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度中德园国土空间规划日常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度中德园国土空间规划日常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80
★本项目服务范围为中德园全域,总面积55平方公里,主要内容如下:1、规划选址论证;2、规划调整报告及相关材料;3、规划条件管理文件及相关材料;交通影响评价:5、规划定线;6、 (略) 规划方案、交通组织设计、交通改善方案;7、土地招商推介服务;8、国土规划、城乡规划空间数据整合、分析;9、土地资源利用调查相关数据;10、非市场供地项目方案编制:11、中德园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12、国土变更调查;13、土地成片开发方案编制:14、会议材料、图纸等临时性文件;15、其他日常技术服务。
★一、工作内容
序号 | 项目分类 | 服务内容 | 取费标准 |
1 | 规划选址论证 | 依据项目需求,结合现状用地和上位规划情况提供项目选址方案。 | (略) 有关部门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核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基价为*元,一般项目基价为*元 |
2 | 规划调整报告及相关材料 | 容积率论证报告 | 根据调整需求, (略) 域现状和上位规划情况提出调整方案,并对其进行规划调整分析、履行调整程序、制作公示文件等。 | 以调整后建筑面积为计费依据,用地面积≤*平方米为*元;*平方米<调整后建筑面积≤*平方米为*元;*平方米<调整后建筑面积≤*平方米为*元;调整后建筑面积>*平方米协商议价。基价为*元。 |
用地性质论证报告 | 以用地面积为计费依据,用地面积≤10公顷为*元;10公顷<用地面积≤20公顷为*元;20公顷<用地面积≤40公顷为*元;用地面积>40公顷协商议价。基价为*元。 |
道路调整论证报告 | 调整长度≤300米为*元;300米<调整长度≤600米为*元;调整长度>600米协商议价。 |
3 | 规划条件管理文件及相关材料 | 提供待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规划情况、具体规划指标及相关配建设施,同步履行相关报批程序。 | 主要包括项目周边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承载力分析、编制规划方案、方案日照分析以及拟定规划条件4部分,4项收费标准合计。 ①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承载力分析,以用地面积为计费依据,1.*元/公顷,基价*元,最高*元/项。 ②规划方案,以用地面积为计费依据,1.*元/公顷,基价*元。 ③规划条件,以用地面积为计费依据,0.*元/公顷,基价0.*元。 ④日照分析,以影响建筑面积为计费依据,*/平方米,基价*元。 |
4 | 交通影响评价 | 对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新生成交通需求对周围交通系统运行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价,并制定相应的对策,消减建设项目交通影响的技术方法。主要内容包括现状交通分析; (略) 域交通规划;交通预测;交通影响评价等内容。 | 以建筑面积为计费依据,1元/平方米。基价为*元。大型会议中心、体育运动中心、商业中心、大型停车场(库)、大型物流中心等收费应取1.5-1.8的系数。 (略) 政类论证、评估报告,参照上述标准计费。 |
5 | 规划定线 | 以审批的上位规划为依据,划定项目周边规划控制线, (略) 红线、绿线、蓝线等相关控制线,为制定方案、审批工作提供基础资料。 | 以规划控制线长度为计费依据,图纸:2元/延长米,第二份起*/延长米。基价200元。电子图:*/延长米。 |
6 | (略) 规划方案、交通组织设计、交通改善方案 | 道路规划方案(道路选线规划) | 以上位规划为依据,结合现状情况、用地条件、交通需求等方面,针对中德园 (略) 、交通组织、区域改善等方面提出相应的规划方案或优化设计。 | (略) 的长度为计费依据,单价为1.*元/公里;基价为*元。 |
交通组织设计、交通改善方案 | 1.*元/平方公里,基价为*元。 |
7 | 规划招商推介服务 | 依据需求提供招商地图,明晰各招商地块的生态环境、交通条件、产业优势等优势条件等相关内容,提出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等地块条件。 | 招商材料PPT设计每项*元,招商地块推介说明编写、图纸制作0.*/地块(量多可结合工作量确定),排版每页500元。 打印费用A3格式4元/页、A4格式2元/页,装订费A3格式30元/本、A4格式15元/本 |
8 | 国土规划、城乡规划空间数据整合、分析 | 依据需求对提供的数据进行位置核实,面积统计,报表填写等工作。 | 6000元/项 |
9 | 非市场供地项目方案编制 | 针对需要进行划拨、协议出让等 (略) 场行为供地的土地进行核实,包括控规、三区三线等。同时,对项目的基本情况、政府文件等进行汇总编排,组织编制汇报材料。 | 6000元/项 |
10 | 土地利用节约集约评价 | 通过评价研究反映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和变化趋势,为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 *元(不涉及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符合土地利用标准); 1.涉及占用耕地,增加*元; 2.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增加*元; 3.涉及占用生态红线*元; 4.无标准或超标准建设增加*元。 5.复杂项目、特殊建设项目( (略) 、铁路、地铁等线性工程)、 (略) 域项目、占地面积 超过100公顷项目、报省厅和国家部委项目 ,按照上述计费标准乘以 1.2-1.5的调节系数。 |
11 | 道路管线规划综合 | (略) 管线的种类、布局、埋设方式等进行全面设计。 | 4.*元/公里 |
12 | 地块管线综合规划 | 对地块内部各类 (略) 、设计与管理,确保管线系统的安全、高效和经济运行。 | 1.*元/公顷 |
13 | 规划设计修改 | 对已完成的设计方案进行二次修改。 | 按原规划设计收费的50%计算 |
14 | 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建设项目拟利用零星城镇建 (略) 方案 | 结合实际需求和具体项目,提出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方案。 | 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每项*元; 建设项目拟利用零星城镇建 (略) 方案每项*元。 |
