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坑支流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开发经营权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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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坑支流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开发经营权招标公告

  本公司依法接受委托,将于2024年12月3日上午10时(延时的除外) (略) (略) 高明分中心举行竞投开标会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标的:西坑支流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开发经营权。

  本次开发经营招标主要包括两项内容,其一是位于杨和镇杨梅河西坑支流石水小学至大田桥河段,全长约1040米。该河段可以开发慢漂等水上运动项目;其二是位于井头旧粮仓地块(土地面积约4486.13平方米)及地上建筑物,可对该地块上建筑进行重新装修后发展高端民宿项目,但不能在该地块上建永久建(构)筑物。具体开发经营范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及附件。

  开发经营权出让价款包括基本出让款和提成出让款,其中首年基本出让款为人民币*元,提成出让款为该河段开发经营项目营业收入乘以中标提成率(不低于5%,具体以中标结果为准)。

  经营期限为20年,即自2025年1月1日至2044年12月31日。

  经营期限内,开发经营权出让价款按年支付,其中基本出让款每三年递增3%,中标提成率保持不变,具体开发经营方式以双方签订的《西坑支流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开发经营合同》约定为准。

  业态范畴:该标的仅限于生态产品开发经营,不得用于经营有严重污染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有碍周边环境的项目,还须符合国家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

  特别提示:该标的无产权证,招标人不对中标人开发经营所需办理证照提供担保责任。各投标人须在参加竞投前自行对标的进行现场看样,标的实际位置、区域及面积,以现场实地看样及咨询招标人为准。竞投人须对经营标的的现状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

  二、投标方式:明标举牌竞投,价高者得。

  三、咨询、踏勘、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下午16时止。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 (略) ( (略) (略) 荷城 (略) 463号银海广场3座十楼),联系人:谭小姐,联系电话:0757-*、*。

  踏勘地点: (略) (略) 杨和镇石水村委会井头圩,联系人:区先生,联系电话:*。

  四、报名条件、方式:

  (一)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三)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公司(或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报名的:

  (1)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则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4)提供投标人在招标公告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 (略) 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自然人报名的:

  (1)有效的自然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提供投标人在招标公告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记 (略) 页截图打印件。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

  (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元。

  (二)投标保证金可以现金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二、竞投人须知”)

  六、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按规定报名并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

  招标人: (略) (略) 杨和镇和 (略)

  联系人:莫小姐

  联系电话:075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 (略)

  联系人:谭小姐

联系电话:0757-*

2024年11月25日


  本公司依法接受委托,将于2024年12月3日上午10时(延时的除外) (略) (略) 高明分中心举行竞投开标会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标的:西坑支流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开发经营权。

  本次开发经营招标主要包括两项内容,其一是位于杨和镇杨梅河西坑支流石水小学至大田桥河段,全长约1040米。该河段可以开发慢漂等水上运动项目;其二是位于井头旧粮仓地块(土地面积约4486.13平方米)及地上建筑物,可对该地块上建筑进行重新装修后发展高端民宿项目,但不能在该地块上建永久建(构)筑物。具体开发经营范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及附件。

  开发经营权出让价款包括基本出让款和提成出让款,其中首年基本出让款为人民币*元,提成出让款为该河段开发经营项目营业收入乘以中标提成率(不低于5%,具体以中标结果为准)。

  经营期限为20年,即自2025年1月1日至2044年12月31日。

  经营期限内,开发经营权出让价款按年支付,其中基本出让款每三年递增3%,中标提成率保持不变,具体开发经营方式以双方签订的《西坑支流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开发经营合同》约定为准。

  业态范畴:该标的仅限于生态产品开发经营,不得用于经营有严重污染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有碍周边环境的项目,还须符合国家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

  特别提示:该标的无产权证,招标人不对中标人开发经营所需办理证照提供担保责任。各投标人须在参加竞投前自行对标的进行现场看样,标的实际位置、区域及面积,以现场实地看样及咨询招标人为准。竞投人须对经营标的的现状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

  二、投标方式:明标举牌竞投,价高者得。

  三、咨询、踏勘、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下午16时止。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 (略) ( (略) (略) 荷城 (略) 463号银海广场3座十楼),联系人:谭小姐,联系电话:0757-*、*。

  踏勘地点: (略) (略) 杨和镇石水村委会井头圩,联系人:区先生,联系电话:*。

  四、报名条件、方式:

  (一)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三)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公司(或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报名的:

  (1)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则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4)提供投标人在招标公告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 (略) 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自然人报名的:

  (1)有效的自然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提供投标人在招标公告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记 (略) 页截图打印件。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

  (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元。

  (二)投标保证金可以现金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二、竞投人须知”)

  六、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按规定报名并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

  招标人: (略) (略) 杨和镇和 (略)

  联系人:莫小姐

  联系电话:075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 (略)

  联系人:谭小姐

联系电话:0757-*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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