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调监控系统采购意向公示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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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调监控系统采购意向公示第二次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大学物资工程服务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导调监控系统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
参数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导调监控系统

本项目通 (略) 室内外部署音视频采集设备,实现 (略) 域的音视频采集传输和室外立杆部分的视频采集传输,最终将音视频传回至本单位导调大厅。

详见

附件

73.776

2025年1月


二、报价方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三、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初步了解采购安排的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将服务技术参数建议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反馈,递交要求:

(1)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2)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反馈资料;

(3)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4)邮件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针对初步参数的“意见建议反馈表(格式自拟)”;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q.com。

3.提出的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供应商。反馈的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公章,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将视反馈情况做出书面回复。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

五、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30日,逾期递交的资料,我单位将不再受理。


附件: 初步技术参数.doc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大学物资工程服务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导调监控系统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
参数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导调监控系统

本项目通 (略) 室内外部署音视频采集设备,实现 (略) 域的音视频采集传输和室外立杆部分的视频采集传输,最终将音视频传回至本单位导调大厅。

详见

附件

73.776

2025年1月


二、报价方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三、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初步了解采购安排的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将服务技术参数建议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反馈,递交要求:

(1)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2)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反馈资料;

(3)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4)邮件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针对初步参数的“意见建议反馈表(格式自拟)”;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q.com。

3.提出的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供应商。反馈的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公章,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将视反馈情况做出书面回复。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

五、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30日,逾期递交的资料,我单位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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