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镇江市建筑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分配方案调整后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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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镇江市建筑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分配方案调整后的公示


2023年,全市建筑行业积 (略) 场,创新实干、奋发进取,为地方经济做出突出贡献。根据《 (略) 住房和 (略) (略) (略) 关于印发的通知》(镇建建管〔2024〕116号)、《 (略) 建筑产业现代化和建筑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镇财规〔2015〕3号)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保重点支出的通知》(镇政办发〔2022〕18号)精神,拟对中国能 (略) 江苏省电力 (略) 等15家符合奖励标准的企业下达专项引导资金210.#元,现将202 (略) 建筑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略) 建筑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分配原则:同一工程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奖项奖励,不重复奖励;获得同类别同等级奖项的,合并为一次奖励; (略) 年度建筑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财政预算安排,申请奖励资金总额超过年度预算计划的,按相应系数进行调整。

公示时间为11月25日-29日。在公示期间对资金分配方案有异议的, (略) 住房和 (略) (略) 场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略) 33号306室,邮编:#,电话:0511-#。

附件:2024年建筑业专项引导资金分配方案


(略) 住房和 (略)

2024年11月25日


2023年,全市建筑行业积 (略) 场,创新实干、奋发进取,为地方经济做出突出贡献。根据《 (略) 住房和 (略) (略) (略) 关于印发的通知》(镇建建管〔2024〕116号)、《 (略) 建筑产业现代化和建筑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镇财规〔2015〕3号)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保重点支出的通知》(镇政办发〔2022〕18号)精神,拟对中国能 (略) 江苏省电力 (略) 等15家符合奖励标准的企业下达专项引导资金210.#元,现将202 (略) 建筑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略) 建筑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分配原则:同一工程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奖项奖励,不重复奖励;获得同类别同等级奖项的,合并为一次奖励; (略) 年度建筑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财政预算安排,申请奖励资金总额超过年度预算计划的,按相应系数进行调整。

公示时间为11月25日-29日。在公示期间对资金分配方案有异议的, (略) 住房和 (略) (略) 场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略) 33号306室,邮编:#,电话:0511-#。

附件:2024年建筑业专项引导资金分配方案


(略) 住房和 (略)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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