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高坪镇石湾村浏河大组小农水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浏阳市高坪镇石湾村浏河大组小农水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高坪镇石湾村浏河大组小农水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招 (略) 高坪镇石湾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略) 高坪镇石湾村浏河大组小农水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 (略) 高坪镇石湾村浏河大组
2.3 建设规模:本 (略) 高坪镇石湾村浏河大组小农水建设项目,施工位置位于高坪镇石湾村浏河大组,本项主要内容为水泥砖水泥砂浆抹面、DN400 暗管渠道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 (略) 2000年279号令规定。
2.7 合理定价:*.70元(据实结算)。
2.8 招标范围:本项主要内容为水泥砖水泥砂浆抹面、DN400 暗管渠道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 (略) 国有投资项目小额工程施工企业名单最新版(水利工程小额施工企业库)名单,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含*级)资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 (略) 于有效期内。或者 (略)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参股的经济实体( (略) (略) 经管站报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并提供备案证明。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 (略) 于有效期。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中标人须在公示期满3日历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日历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3日历天内进场施工。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拖延进场施工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4年11月25日起至2024年11月27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北京时间),持①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②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略) (略) 碧桂园银座32楼3211室(湖南中瀚 (略) )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4000.00 元。
形式:¨现金 t承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9:30(北京时间),地点为: (略) 高坪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5.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高坪镇石湾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 (略) 高坪镇石湾村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瀚 (略)
地 址: (略) (略) 碧桂园银座32楼3211室
联系人 :王小娟
电 话:*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高坪镇石湾村浏河大组小农水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招 (略) 高坪镇石湾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略) 高坪镇石湾村浏河大组小农水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 (略) 高坪镇石湾村浏河大组
2.3 建设规模:本 (略) 高坪镇石湾村浏河大组小农水建设项目,施工位置位于高坪镇石湾村浏河大组,本项主要内容为水泥砖水泥砂浆抹面、DN400 暗管渠道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 (略) 2000年279号令规定。
2.7 合理定价:*.70元(据实结算)。
2.8 招标范围:本项主要内容为水泥砖水泥砂浆抹面、DN400 暗管渠道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 (略) 国有投资项目小额工程施工企业名单最新版(水利工程小额施工企业库)名单,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含*级)资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 (略) 于有效期内。或者 (略)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参股的经济实体( (略) (略) 经管站报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并提供备案证明。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 (略) 于有效期。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中标人须在公示期满3日历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日历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3日历天内进场施工。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拖延进场施工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4年11月25日起至2024年11月27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北京时间),持①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②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略) (略) 碧桂园银座32楼3211室(湖南中瀚 (略) )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4000.00 元。
形式:¨现金 t承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9:30(北京时间),地点为: (略) 高坪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5.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高坪镇石湾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 (略) 高坪镇石湾村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瀚 (略)
地 址: (略) (略) 碧桂园银座32楼3211室
联系人 :王小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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