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都县第二水厂梅江水源地重金属微型站设施项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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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都县第二水厂梅江水源地重金属微型站设施项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都县第二水厂(梅江)水源地重金属微型站设施
品目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水文仪器设备

采购单位 宁都县源盛公用 (略)
(略) 域 于都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17:2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宁都县梅 (略) 27栋1单元302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05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宁都县梅 (略) 27栋1单元302室。
预算金额 ¥156.(略)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邱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略)
采购单位 宁都县源盛公用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宁都县梅江 (略) 3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略)
代理机构名称 江西省建筑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宁都县梅 (略) 27栋1单元3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邱女士/(略)

项目概况

宁都县第二水厂(梅江)水源地重金属微型站设施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建筑 (略) (宁都县梅 (略) 27栋1单元302室)现场报名:响应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有项目名称和编号); 网上获取:响应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需有项目名称和编号)、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q.com)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Z009

项目名称:宁都县第二水厂(梅江)水源地重金属微型站设施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6.(略)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6.(略)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服务内容及要求

最高限价(元)

宁都县第二水厂(梅江)水源地重金属微型站设施

1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略).00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等工作达到验收条件。验收合格完整交付采购人。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为“中国 (略) ”(http://**);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为“国 (略) 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响应供应商按“响应承诺函”格式做出实质性响应即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5日 至 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建筑 (略) (宁都县梅 (略) 27栋1单元302室)现场报名:响应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有项目名称和编号); 网上获取:响应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需有项目名称和编号)、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q.com)邮箱。

方式:有意向的响应供应商可在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现场免费获取(地址:宁都县梅 (略) 27栋1单元302室)或网上免费获取。 现场报名:响应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有项目名称和编号); 网上获取:响应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需有项目名称和编号)、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q.com)邮箱。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都县梅 (略) 27栋1单元3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都县梅 (略) 27栋1单元3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主选择银行转账或投标保函(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等其中的任何一种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响应保证金人民币(略)万元整(¥:(略).00元)。银行转账应当在开标前1天到账,响应保证金必须从潜在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以下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略)-Z009”,如下:

户 名:江西省建筑 (略) 宁都分公司

开户银行: (略) 宁都支行

银行账号:(略)947

各响应供应商务必把保证金转账凭证或投标保函放入响应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前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项目验收合格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息退还。

付款方式:完成采购事项,经验收合格后拨付至成交合同价的95%,预留5%余款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如成交供应商有承诺的从其承诺。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

放弃响应

响应供应商已报名并且已缴纳响应保证金但不参与项目响应的,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两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出说明,否则,该项目因废标需重新组织采购时,该响应供应商不得参与该项目的响应。

现场秩序

参加招标活动的响应供应商只允许最多两名代表进场,并遵守现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对扰乱会场秩序、影响招标工作的人员,将取消其响应资格,并由会场工作人员带离现场,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都县源盛公用 (略)      

地址: (略) 宁都县梅江 (略) 37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省建筑 (略)             

地 址: (略) 宁都县梅 (略) 27栋1单元302室            

联系方式:邱女士/(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女士

电 话:  (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都县第二水厂(梅江)水源地重金属微型站设施
品目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水文仪器设备

采购单位 宁都县源盛公用 (略)
(略) 域 于都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17:2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宁都县梅 (略) 27栋1单元302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05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宁都县梅 (略) 27栋1单元302室。
预算金额 ¥156.(略)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邱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略)
采购单位 宁都县源盛公用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宁都县梅江 (略) 3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略)
代理机构名称 江西省建筑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宁都县梅 (略) 27栋1单元3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邱女士/(略)

项目概况

宁都县第二水厂(梅江)水源地重金属微型站设施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建筑 (略) (宁都县梅 (略) 27栋1单元302室)现场报名:响应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有项目名称和编号); 网上获取:响应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需有项目名称和编号)、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q.com)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Z009

项目名称:宁都县第二水厂(梅江)水源地重金属微型站设施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6.(略)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6.(略)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服务内容及要求

最高限价(元)

宁都县第二水厂(梅江)水源地重金属微型站设施

1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略).00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等工作达到验收条件。验收合格完整交付采购人。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为“中国 (略) ”(http://**);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为“国 (略) 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响应供应商按“响应承诺函”格式做出实质性响应即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5日 至 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建筑 (略) (宁都县梅 (略) 27栋1单元302室)现场报名:响应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有项目名称和编号); 网上获取:响应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需有项目名称和编号)、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q.com)邮箱。

方式:有意向的响应供应商可在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现场免费获取(地址:宁都县梅 (略) 27栋1单元302室)或网上免费获取。 现场报名:响应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有项目名称和编号); 网上获取:响应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需有项目名称和编号)、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q.com)邮箱。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都县梅 (略) 27栋1单元3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都县梅 (略) 27栋1单元3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主选择银行转账或投标保函(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等其中的任何一种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响应保证金人民币(略)万元整(¥:(略).00元)。银行转账应当在开标前1天到账,响应保证金必须从潜在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以下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略)-Z009”,如下:

户 名:江西省建筑 (略) 宁都分公司

开户银行: (略) 宁都支行

银行账号:(略)947

各响应供应商务必把保证金转账凭证或投标保函放入响应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前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项目验收合格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息退还。

付款方式:完成采购事项,经验收合格后拨付至成交合同价的95%,预留5%余款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如成交供应商有承诺的从其承诺。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

放弃响应

响应供应商已报名并且已缴纳响应保证金但不参与项目响应的,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两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出说明,否则,该项目因废标需重新组织采购时,该响应供应商不得参与该项目的响应。

现场秩序

参加招标活动的响应供应商只允许最多两名代表进场,并遵守现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对扰乱会场秩序、影响招标工作的人员,将取消其响应资格,并由会场工作人员带离现场,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都县源盛公用 (略)      

地址: (略) 宁都县梅江 (略) 37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省建筑 (略)             

地 址: (略) 宁都县梅 (略) 27栋1单元302室            

联系方式:邱女士/(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女士

电 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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