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邢台支队伙食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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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邢台支队伙食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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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邢台支队清河县消防救援大队伙食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邢台支队清河县消防救援大队伙食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 (略) (http://**) ,自行下载。并于 2024 年 12 月16日13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邢台支队清河县消防救援大队伙食配送服务项目

救援大队伙食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元/年,最高限价为清 (略) (略) 场价格的95%。

采购需求: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邢台支队清河县消防救援大队伙食配送服务项目 ,详见招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期间未按合同履行承诺,#方有权终止合同,不再续签。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执行的现行标准

项目实施地点:清河县消 (略) 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

获取时间:2024 年 11月 26 日至 2024 年 12月0 2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1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获取地点:登录“招标 (略) (http://**) ” 自行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

售价:0 元

四、提交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4 年 12 月16 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 间)

地点:网上递交

1、本次采购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采用数据电子,投标人(供应商)应 及时登录招标 (略) 在线参与开标;

2、投标人(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的递交,在线递交 电子响应前,供应商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 数字证书为响应加密。投 标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已在“河北省 (略) ”注册登记,办理河北 CA 后,可直接登录“中国 (略) ”或“招标 (略) ”。

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供应商),递交响应前需按照“邢 (略) (略) 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 ”要求,进行注册登记。具体 事宜可咨询 0319-#。

3、编制投标需使用河北 CA,未办理河北 CA 的供应商/供应商,需进行企 业 CA 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 400-707-3355。

4、潜在供应商如对招标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标 (略) 提出。若供应商/供应商在使用 招标 (略) 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 400-0311-606。


5、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 (略) 、 招标 (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河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清河县消 (略) 内

联系人:刘一君

联系方式:0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邢台合易德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82号四层西北角-1室 )

联 系 人:米雪英

联系方式:031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米雪英

联系方式:0319-#


附件信息下载

重要提醒

参与投标,请在 (略) 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请及早办理河北CA,并在 (略) 下载并安装河北CA驱动,以免影响参与和投标。(注:建议使用IE11版本浏览器)
快捷下载入口
,河北,清河县,邢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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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邢台支队清河县消防救援大队伙食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邢台支队清河县消防救援大队伙食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 (略) (http://**) ,自行下载。并于 2024 年 12 月16日13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邢台支队清河县消防救援大队伙食配送服务项目

救援大队伙食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元/年,最高限价为清 (略) (略) 场价格的95%。

采购需求: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邢台支队清河县消防救援大队伙食配送服务项目 ,详见招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期间未按合同履行承诺,#方有权终止合同,不再续签。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执行的现行标准

项目实施地点:清河县消 (略) 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

获取时间:2024 年 11月 26 日至 2024 年 12月0 2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1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获取地点:登录“招标 (略) (http://**) ” 自行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

售价:0 元

四、提交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4 年 12 月16 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 间)

地点:网上递交

1、本次采购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采用数据电子,投标人(供应商)应 及时登录招标 (略) 在线参与开标;

2、投标人(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的递交,在线递交 电子响应前,供应商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 数字证书为响应加密。投 标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已在“河北省 (略) ”注册登记,办理河北 CA 后,可直接登录“中国 (略) ”或“招标 (略) ”。

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供应商),递交响应前需按照“邢 (略) (略) 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 ”要求,进行注册登记。具体 事宜可咨询 0319-#。

3、编制投标需使用河北 CA,未办理河北 CA 的供应商/供应商,需进行企 业 CA 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 400-707-3355。

4、潜在供应商如对招标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标 (略) 提出。若供应商/供应商在使用 招标 (略) 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 400-0311-606。


5、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 (略) 、 招标 (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河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清河县消 (略) 内

联系人:刘一君

联系方式:0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邢台合易德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82号四层西北角-1室 )

联 系 人:米雪英

联系方式:031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米雪英

联系方式: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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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投标,请在 (略) 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请及早办理河北CA,并在 (略) 下载并安装河北CA驱动,以免影响参与和投标。(注:建议使用IE11版本浏览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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