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西苕溪流域水生态系统修复工程溪龙段-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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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西苕溪流域水生态系统修复工程溪龙段-招标/资审公告

安吉县西苕溪流域水生态系统修复工程(溪龙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安吉县西苕溪流域水生态系统修复工程(溪龙段) 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上级补助和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安吉县溪龙乡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安吉县溪龙乡人民政府 ,代建单位 /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安吉县西苕溪流域水生态系统修复工程(溪龙段)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安吉县西苕溪流域水生态系统修复工程(溪龙段) 投资估算约2470.(略)元,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该工程位于溪龙乡境内,共五个子项目,主要包括:(一)西苕溪徐村湾及新丰段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实施乔灌草植被缓冲带(乔灌林带)约9962平方米,种植挺水及湿生植物约1850平方米,营造河道生境约470平方米;(二)溪龙溪西岸生态恢复及河流水环境整治工程,构建乔灌草植被缓冲带约6483平方米,构建近自然湿地约3438平方米,实施水下森林约1985平方米等;(三)溪龙乡新丰村内河生态修复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改造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约2810米,设置(略)域植被缓冲带约(略)平方米,构建河道近自然湿地约6491平方米,种植沉水植物7460平方米等;(四)后河村农业退水净化湿地提升改造工程,改造生态塘约6427平方米,实施潜流湿地约2736平方米,设置生态沟渠约3865平方米,实施表流人工湿地约9489平方米,新建透水坝158米等;(五)溪龙乡徐村湾村生态塘水环境修复工程,构建生态驳岸约243平方米,构建近自然湿地约1227平方米,购置人工增氧设施5台等。

建设地点:安吉县溪龙乡 。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环保工程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3施工总工期: 210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 (略) 于"合格"状态);

3.2R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R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略)元及以上的类似水生态修复业绩;注:类似水生态修复业绩指:含有“生态/滨岸缓冲带”或“生态护岸/护坡”或“潜表流湿地/人工湿地/生态湿地”建设内容的水生态修复项目。业绩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完工)竣工验收报告,缺一不可。

3.4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R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略) (略) 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略)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高级技术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仅限于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或园林建筑或环境艺术或园林工程或古建筑园林专业。

3.7?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8R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数1名;【注: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 (略) 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 (略) 场监督公共服务系统为准);

3.10R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国家或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布的名单为准)。

3.13拟派项目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2)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 (略) 罚。

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 (略) 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 (略) 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 (略) 罚。

3.14□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条件

4.1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内容。

5.招投标方式

5.1公开招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 (略) 上下载方式 (略)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市域一体)。

6.2招标 (略) 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略)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市域一体) http://**:(略)/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3 (略) 上下载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 12月 17日 9 时00分, (略) : (略)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市域一体) http://**:(略)/TPBidder/memberLogin)。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安吉县溪龙乡人民政府

地 址:浙江省安吉县溪龙乡

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略)

8.2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 (略)

地 址: (略) 安吉县昌硕 (略) 625号四楼

联系人: 王闻博

电 话: (略)

8.3新点技术服务电话:(略)

服务热线:(略)

8.4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略)

9.其他

9.1标后履诺考评:本项目参与考评的关键岗位人员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项目月考勤合格率为 80%,项目整体考勤合格率为 60%。

9.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网上不见面开标 (略) 址:http://**:(略)/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9.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浙江省 (略) 、安 (略) 上发布。

9.4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4年 11 月11日至2024年 11 月 15 日在安 (略) 公示。

安吉县西苕溪流域水生态系统修复工程(溪龙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安吉县西苕溪流域水生态系统修复工程(溪龙段) 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上级补助和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安吉县溪龙乡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安吉县溪龙乡人民政府 ,代建单位 /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安吉县西苕溪流域水生态系统修复工程(溪龙段)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安吉县西苕溪流域水生态系统修复工程(溪龙段) 投资估算约2470.(略)元,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该工程位于溪龙乡境内,共五个子项目,主要包括:(一)西苕溪徐村湾及新丰段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实施乔灌草植被缓冲带(乔灌林带)约9962平方米,种植挺水及湿生植物约1850平方米,营造河道生境约470平方米;(二)溪龙溪西岸生态恢复及河流水环境整治工程,构建乔灌草植被缓冲带约6483平方米,构建近自然湿地约3438平方米,实施水下森林约1985平方米等;(三)溪龙乡新丰村内河生态修复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改造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约2810米,设置(略)域植被缓冲带约(略)平方米,构建河道近自然湿地约6491平方米,种植沉水植物7460平方米等;(四)后河村农业退水净化湿地提升改造工程,改造生态塘约6427平方米,实施潜流湿地约2736平方米,设置生态沟渠约3865平方米,实施表流人工湿地约9489平方米,新建透水坝158米等;(五)溪龙乡徐村湾村生态塘水环境修复工程,构建生态驳岸约243平方米,构建近自然湿地约1227平方米,购置人工增氧设施5台等。

建设地点:安吉县溪龙乡 。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环保工程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3施工总工期: 210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 (略) 于"合格"状态);

3.2R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R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略)元及以上的类似水生态修复业绩;注:类似水生态修复业绩指:含有“生态/滨岸缓冲带”或“生态护岸/护坡”或“潜表流湿地/人工湿地/生态湿地”建设内容的水生态修复项目。业绩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完工)竣工验收报告,缺一不可。

3.4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R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略) (略) 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略)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高级技术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仅限于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或园林建筑或环境艺术或园林工程或古建筑园林专业。

3.7?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8R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数1名;【注: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 (略) 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 (略) 场监督公共服务系统为准);

3.10R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国家或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布的名单为准)。

3.13拟派项目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2)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 (略) 罚。

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 (略) 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 (略) 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 (略) 罚。

3.14□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条件

4.1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内容。

5.招投标方式

5.1公开招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 (略) 上下载方式 (略)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市域一体)。

6.2招标 (略) 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略)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市域一体) http://**:(略)/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3 (略) 上下载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 12月 17日 9 时00分, (略) : (略)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市域一体) http://**:(略)/TPBidder/memberLogin)。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安吉县溪龙乡人民政府

地 址:浙江省安吉县溪龙乡

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略)

8.2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 (略)

地 址: (略) 安吉县昌硕 (略) 625号四楼

联系人: 王闻博

电 话: (略)

8.3新点技术服务电话:(略)

服务热线:(略)

8.4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略)

9.其他

9.1标后履诺考评:本项目参与考评的关键岗位人员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项目月考勤合格率为 80%,项目整体考勤合格率为 60%。

9.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网上不见面开标 (略) 址:http://**:(略)/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9.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浙江省 (略) 、安 (略) 上发布。

9.4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4年 11 月11日至2024年 11 月 15 日在安 (略) 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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