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费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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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费用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实施办法》(闽农地联〔2017〕10号)文件精神,我局与北京世纪 (略) 签订 (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项目检查验收合同,项目合同价款(略)元((略)(略)(略)万(略)仟元整)。合同签订生效后,北京世纪 (略) 工作人员进场开展工作后,15日内支付10%合同款((略)元);(略)方完成确权土地面积精度及界址点精度专项检查验收后15日内支付20%的合同款((略)元);全市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30%合同款((略)元);数据库成功汇交农业农村部合格等所有工作完成后15日内支付30%的合同款((略)元); 10%余款((略)元)作为质保金。2023年4月4日世纪国源 (略) 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档案成果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2023年11 (略) 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档案验收。

现拟予以支付土地确权第三方北京世纪 (略) 验收费用质保金10%((略)元),特此公示。

本公示时间为11月25日至12月1日,如有异议者,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实事 (略) (略) 反映。

电话:0594-(略)。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25日

根据《福建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实施办法》(闽农地联〔2017〕10号)文件精神,我局与北京世纪 (略) 签订 (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项目检查验收合同,项目合同价款(略)元((略)(略)(略)万(略)仟元整)。合同签订生效后,北京世纪 (略) 工作人员进场开展工作后,15日内支付10%合同款((略)元);(略)方完成确权土地面积精度及界址点精度专项检查验收后15日内支付20%的合同款((略)元);全市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30%合同款((略)元);数据库成功汇交农业农村部合格等所有工作完成后15日内支付30%的合同款((略)元); 10%余款((略)元)作为质保金。2023年4月4日世纪国源 (略) 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档案成果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2023年11 (略) 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档案验收。

现拟予以支付土地确权第三方北京世纪 (略) 验收费用质保金10%((略)元),特此公示。

本公示时间为11月25日至12月1日,如有异议者,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实事 (略) (略) 反映。

电话:0594-(略)。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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