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购买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建设成果展示服务项目的比选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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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购买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建设成果展示服务项目的比选采购公告

(略)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拟对本单位“购买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建设成果展示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范围

(一)采购预算:2.(略)元

(二)采购内容:

1.全市20个宗教中国化示范建设宗教活动场所建设成果采编收集,包括照片、视频等资料。

2.成果汇编排版、印刷等服务内容。

(三)项目完成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3个月内。

(四)交货地点: (略) 级行政中心3号楼452。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备承接摄影摄像、编辑排版的人员、装备和技术能力,能够及时响应需求。

(三)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及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五)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请响应供应商根据资格要求和采购内容要求准备响应文件资料,至少包括服务方案、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近三年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报价表等。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密封加盖密封章,响应文件份数:1正。

(二)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17:00之前。

(三)递交地点: (略) 级行政中心3号楼452。

四、成交供应商评定原则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资格要求且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具体评审标准为:

(一)项目报价(15分)。

(二)服务团队(15分)。

(三)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20)。

(四)近三年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20分)。

(五)服务方案(30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人: (略)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地 址: (略) (略) 锦 (略) 级行政中心3号楼

联系人及电话:马老师 0871-(略)。



信息来源:http://**-11-25/(略).shtml

(略)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拟对本单位“购买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建设成果展示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范围

(一)采购预算:2.(略)元

(二)采购内容:

1.全市20个宗教中国化示范建设宗教活动场所建设成果采编收集,包括照片、视频等资料。

2.成果汇编排版、印刷等服务内容。

(三)项目完成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3个月内。

(四)交货地点: (略) 级行政中心3号楼452。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备承接摄影摄像、编辑排版的人员、装备和技术能力,能够及时响应需求。

(三)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及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五)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请响应供应商根据资格要求和采购内容要求准备响应文件资料,至少包括服务方案、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近三年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报价表等。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密封加盖密封章,响应文件份数:1正。

(二)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17:00之前。

(三)递交地点: (略) 级行政中心3号楼452。

四、成交供应商评定原则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资格要求且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具体评审标准为:

(一)项目报价(15分)。

(二)服务团队(15分)。

(三)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20)。

(四)近三年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20分)。

(五)服务方案(30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人: (略)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地 址: (略) (略) 锦 (略) 级行政中心3号楼

联系人及电话:马老师 0871-(略)。



信息来源:http://**-11-25/(略).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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