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国际海口智慧供应链基地项目智能化工程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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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国际海口智慧供应链基地项目智能化工程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深国际海口智慧供应链基地项目智能化工程(第二次)
项目编号:241OA*
项目地址: (略) 美安科技城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用地面积*.67㎡,总建筑面积*.40㎡,包含:1#物流仓库、2#物流仓库、3#倒班楼、4# (略) 、5#坡道及设备用房、6#门卫。
公告名称:深国际海口智慧供应链基地项目智能化工程(第二次)
公告发布媒体 (略) ,中 (略)
公告信息:1.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领取则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企业营业 (略) 场主体工商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人领取则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企业营业 (略) 场主体工商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3)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 上述资料格式详公告附件。 2.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1)现场领取: (略) (略) 深国际海口智慧供应链基地项 (略) *方办公室 成工 173 0741 13 (略) (略) (略) 1号美的置业写字楼9楼深国际 何工 188 1949 0726 (2)电子邮件方式:将领取招标文件所需的资料文件扫描成电子档发送至招标人邮箱(邮箱:*@*zihl-ld.com)并将纸质资料邮寄至招标人( (略) (略) (略) 1号美的置业写字楼9楼深国际 何工 188 1949 0726),招标人在收到资料后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采购单位名称:海口深 (略)
交货期(天):40
交货期说明:40日历天。实际工期起算日期以*方下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招标/采购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智能化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园区内部车辆、人行管理系统、监控系统、UPS系统设备采购、供货、运输、安装、测试、开通、试运行、培训、文件提交和售后服务及其缺陷修复。具体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资格条件:3.1 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符合法律 (略) 场主体,提供的营业 (略) 场主体工商 (略) 于有效期内;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或以上资质。 3.2 财务要求:无。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以招标公告发布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在*元或以上智能化工程相关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证明资料);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署的日期为准。 3.4 信誉要求: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5拟派项目团队要求:无。 3.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
,海口
项目名称:深国际海口智慧供应链基地项目智能化工程(第二次)
项目编号:241OA*
项目地址: (略) 美安科技城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用地面积*.67㎡,总建筑面积*.40㎡,包含:1#物流仓库、2#物流仓库、3#倒班楼、4# (略) 、5#坡道及设备用房、6#门卫。
公告名称:深国际海口智慧供应链基地项目智能化工程(第二次)
公告发布媒体 (略) ,中 (略)
公告信息:1.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领取则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企业营业 (略) 场主体工商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人领取则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企业营业 (略) 场主体工商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3)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 上述资料格式详公告附件。 2.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1)现场领取: (略) (略) 深国际海口智慧供应链基地项 (略) *方办公室 成工 173 0741 13 (略) (略) (略) 1号美的置业写字楼9楼深国际 何工 188 1949 0726 (2)电子邮件方式:将领取招标文件所需的资料文件扫描成电子档发送至招标人邮箱(邮箱:*@*zihl-ld.com)并将纸质资料邮寄至招标人( (略) (略) (略) 1号美的置业写字楼9楼深国际 何工 188 1949 0726),招标人在收到资料后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采购单位名称:海口深 (略)
交货期(天):40
交货期说明:40日历天。实际工期起算日期以*方下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招标/采购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智能化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园区内部车辆、人行管理系统、监控系统、UPS系统设备采购、供货、运输、安装、测试、开通、试运行、培训、文件提交和售后服务及其缺陷修复。具体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资格条件:3.1 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符合法律 (略) 场主体,提供的营业 (略) 场主体工商 (略) 于有效期内;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或以上资质。 3.2 财务要求:无。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以招标公告发布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在*元或以上智能化工程相关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证明资料);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署的日期为准。 3.4 信誉要求: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5拟派项目团队要求:无。 3.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系人: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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