置目录页,内容包括:

  (一)公司(单位)简介。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五)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近3年内类似项目服务经验或成功案例证明材料。

  (七)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八)本次项目执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服务方案、报价方案、团队配置等)。

  (九)报名单位承诺书(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报名方式

  请于2024年12月2日15:00前,将报名回执(加盖公章)、纸质比选文件(须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一式六份封装于文件袋内并 (略) 加盖骑缝章,密封袋上标明单位名称、比选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提交至省委宣传部宣 (略) 1108室,材料不接受邮寄提交。逾期送达或未按照公告要求封装的材料不予接收。地址: (略) (略) 商业街16号,联系人:谭靖,联系电话:028-#。

  八、比选时间

  2024年12月3日(星期二)15:00

  九、比选地点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12楼会议室( (略) (略) 商业街16号)

  十、评审程序

  (一)评审小组现场审查比选申请人递交的比选文件,对不符合比选公告要求的由主持人当场宣布为无效文件。

  (二)评审成员根据比选文件进行独立打分,汇总得分为比选申请人的实际得分,实际得分最高的比选申请人确定为中选。

  (三)评审主持人当场宣布比选结果,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参加并签字确认。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收取比选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二)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比选申请人。

  (三)中选结果将在 (略) 公告栏目予以公示。

  附件:比选报名回执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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