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等产品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中电鸿信】计算机等产品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电鸿信计算机等产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YT-(略)-037】),采购人为【中电 (略) 】,采购代理机构为【中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电鸿信计算机等产品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计算机等产品采购项目;
1.2.2采购预算:预估人民币12.(略)元(含税);
1.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2.4工期:自合同签订15个工作日内供货;
1.2.5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一年;
1.2.6项目质量:符合国家和中电鸿信相关质量标准规定;
1.2.7技术标准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技术规范要求;
1.2.8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请重 (略) 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 (略) (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12.(略)元(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须具备类似计算机采购类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复印件,时间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响应。
2.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申请。
2.5供应商须承诺可为本项目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 (略) 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 (略) 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 (略) 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26日上午9时至2024年11月29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
3.2询比文件获取地点: (略) (略) 南祖师庵7号403室,联系人:张佳星;联系电话:(略)。
3.3询比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询比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询比文件购买费用银行汇款凭证;文件费用交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
(4)税务信息表,格式如下(*@*63.com)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供应商名称 | |
2 | 供应商注册地址 | |
3 | 供应商注册登记电话 | |
4 | 纳税人识别号 | |
5 | 开户银行 | |
6 | 户名 | |
7 | 开户行银行账号 | |
8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
9 | 供应商发票邮寄地址 | |
10 | 项目联系人 | 姓名/联系方式/邮箱 |
注:1、本表为供应商开具发票时所需信息。2、如因供应商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
3.4询比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支付方式:
(略) 账户,支付账号如下:
收款账号户名:中 (略)
收款账号开户行: (略) 南京城西支行
收款账号:(略)(略)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15时30分。
4.2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南祖师庵7号和顺楼407会议室。
4.3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4.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5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4.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5.2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4.5.3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5.供应商注册
5.1中国电信 (略) 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
5.2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略) /010-(略)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http://**)、中国 (略) (http://**)
7.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电 (略)
采购人地址: (略) (略) (略) 268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 (略)
地 址: (略) (略) 南祖师庵7号
邮 编:(略)
联 系 人:张佳星
电 话:(略)
电 子 邮 箱:*@*63.com
7.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电 (略)
2024年11月25日
【中电鸿信】计算机等产品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电鸿信计算机等产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YT-(略)-037】),采购人为【中电 (略) 】,采购代理机构为【中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电鸿信计算机等产品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计算机等产品采购项目;
1.2.2采购预算:预估人民币12.(略)元(含税);
1.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2.4工期:自合同签订15个工作日内供货;
1.2.5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一年;
1.2.6项目质量:符合国家和中电鸿信相关质量标准规定;
1.2.7技术标准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技术规范要求;
1.2.8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请重 (略) 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 (略) (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12.(略)元(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须具备类似计算机采购类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复印件,时间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响应。
2.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申请。
2.5供应商须承诺可为本项目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 (略) 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 (略) 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 (略) 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26日上午9时至2024年11月29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
3.2询比文件获取地点: (略) (略) 南祖师庵7号403室,联系人:张佳星;联系电话:(略)。
3.3询比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询比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询比文件购买费用银行汇款凭证;文件费用交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
(4)税务信息表,格式如下(*@*63.com)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供应商名称 | |
2 | 供应商注册地址 | |
3 | 供应商注册登记电话 | |
4 | 纳税人识别号 | |
5 | 开户银行 | |
6 | 户名 | |
7 | 开户行银行账号 | |
8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
9 | 供应商发票邮寄地址 | |
10 | 项目联系人 | 姓名/联系方式/邮箱 |
注:1、本表为供应商开具发票时所需信息。2、如因供应商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
3.4询比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支付方式:
(略) 账户,支付账号如下:
收款账号户名:中 (略)
收款账号开户行: (略) 南京城西支行
收款账号:(略)(略)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15时30分。
4.2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南祖师庵7号和顺楼407会议室。
4.3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4.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5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4.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5.2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4.5.3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5.供应商注册
5.1中国电信 (略) 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
5.2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略) /010-(略)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http://**)、中国 (略) (http://**)
7.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电 (略)
采购人地址: (略) (略) (略) 268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 (略)
地 址: (略) (略) 南祖师庵7号
邮 编:(略)
联 系 人:张佳星
电 话:(略)
电 子 邮 箱:*@*63.com
7.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电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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