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示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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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示第1包

医疗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告

我单位拟对医疗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集中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现将需求 (略) 上公示。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进行质疑,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请予以支持。

一、项目名称

医疗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4-JWLNYY-F1035

三、项目概况

我单位《医疗废 (略) 置合同》项目有效期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现需 (略) 理医疗废物能力的供应商沈阳 (略) 签订合同。本次招标服务期限3年,合同每年一签。预算*元,详细需求见附件。预计采购时间为2024年12月,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 (略) 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采购意向公示期

2024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

六、供应商参与意愿及意见建议

(一)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反馈(以申请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响应时间之外递交,我单位将不再接受。

(二)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邮件主题:医疗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参与意向及意见建议。

邮件附件:将相关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照以下序号1至5的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文件名称应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1、营业执照(未多证合一的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意见建议。

(三)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

(四)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五)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我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助理

电 话:*

邮箱地址:*@*q.com

监督人:刘先生

电 话:*

地 址: (略)

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17:00时

附件:1.技术要求

2.经济要求

3.需求修改建议表

采购机构

2024年11月26日

(略) 址下载附件
,辽宁, (略) ,沈阳

医疗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告

我单位拟对医疗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集中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现将需求 (略) 上公示。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进行质疑,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请予以支持。

一、项目名称

医疗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4-JWLNYY-F1035

三、项目概况

我单位《医疗废 (略) 置合同》项目有效期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现需 (略) 理医疗废物能力的供应商沈阳 (略) 签订合同。本次招标服务期限3年,合同每年一签。预算*元,详细需求见附件。预计采购时间为2024年12月,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 (略) 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采购意向公示期

2024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

六、供应商参与意愿及意见建议

(一)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反馈(以申请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响应时间之外递交,我单位将不再接受。

(二)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邮件主题:医疗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参与意向及意见建议。

邮件附件:将相关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照以下序号1至5的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文件名称应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1、营业执照(未多证合一的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意见建议。

(三)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

(四)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五)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我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助理

电 话:*

邮箱地址:*@*q.com

监督人:刘先生

电 话:*

地 址: (略)

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17:00时

附件:1.技术要求

2.经济要求

3.需求修改建议表

采购机构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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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略) ,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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