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贺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2024年建设站点工程设备采购CTZB23号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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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贺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2024年建设站点工程设备采购CTZB23号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2024年建设站点工程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广西贺州)http://**在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TZB【2024】23号

项目名称: (略)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2024年建设站点工程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仟零*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00)

最高限价:*仟零*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00)

采购需求: (略)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2024年建设站点工程设备采购,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采购合同后90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 (略) (广西贺州)http://**下载《招标文件》。

2.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略) (略) 161 号(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东侧附属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评标阶段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00)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电汇或者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以下账户,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注:若以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提交的,交款人必须是投标人;若以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出;若以现金方式交纳或者没有足额交纳的视为无效投标。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需在交纳凭据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以免耽误投标和退还保证金)。 (略) (略) 财务室电话传真:0774-*。

开户名称: (略) (略)

开户银行:广西北 (略) 贺州分行

账号:**

4.公告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同时在(http://**)、 (略) (广西贺州)(http://**)

5.监督部门及电话:广西贺州 (略) ,0774-*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广西壮 (略) (略) (略) 城东街 (略) 6号(城投能源平安加油站)

联系方式:罗覃君,0774-*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嘉华建设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22号8栋23层

联系方式:07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游

电 话:0774-*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 (略)

2024年11月25日

项目概况

(略)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2024年建设站点工程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广西贺州)http://**在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TZB【2024】23号

项目名称: (略)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2024年建设站点工程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仟零*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00)

最高限价:*仟零*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00)

采购需求: (略)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2024年建设站点工程设备采购,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采购合同后90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 (略) (广西贺州)http://**下载《招标文件》。

2.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略) (略) 161 号(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东侧附属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评标阶段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00)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电汇或者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以下账户,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注:若以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提交的,交款人必须是投标人;若以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出;若以现金方式交纳或者没有足额交纳的视为无效投标。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需在交纳凭据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以免耽误投标和退还保证金)。 (略) (略) 财务室电话传真:0774-*。

开户名称: (略) (略)

开户银行:广西北 (略) 贺州分行

账号:**

4.公告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同时在(http://**)、 (略) (广西贺州)(http://**)

5.监督部门及电话:广西贺州 (略) ,0774-*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广西壮 (略) (略) (略) 城东街 (略) 6号(城投能源平安加油站)

联系方式:罗覃君,0774-*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嘉华建设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22号8栋23层

联系方式:07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游

电 话:0774-*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 (略)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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