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陈加加、孙正先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绵安不动产公告2024第【87】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 12月1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略) (略) 花荄镇银河大道(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816-#。
序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陈加加、陈丹丹、陈宇祺、陈熠恒、孙正先、陈春花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 (略) (略) 塔水镇古井村3组 | \ | 宅基地批准用地面积:90㎡、120㎡,房屋建筑面积194.98㎡。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陈加加、孙正先两户合宗修建 |
? ????????????????登记机构: (略)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印章)
???????????????????? ?????????????2024年11月25日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绵安不动产公告2024第【87】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 12月1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略) (略) 花荄镇银河大道(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816-#。
序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陈加加、陈丹丹、陈宇祺、陈熠恒、孙正先、陈春花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 (略) (略) 塔水镇古井村3组 | \ | 宅基地批准用地面积:90㎡、120㎡,房屋建筑面积194.98㎡。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陈加加、孙正先两户合宗修建 |
? ????????????????登记机构: (略)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印章)
????????????????????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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