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第三方软件测试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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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第三方软件测试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MCCG-2024-202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4-*

3、项目名称: (略) 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第三方软件测试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46.73(万元)

6、最高限价:46.73(万元)

7、采购需求:

(略) 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第三方软件测试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采购人组织的最终验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否则是无效响应。
3).供应商对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 (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依据。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行政 (略) 上打印件的扫描件签署本单位公章);供应商为经营性事业单位的,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供应商应提供:①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自行下载本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扫描件并签署本单位公章);②在“中国 (略) ”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签署本单位公章(供应商若为经营性事业单位,此项不做要求)。
4).参与磋商会议的必须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委托代理人,否则磋商小组将拒绝磋商。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与磋商会议须提供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5).供应商必须提供本单位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提交2024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纳税凭证扫描件和社保缴纳凭证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扫描件;
7).所有供应商必须签订供应商事前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麻城公共 (略)

3、方式:

供应商请自行登*麻城公共 (略) 下载。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2月02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麻城公共 (略)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麻城公共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2024年12月6日8:00(北京时间)企业先点击“在线开标大厅”,在2024年12月6日8:00至2024年12月6日9:00,进行签到;并在采购人发布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开标结束后供应商使用经过测试能正常开启视频及麦克风的电脑,点击进入“在线 (略) ”等待磋商,供应商必须在磋商小组发出报价提示后,20分钟内响应、报价。
2).本项目已于8月27日在湖北省 (略) 发布采购意向公开,已满30个日历日,符合开标要求。
3).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以自愿向开展“政采贷”(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经 (略) 金通大道13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金桥大道81号

联系方式:07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女士

电话:071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MCCG-2024-202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4-*

3、项目名称: (略) 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第三方软件测试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46.73(万元)

6、最高限价:46.73(万元)

7、采购需求:

(略) 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第三方软件测试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采购人组织的最终验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否则是无效响应。
3).供应商对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 (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依据。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行政 (略) 上打印件的扫描件签署本单位公章);供应商为经营性事业单位的,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供应商应提供:①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自行下载本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扫描件并签署本单位公章);②在“中国 (略) ”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签署本单位公章(供应商若为经营性事业单位,此项不做要求)。
4).参与磋商会议的必须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委托代理人,否则磋商小组将拒绝磋商。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与磋商会议须提供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5).供应商必须提供本单位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提交2024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纳税凭证扫描件和社保缴纳凭证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扫描件;
7).所有供应商必须签订供应商事前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麻城公共 (略)

3、方式:

供应商请自行登*麻城公共 (略) 下载。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2月02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麻城公共 (略)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麻城公共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2024年12月6日8:00(北京时间)企业先点击“在线开标大厅”,在2024年12月6日8:00至2024年12月6日9:00,进行签到;并在采购人发布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开标结束后供应商使用经过测试能正常开启视频及麦克风的电脑,点击进入“在线 (略) ”等待磋商,供应商必须在磋商小组发出报价提示后,20分钟内响应、报价。
2).本项目已于8月27日在湖北省 (略) 发布采购意向公开,已满30个日历日,符合开标要求。
3).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以自愿向开展“政采贷”(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经 (略) 金通大道13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金桥大道81号

联系方式:07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女士

电话: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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