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绩效监控评价、重点咨询服务供应商征集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一)年度财政预算运行监控及管理评价服务。
(二)四川省宣传文化事业发展重点项目专项咨询服务。
二、预算限额
(一)年度财政预算运行监控及管理评价服务:人民币(略)(略)万元(¥100,000/年)。
(二)四川省宣传文化事业发展重点项目专项咨询服务:人民币(略)(略)万元(¥200,000/年)。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年度财政预算运行监控及管理评价服务:(1)根据财政厅要求分不同时间节点对我单位财政预算运行情况进行监控评价,分阶段对资金使用效果、执行进度等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填报相关报表并撰写监控报告。 (2)根据相关要求对我单位所涉财政预算项目进行绩效管理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
2.四川省宣传文化事业发展重点项目专项咨询服务:(1)审核四川省宣传文化事业发展项目库年度申报项目的申报资料,对申报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出具合规性审查报告。(2)负责年度四川省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并出具监控、评价报告。(3)执行四川省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点位检查复核。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专业、合法、高效的服务,并对结果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提交的成果形式上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规定,结果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合法。
2.严守工作纪律,未经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相关资料,保证过程相关资料的安全完整,相关项目档案应全部交还我单位,供应商不得留存。
3.项目工作人员与投标信息相符,保证项目工作人员稳定,未经(略)方允许,不得更换工作人员,参选供应商需提供投标人员与项目实际履约工作人员相一致的承诺函,中选供应商履约过程中如不相符,采购人 (略) 理,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4.中选供应商派驻工作人员发生的相关劳务纠纷、人身意外和病残等与采购人无关,全部由供应商负责自行解决、自行承担。
四、服务期限
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3个年度。有效期内,根据实际工作任务按年度签订合同,并按年度组织对供应商的服务情况开展验收评价,验收评价合格的项目续签下一年度合同,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供应商。
五、比选申请人的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承担项目需求所必需的场地、资质证件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依法成立三年以上,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且无违法、违规记录。
(六)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方法
请于2024年12月2日12:00前提交一份纸质比选文件(密封,材料需加盖公章),并将报名回执(加盖公章)*@*63.com。比选文件提交地址: (略) (略) 商业街16号省委主楼802办公室。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28-(略)。
七、比选申请人需提供材料及编制要求
文件材料主要包括:资质证明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具备完成项目内容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人员情况汇总表及从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关系证明(缴纳最近6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员与项目实际履约工作人员相一致的承诺函、报价函、工作方案、类似服务经验或成功案例及其证明材料、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参选服务商需认真、详细地制定比选文件。比选文件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并用线装或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
八、评分标准
九、其它补充事宜
(一)同一供应商可同时申请2个项目,比选文件需分别编制提交。
(二)本次比选评审采取非见面方式,评审时间由采购人自行确定,评审结果以公示为准。
一、项目名称
(一)年度财政预算运行监控及管理评价服务。
(二)四川省宣传文化事业发展重点项目专项咨询服务。
二、预算限额
(一)年度财政预算运行监控及管理评价服务:人民币(略)(略)万元(¥100,000/年)。
(二)四川省宣传文化事业发展重点项目专项咨询服务:人民币(略)(略)万元(¥200,000/年)。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年度财政预算运行监控及管理评价服务:(1)根据财政厅要求分不同时间节点对我单位财政预算运行情况进行监控评价,分阶段对资金使用效果、执行进度等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填报相关报表并撰写监控报告。 (2)根据相关要求对我单位所涉财政预算项目进行绩效管理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
2.四川省宣传文化事业发展重点项目专项咨询服务:(1)审核四川省宣传文化事业发展项目库年度申报项目的申报资料,对申报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出具合规性审查报告。(2)负责年度四川省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并出具监控、评价报告。(3)执行四川省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点位检查复核。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专业、合法、高效的服务,并对结果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提交的成果形式上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规定,结果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合法。
2.严守工作纪律,未经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相关资料,保证过程相关资料的安全完整,相关项目档案应全部交还我单位,供应商不得留存。
3.项目工作人员与投标信息相符,保证项目工作人员稳定,未经(略)方允许,不得更换工作人员,参选供应商需提供投标人员与项目实际履约工作人员相一致的承诺函,中选供应商履约过程中如不相符,采购人 (略) 理,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4.中选供应商派驻工作人员发生的相关劳务纠纷、人身意外和病残等与采购人无关,全部由供应商负责自行解决、自行承担。
四、服务期限
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3个年度。有效期内,根据实际工作任务按年度签订合同,并按年度组织对供应商的服务情况开展验收评价,验收评价合格的项目续签下一年度合同,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供应商。
五、比选申请人的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承担项目需求所必需的场地、资质证件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依法成立三年以上,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且无违法、违规记录。
(六)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方法
请于2024年12月2日12:00前提交一份纸质比选文件(密封,材料需加盖公章),并将报名回执(加盖公章)*@*63.com。比选文件提交地址: (略) (略) 商业街16号省委主楼802办公室。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28-(略)。
七、比选申请人需提供材料及编制要求
文件材料主要包括:资质证明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具备完成项目内容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人员情况汇总表及从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关系证明(缴纳最近6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员与项目实际履约工作人员相一致的承诺函、报价函、工作方案、类似服务经验或成功案例及其证明材料、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参选服务商需认真、详细地制定比选文件。比选文件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并用线装或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
八、评分标准
九、其它补充事宜
(一)同一供应商可同时申请2个项目,比选文件需分别编制提交。
(二)本次比选评审采取非见面方式,评审时间由采购人自行确定,评审结果以公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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