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新津区重点乡镇空气自动站建设新增监测指标数据购买服务项目公开询价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实 (略) 重点乡镇空气自动站建设新增监测指标数据购买服务项目,现面向社会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一、项目概况
1.询价人: (略) 新津 (略) 。
2.项目名称: (略) 重点乡镇空气自动站建设新增监测指标数据购买服务项目
3.预算资金:#元。
4.项目简介:由供应商在业主单位指定地点参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相关技术标准及采购方相关要求自行完成2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的硬件和软件建设后(监测指标包括NO2、SO2、CO共计3项;此外,需配置零气发生器、动态校准器,配套标准站房及机架、USP电源等附属设施,以及数据采集和传输系统等),向业主单位提供空气自动监测数据服务。
二、商务要求
1.报价:本采购总价限价#元(简称“总价”),高于总价的报价无效。服务费用的报价应是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人工、设备、材料、服务、交通、通讯、电费、会议、利润、税金等直至工作完成的全部服务的价格)。
2.服务期限:服务期限按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9月22日止(2024年12月28日前完成建设并通过软硬件初步验收,2025年1月1日起正式计算服务期)。
3.服务地点: (略) (略) 。
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并提供正规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完成初步验收并提供正规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正式提供监测数据服务后,按季度分3次支付,每次季度考核通过并提供正规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
5.验收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行业规定、技术规范和要求以及采购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三、技术和服务要求
详见询价文件(获取方式见本公告第五部分“询价文件的获取”)。
四、申请人条件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服务合同所必需的技术服务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报名单位对本次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6.社保的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2024年11月26日至28日,09:00至17:00(北京时间)
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需签字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委托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略) 新津 (略) 四楼401监测站办公室免费领取询价资料(请自行携带U盘,以便拷贝电子资料)。
六、报价资料提交要求
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供,提交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报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地址及密封要求
报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报价资料递交地址: (略) 新津 (略) 四楼401监测站( (略) (略) 五津街道太升西街12号)。
密封要求:以上报价资料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报价资料未密封或超过时间递交的, (略) 新津 (略) 将拒收。
八、询价流程
(略) 新津 (略) 询价项目评审组对参选单位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和评估。在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本项目评分标准,选取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作为中选单位。
十、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新津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五津街道太升西街12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
(略) 新津 (略)
2024年11月25日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实 (略) 重点乡镇空气自动站建设新增监测指标数据购买服务项目,现面向社会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一、项目概况
1.询价人: (略) 新津 (略) 。
2.项目名称: (略) 重点乡镇空气自动站建设新增监测指标数据购买服务项目
3.预算资金:#元。
4.项目简介:由供应商在业主单位指定地点参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相关技术标准及采购方相关要求自行完成2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的硬件和软件建设后(监测指标包括NO2、SO2、CO共计3项;此外,需配置零气发生器、动态校准器,配套标准站房及机架、USP电源等附属设施,以及数据采集和传输系统等),向业主单位提供空气自动监测数据服务。
二、商务要求
1.报价:本采购总价限价#元(简称“总价”),高于总价的报价无效。服务费用的报价应是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人工、设备、材料、服务、交通、通讯、电费、会议、利润、税金等直至工作完成的全部服务的价格)。
2.服务期限:服务期限按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9月22日止(2024年12月28日前完成建设并通过软硬件初步验收,2025年1月1日起正式计算服务期)。
3.服务地点: (略) (略) 。
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并提供正规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完成初步验收并提供正规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正式提供监测数据服务后,按季度分3次支付,每次季度考核通过并提供正规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
5.验收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行业规定、技术规范和要求以及采购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三、技术和服务要求
详见询价文件(获取方式见本公告第五部分“询价文件的获取”)。
四、申请人条件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服务合同所必需的技术服务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报名单位对本次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6.社保的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2024年11月26日至28日,09:00至17:00(北京时间)
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需签字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委托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略) 新津 (略) 四楼401监测站办公室免费领取询价资料(请自行携带U盘,以便拷贝电子资料)。
六、报价资料提交要求
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供,提交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报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地址及密封要求
报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报价资料递交地址: (略) 新津 (略) 四楼401监测站( (略) (略) 五津街道太升西街12号)。
密封要求:以上报价资料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报价资料未密封或超过时间递交的, (略) 新津 (略) 将拒收。
八、询价流程
(略) 新津 (略) 询价项目评审组对参选单位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和评估。在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本项目评分标准,选取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作为中选单位。
十、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新津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五津街道太升西街12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
(略) 新津 (略)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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