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省级农业应急救灾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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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省级农业应急救灾项目的通知

各肉牛、奶牛养殖场:
为促进肉牛、奶牛生产稳定发展,落实好省农业农村厅安排部署,拟申报省级农业应急救灾资金, (略) 奶牛场委托加工,奶牛场、肉牛场(户)黄贮制作予以补贴。请有关单位按照申报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抓紧时间进行申报,于2024年11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 (略) 畜牧业管理股。
附件: 1. (略) 奶牛场委托加工补贴申报方案
2. (略) 奶牛、肉牛养殖场(户)黄贮制作补贴申报方案
(略) (略)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1
(略) 奶牛场委托加工补贴申报方案
为落实好省农业农村厅安排部署,加大纾困力度,引导奶牛场通过加工乳制品消化自有奶源,缓解生鲜乳阶段性相对过剩矛盾,对奶牛养殖场2024年委托加工乳制品予以补贴。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委托乳制品加工企业加工乳制品的奶牛养殖场。
(二)申报条件
1.奶牛养殖场必须有注册品牌或者贴牌的产品、 (略) 。
2.委托加工账目齐全,能证明消化生鲜乳数量。
3.委托加工行为发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
二、补贴标准
对奶牛养殖场2024年委托加工乳制品的生鲜乳,每吨补贴600元。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奶牛养殖场填写《奶牛养殖场委托加工补贴申请表》,包括代加工厂名称、产品品牌、产品类别、消化生鲜乳数量、补贴金额等信息,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交 (略) 。
(二)项目审核。我局根据奶牛养殖场提供的佐证材料对补贴申请表进行认真审核,核定补贴金额,填写《县级奶牛养殖场委托加工补贴申请表》,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复审。
四、有关要求
各奶牛场要认真填写申请表,并提供佐证资料,确保申报工作规范有序。
附件2
(略) 奶牛、肉牛养殖场(户)黄贮制作
补贴申报方案
为落实好省农业农村厅安排部署,加大纾困力度,缓解奶牛、肉牛养殖场户黄贮饲料制作期间资金压力,帮助养殖场户渡过难关,防止养殖业周期性波动,对奶牛养殖场、肉牛养殖场(户)黄贮制作给予补贴。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我市制作黄贮饲料的奶牛养殖场、肉牛养殖场(户)。
(二)申报条件
1.黄贮饲料制作时间应为2024年;
2.补贴资金用于黄贮制作。
二、补贴标准
每吨黄贮饲料补贴10元,黄贮重量按每立方米储量600公斤折算。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奶牛养殖场、肉牛养殖场(户)向 (略) 提出补贴书面申请,同时报送《奶牛养殖场、肉牛养殖场(户)黄贮制作补贴资金申请表》。
(二)项目审核。我局对养殖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测量核实数据,填写《2024年度县级奶牛养殖场、肉牛养殖场(户)黄贮制作补贴资金申请表》, (略) (略) 复审。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略) (略) 长任组长、局主管领导任副组长,畜牧兽医工作站全体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将政策宣传、解释到位。细化落实奶牛养殖场、肉牛养殖场(户)黄贮制作补贴资金实施方案。
(二)严格申报程序。对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的养殖场 (略) 理且以后不再享受相关补贴及项目资金支持。
各肉牛、奶牛养殖场:
为促进肉牛、奶牛生产稳定发展,落实好省农业农村厅安排部署,拟申报省级农业应急救灾资金, (略) 奶牛场委托加工,奶牛场、肉牛场(户)黄贮制作予以补贴。请有关单位按照申报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抓紧时间进行申报,于2024年11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 (略) 畜牧业管理股。
附件: 1. (略) 奶牛场委托加工补贴申报方案
2. (略) 奶牛、肉牛养殖场(户)黄贮制作补贴申报方案
(略) (略)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1
(略) 奶牛场委托加工补贴申报方案
为落实好省农业农村厅安排部署,加大纾困力度,引导奶牛场通过加工乳制品消化自有奶源,缓解生鲜乳阶段性相对过剩矛盾,对奶牛养殖场2024年委托加工乳制品予以补贴。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委托乳制品加工企业加工乳制品的奶牛养殖场。
(二)申报条件
1.奶牛养殖场必须有注册品牌或者贴牌的产品、 (略) 。
2.委托加工账目齐全,能证明消化生鲜乳数量。
3.委托加工行为发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
二、补贴标准
对奶牛养殖场2024年委托加工乳制品的生鲜乳,每吨补贴600元。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奶牛养殖场填写《奶牛养殖场委托加工补贴申请表》,包括代加工厂名称、产品品牌、产品类别、消化生鲜乳数量、补贴金额等信息,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交 (略) 。
(二)项目审核。我局根据奶牛养殖场提供的佐证材料对补贴申请表进行认真审核,核定补贴金额,填写《县级奶牛养殖场委托加工补贴申请表》,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复审。
四、有关要求
各奶牛场要认真填写申请表,并提供佐证资料,确保申报工作规范有序。
附件2
(略) 奶牛、肉牛养殖场(户)黄贮制作
补贴申报方案
为落实好省农业农村厅安排部署,加大纾困力度,缓解奶牛、肉牛养殖场户黄贮饲料制作期间资金压力,帮助养殖场户渡过难关,防止养殖业周期性波动,对奶牛养殖场、肉牛养殖场(户)黄贮制作给予补贴。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我市制作黄贮饲料的奶牛养殖场、肉牛养殖场(户)。
(二)申报条件
1.黄贮饲料制作时间应为2024年;
2.补贴资金用于黄贮制作。
二、补贴标准
每吨黄贮饲料补贴10元,黄贮重量按每立方米储量600公斤折算。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奶牛养殖场、肉牛养殖场(户)向 (略) 提出补贴书面申请,同时报送《奶牛养殖场、肉牛养殖场(户)黄贮制作补贴资金申请表》。
(二)项目审核。我局对养殖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测量核实数据,填写《2024年度县级奶牛养殖场、肉牛养殖场(户)黄贮制作补贴资金申请表》, (略) (略) 复审。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略) (略) 长任组长、局主管领导任副组长,畜牧兽医工作站全体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将政策宣传、解释到位。细化落实奶牛养殖场、肉牛养殖场(户)黄贮制作补贴资金实施方案。
(二)严格申报程序。对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的养殖场 (略) 理且以后不再享受相关补贴及项目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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