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A办公系统维保服务三次采购公告_招标信息_通用招标_院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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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A办公系统维保服务三次采购公告_招标信息_通用招标_院务公开

【采购公告】OA办公系统维保服务三次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2024-11-26
  • 点击数: 次

(略) (略) 现就“OA办公系统维保服务(三次)” (略) 内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进行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OA办公系统维保服务(三次)

2.项目编号:FSEY-CGB*

3.项目预算:*元

4.服务期限:1年

二、供应商准入资格:

1.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3.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罚款 (略) 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 (略) 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 (略)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 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6日起至2024年12月2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公告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ey.com),邮件标题格式: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

报名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如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请提交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在右上角“信息打印栏”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6)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 (略) 查询”的,须打印 (略) 查询页。

(7)报名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报名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

(8)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业绩合同复印件,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采购内容指可证明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签订日期 、双方盖章等。

备注:

1、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经核实为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报名资 (略) 供应商诚信黑名单。

2、供应商不得串通围标,如发现有串通围标行为将取消其参与项目资 (略) 供应商诚信黑名单。(串通定义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四、联系事项:

采购公告如有 (略) ,请咨询采购办朱先生,电话:0757-*。


【采购公告】OA办公系统维保服务三次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2024-11-26
  • 点击数: 次

(略) (略) 现就“OA办公系统维保服务(三次)” (略) 内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进行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OA办公系统维保服务(三次)

2.项目编号:FSEY-CGB*

3.项目预算:*元

4.服务期限:1年

二、供应商准入资格:

1.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3.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罚款 (略) 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 (略) 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 (略)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 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6日起至2024年12月2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公告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ey.com),邮件标题格式: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

报名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如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请提交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在右上角“信息打印栏”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6)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 (略) 查询”的,须打印 (略) 查询页。

(7)报名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报名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

(8)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业绩合同复印件,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采购内容指可证明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签订日期 、双方盖章等。

备注:

1、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经核实为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报名资 (略) 供应商诚信黑名单。

2、供应商不得串通围标,如发现有串通围标行为将取消其参与项目资 (略) 供应商诚信黑名单。(串通定义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四、联系事项:

采购公告如有 (略) ,请咨询采购办朱先生,电话: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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