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部分仪器设备计量校准服务”的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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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部分仪器设备计量校准服务”的单一来源公示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关于“2025年部分仪器设备计量校准服务”的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浙江省医疗器 (略)

项目名称:2025年部分仪器设备计量校准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2025年部分仪器设备计量校准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根据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履行下列职责:(三)开展校准工作(其余略)。 (略) 计量测 (略) 是由国家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国家计量行政部门批准设 (略) 计量测试中心“华东国家计量测试中心”。
对于部分通用性强,市场竞争充分的计量校准服务,我院已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但对于信号发生器、流量计、氧浓度分析仪、X射线多功能质量检测仪等设备专业性要求高或者公开招标中标机构、以及浙江省计 (略) 均无相应资质、能力的校准服务,为满足需求同时节约成本,按照就近就地的原则, (略) 计量测 (略) 实施。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计量测 (略)

地址: (略) (略) 1500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0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医疗器 (略)

联 系 人:沈彬彬

联系电话:0571-*

传 真:/

地 址: (略) (略) 25号大街37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 (略)

联 系 人: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0571-*

传 真:0571-*

地 址: (略) (略) 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关于“2025年部分仪器设备计量校准服务”的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浙江省医疗器 (略)

项目名称:2025年部分仪器设备计量校准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2025年部分仪器设备计量校准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根据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履行下列职责:(三)开展校准工作(其余略)。 (略) 计量测 (略) 是由国家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国家计量行政部门批准设 (略) 计量测试中心“华东国家计量测试中心”。
对于部分通用性强,市场竞争充分的计量校准服务,我院已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但对于信号发生器、流量计、氧浓度分析仪、X射线多功能质量检测仪等设备专业性要求高或者公开招标中标机构、以及浙江省计 (略) 均无相应资质、能力的校准服务,为满足需求同时节约成本,按照就近就地的原则, (略) 计量测 (略) 实施。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计量测 (略)

地址: (略) (略) 1500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0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医疗器 (略)

联 系 人:沈彬彬

联系电话:0571-*

传 真:/

地 址: (略) (略) 25号大街37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 (略)

联 系 人: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0571-*

传 真:0571-*

地 址: (略) (略) 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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