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丨红星工程并购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招标
项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红星工程并购企业资产评估项目 招标范围和内容:因我公司发展需要,现需收购一家企业,标的约(略)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公司现对该企业资产评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权利和义务:中标中介机构具有在中标项目企业开展评估业务的职责和权利。同时,中标中介机构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规范的专项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成果: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最高限价:(略)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限价,高于限价的 (略) 理。 工期要求:在相关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中标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评估报告。 付款方式:中标人完成资产评估报告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后的15工作日内,招标人一次性付清。(中标人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前5日,向招标人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中标人未按规定履行开票义务,由中标人承担给招标人造成的税收损失赔偿责任。) |
2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文件; 3、须是有 (略) 国资委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的入库单位( (略) 国资委备案证明); 4、2021年11月1日至今,同类型的业绩至少一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3 | 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确保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招标人不退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密封要求: 1、投标单位应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胶装成册,投标文件每一页都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保证相互间的一致性。 2、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 (略) 加盖投标人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并进行密封,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3、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 年11月24日-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 (略) (略) 200号镇江交 (略) 2号楼二楼项目管理部办公室 3、联系人:李工/官工 0511-(略) 4、☆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授权委托书③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略) 200号镇江交 (略) 2号楼二楼进行登记,并缴纳300元招标文件领取费后领取纸质或电子招标文件。 5、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6、招标文件领取费300元,不退,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上转账到以下的指定账户: 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建 (略) 分行 银行账号:(略)(略)(附言:红星工程并购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招标文件领取费) |
5 |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 14:30分。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镇江 (略) 2号楼二楼会议室 |
6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日 14:30分 开标地点:镇江 (略) 2号楼二楼会议室 |
7 | 评标方法: 1、本工程采用 “最低价中标法”确定中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且经评审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2、若出现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最低报价相同情况,则由最低报价投标人以现场抽签方式抽取出一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3、经资格审查后有效投标人不得低于三家,若有效投标人低于三家的,评委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
8 |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镇江交 (略) 廉政效能督察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1-(略) |
项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红星工程并购企业资产评估项目 招标范围和内容:因我公司发展需要,现需收购一家企业,标的约(略)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公司现对该企业资产评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权利和义务:中标中介机构具有在中标项目企业开展评估业务的职责和权利。同时,中标中介机构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规范的专项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成果: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最高限价:(略)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限价,高于限价的 (略) 理。 工期要求:在相关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中标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评估报告。 付款方式:中标人完成资产评估报告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后的15工作日内,招标人一次性付清。(中标人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前5日,向招标人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中标人未按规定履行开票义务,由中标人承担给招标人造成的税收损失赔偿责任。) |
2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文件; 3、须是有 (略) 国资委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的入库单位( (略) 国资委备案证明); 4、2021年11月1日至今,同类型的业绩至少一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3 | 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确保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招标人不退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密封要求: 1、投标单位应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胶装成册,投标文件每一页都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保证相互间的一致性。 2、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 (略) 加盖投标人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并进行密封,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3、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 年11月24日-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 (略) (略) 200号镇江交 (略) 2号楼二楼项目管理部办公室 3、联系人:李工/官工 0511-(略) 4、☆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授权委托书③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略) 200号镇江交 (略) 2号楼二楼进行登记,并缴纳300元招标文件领取费后领取纸质或电子招标文件。 5、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6、招标文件领取费300元,不退,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上转账到以下的指定账户: 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建 (略) 分行 银行账号:(略)(略)(附言:红星工程并购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招标文件领取费) |
5 |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 14:30分。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镇江 (略) 2号楼二楼会议室 |
6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日 14:30分 开标地点:镇江 (略) 2号楼二楼会议室 |
7 | 评标方法: 1、本工程采用 “最低价中标法”确定中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且经评审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2、若出现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最低报价相同情况,则由最低报价投标人以现场抽签方式抽取出一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3、经资格审查后有效投标人不得低于三家,若有效投标人低于三家的,评委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
8 |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镇江交 (略) 廉政效能督察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1-(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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