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秦皇岛分公司2024年HS链路一体化运维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二期询比公告
中国电信秦皇岛分公司2024年HS链路一体化运维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二期)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略) 2024 (略) 一体化运维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二期)(项目编号:09-09-04D-2024-D-A#),采购人为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 (略) 2024 (略) 一体化运维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二期)。预估金额为#.75元(不含税)。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采购 (略) 运行维护技术服务,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及运行维护工作,包含例行检查服务, (略) 理服务,线路整治服务,服务器参数配置服务, (略) 络调测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若在合同有效期内份额执行完毕则合同终止)。订单完成期限:自订单下达之日起15日内 (略) 络调测服务。服务地点: (略) ,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完成系统运行正常后即具备验收标准,由采购人发起验收,验收是否合格及有效期以签订的验收报告为准。维保期:提供自验收报告签订之日起21个月维保服务,维保期内供应商负责巡检 (略) 理等。
(2)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包,每个标包成交1家供应商。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具体标包划分情况如下:
标包 | 采购内容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成交份额 | 不含税预估金额(元) |
标包一 | 链路一体化运维技术服务 ( (略) ) | 1 | 100% | # |
标包二 | 链路一体化运维技术服务 ( (略) ) | 1 | 100% | #.75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请重 (略) 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标包一不含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为#元/项,标包二不含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为#.75元/项,响应人的不含税单价报价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具备的运维技术服务类项目实施经验含税累计金额:标包一不低于人民币#元,标包二不低于人民币#元。
证明材料:1)买卖双方盖章的单项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合同内容页、金额页、签章页)扫描件。或买卖双方盖章的框架协议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合同内容页、金额页、签章页)扫描件和对应的买卖双方盖章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扫描件,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若合同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中包含其它服务、货物或工程,应明确本项目同类业绩所占金额, (略) 分,须提供#方的盖章证明,否则该合同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不予计算。2)上述证明文件中应能清晰体现供应商名称、合同内容、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等。3)对于电子订单或结算单据,订单或结算单据中须包含用户电子章,若订单或结算单据无用户电子章,则必须打印后加盖用户单位公章或合同章或用户使用部门章,否则无效。4)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框架协议下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据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下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据含税累计金额为准(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单据的,以订单为准)。合同无签订时间的以合同中明确的起始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
2.1.4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标包一供应商在订单完成期限内须至少配备实施人员2名;维保期内派遣1名专业技术人员驻场(驻场人员可以与实施人员兼任)。标包二供应商在订单完成期限内须至少配备实施人员3名。
证明材料:提供以上人员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扫描件(须包含国徽面及人像面)、2024年7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缴纳单位须为供应商,至少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其中一种)。
2.1.5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3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3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 (略) 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3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 (略) 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 (略) 理措施的;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 (略) (略) 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26日08时00分至2024年11月29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3日09时00分 。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项目不涉及 。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 (略) 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http://**)、中国 (略) (http://**)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 采购代理机构: (略) |
地 址: (略) (略) (略) 1号 |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曹文碧 | 联 系 人:谢医,马志新,郭红岩,李连意 |
电 话:0335-# | 电 话:#、#、#、# |
电子邮件:*@*hinatelecom.cn | 电子邮件:*@*63.com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 |
账 号:#6474 |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 (略)
2024 年 11 月 25 日
中国电信秦皇岛分公司2024年HS链路一体化运维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二期)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略) 2024 (略) 一体化运维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二期)(项目编号:09-09-04D-2024-D-A#),采购人为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 (略) 2024 (略) 一体化运维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二期)。预估金额为#.75元(不含税)。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采购 (略) 运行维护技术服务,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及运行维护工作,包含例行检查服务, (略) 理服务,线路整治服务,服务器参数配置服务, (略) 络调测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若在合同有效期内份额执行完毕则合同终止)。订单完成期限:自订单下达之日起15日内 (略) 络调测服务。服务地点: (略) ,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完成系统运行正常后即具备验收标准,由采购人发起验收,验收是否合格及有效期以签订的验收报告为准。维保期:提供自验收报告签订之日起21个月维保服务,维保期内供应商负责巡检 (略) 理等。
(2)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包,每个标包成交1家供应商。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具体标包划分情况如下:
标包 | 采购内容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成交份额 | 不含税预估金额(元) |
标包一 | 链路一体化运维技术服务 ( (略) ) | 1 | 100% | # |
标包二 | 链路一体化运维技术服务 ( (略) ) | 1 | 100% | #.75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请重 (略) 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标包一不含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为#元/项,标包二不含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为#.75元/项,响应人的不含税单价报价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具备的运维技术服务类项目实施经验含税累计金额:标包一不低于人民币#元,标包二不低于人民币#元。
证明材料:1)买卖双方盖章的单项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合同内容页、金额页、签章页)扫描件。或买卖双方盖章的框架协议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合同内容页、金额页、签章页)扫描件和对应的买卖双方盖章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扫描件,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若合同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中包含其它服务、货物或工程,应明确本项目同类业绩所占金额, (略) 分,须提供#方的盖章证明,否则该合同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不予计算。2)上述证明文件中应能清晰体现供应商名称、合同内容、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等。3)对于电子订单或结算单据,订单或结算单据中须包含用户电子章,若订单或结算单据无用户电子章,则必须打印后加盖用户单位公章或合同章或用户使用部门章,否则无效。4)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框架协议下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据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下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据含税累计金额为准(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单据的,以订单为准)。合同无签订时间的以合同中明确的起始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
2.1.4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标包一供应商在订单完成期限内须至少配备实施人员2名;维保期内派遣1名专业技术人员驻场(驻场人员可以与实施人员兼任)。标包二供应商在订单完成期限内须至少配备实施人员3名。
证明材料:提供以上人员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扫描件(须包含国徽面及人像面)、2024年7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缴纳单位须为供应商,至少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其中一种)。
2.1.5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3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3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 (略) 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3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 (略) 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 (略) 理措施的;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 (略) (略) 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26日08时00分至2024年11月29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3日09时00分 。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项目不涉及 。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 (略) 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http://**)、中国 (略) (http://**)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 采购代理机构: (略) |
地 址: (略) (略) (略) 1号 |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曹文碧 | 联 系 人:谢医,马志新,郭红岩,李连意 |
电 话:0335-# | 电 话:#、#、#、# |
电子邮件:*@*hinatelecom.cn | 电子邮件:*@*63.com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 |
账 号:#6474 |
9.2异议接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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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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