15 | 土地成片开发方案编制 |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土地成片开发相关工作要求,需根据项目用地需求组织开展土地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 |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土地成片开发相关工作要求,需根据项目用地需求组织开展土地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 约*/项。 |
16 | 土地资源利用调查相关数据 | 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相关情况汇报涉及的专题图 (略) 理服务。 | 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相关情况汇报涉及的专题图 (略) 理服务。6000元/项 |
17 | 其他技术服务 | | 其他规划设计、交通、市政、土地等服务收费标准以《 (略) 规划设计行业收费标准》为准 |
18 | 会议材料、图纸等临时性文件 | | 据要求制作数据表格、示意图、会议材料等临时性文件,6000元/项 |
1 |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2 | ★履约地点: (略) (略) 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付款方式:每半年结算一次,以中标供应商所报比率及文件给定的收费标准作为结算依据,全年最多支付至本项目预算金额。★付款条件:每次支付均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前提,成果通过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并开具发票后进行结算。 |
4 | ★验收标准:执行行业标准★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验收报告: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5 | ★质保期:1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
6 | ★违约责任:1.如果中标供应商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完成服务;或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发出违约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单位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1)在采购单位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完成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2)在采购单位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服务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服务的期限也应相应延长;(3)采购单位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2.如果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采购单位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采购单位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采购单位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3.延期服务的违约责任(1)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服务,采购单位可要求中标供应商支付违约金。则每逾期1日历天,中标供应商应按项目预算总金额的0.5‰计算,向采购单位支付逾期完成服务违约金,但不超过项目预算总金额的1%。中标供应商支付逾期完成服务违约金并不免除中标供应商完成服务的责任。(2)如中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完成服务日期后20日历天内仍未能完成服务,则视为中标供应商不能完成服务,采购单位有权不经催告地全部或部分解除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供应商还应向采购单位偿付项目预算总金额1%的违约金。(3)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5日1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财政事务服务中心A座( (略) (略) 重工 (略) 54号)五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 (略) 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 (略) 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 (略) 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 (略) 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电子文件递交辽宁 (略) 、备份文件 (略) (略) 财政事务服务中心A座( (略) (略) 重工 (略) 54号)五楼开标室。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经济技 (略) 分局
地 址: 沈阳经济技 (略) 中央大街27号(管委会大楼13层)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略) 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联系方式:*-357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中国 (略) 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 (略)
账号:*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冬妮、王博
电 话:*-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