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服务项目比选公告第二次
(略) (略) (略)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服务项目(第二次)
2.采购人: (略) (略) (略)
3.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性资金;最高限价#元。
二、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能够提供具有 (略) 对分公司授权证明材料,亦视为有效授权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上述相关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或佐证资料)
三、服务要求
(略) (略) (略)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服务项目比选文件
四、成交供应商
符合规定综合评分最高的为成交供应商。
五、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比选报名及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8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请提交至正 (略)
2.地点: (略) (略) (略) 6号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
附件:
(略) (略) (略)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服务项目比选文件
(略) (略) (略)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服务项目(第二次)
2.采购人: (略) (略) (略)
3.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性资金;最高限价#元。
二、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能够提供具有 (略) 对分公司授权证明材料,亦视为有效授权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上述相关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或佐证资料)
三、服务要求
(略) (略) (略)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服务项目比选文件
四、成交供应商
符合规定综合评分最高的为成交供应商。
五、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比选报名及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8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请提交至正 (略)
2.地点: (略) (略) (略) 6号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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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略)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服务项目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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