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询价采购酶标仪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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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询价采购酶标仪的公告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采购酶标仪一台,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发布询价采购公告。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酶标仪。
二、项目预算及采购需求
(一)经费预算为:
酶标仪¥#元(人民币:#万元整)。
(二)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二)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三)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提交材料要求
(一)公司简介;
(二)供应商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见附件2);
(四)信用声明函(详见附件3);
(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详见附件4);
(六)货物响应表(详见附件5);
(七)货物报价表(详见附件6)。
★以上材料按提交材料要求打印目录,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统一使用A4纸张并按目录顺序热熔装订成册(一式7份,一正#副)并将投标文件扫描成PDF版本电子版文件,装于密封的档案袋中(密封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公司和投标人联系信息等)。请于公告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我单位将按有关规定择期组织论证,根据供应商需求响应文件和投标报价确定供应商。
五、信息公布时间及接收材料时间
信息公布及接收材料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接收材料)。
六、接收材料地址
联系人:施艳云
联系电话:#
地址:宁明县城南 (略)


宁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11月25日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采购酶标仪一台,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发布询价采购公告。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酶标仪。
二、项目预算及采购需求
(一)经费预算为:
酶标仪¥#元(人民币:#万元整)。
(二)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二)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三)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提交材料要求
(一)公司简介;
(二)供应商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见附件2);
(四)信用声明函(详见附件3);
(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详见附件4);
(六)货物响应表(详见附件5);
(七)货物报价表(详见附件6)。
★以上材料按提交材料要求打印目录,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统一使用A4纸张并按目录顺序热熔装订成册(一式7份,一正#副)并将投标文件扫描成PDF版本电子版文件,装于密封的档案袋中(密封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公司和投标人联系信息等)。请于公告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我单位将按有关规定择期组织论证,根据供应商需求响应文件和投标报价确定供应商。
五、信息公布时间及接收材料时间
信息公布及接收材料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接收材料)。
六、接收材料地址
联系人:施艳云
联系电话:#
地址:宁明县城南 (略)


宁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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