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储备用地大石街会江工业区东侧地块广州市番禺区2024年度第九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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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储备用地大石街会江工业区东侧地块广州市番禺区2024年度第九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政府储备用地大石街DS23G-01会 (略) 东侧地块( (略) (略) 2024年度第九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修订)》第二十六条提出的: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切实维护和保障被征地原权属人的合法权益,做好合法征拆、合理补偿、维护社会稳定,特设本次调研,感谢您的配合。

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面积、用途具体如下:

(一)土地征收基本情况

(1)拟征收土地和位置范围: (略) (略) 大石街会江村。

(2)拟征收土地面积:0.7669公顷。

(3)拟征收土地的规划用途:政府储备用地。

土地产 (略) (略) 大石街会江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农民集体,现状地类为建设用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略) 位如下:

image.png

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

image.png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该事项实施的态度;2、该事项实施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3、该事项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4、公众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对象为项目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项目征收单位和咨询机构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国众联建设 (略)

联 系 人:覃工 联系电话:020-*

电子邮箱:*@*q.com

地址: (略) (略) (略) 1号201室

国众联建设 (略)

2024年11月5日



政府储备用地大石街DS23G-01会 (略) 东侧地块( (略) (略) 2024年度第九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修订)》第二十六条提出的: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切实维护和保障被征地原权属人的合法权益,做好合法征拆、合理补偿、维护社会稳定,特设本次调研,感谢您的配合。

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面积、用途具体如下:

(一)土地征收基本情况

(1)拟征收土地和位置范围: (略) (略) 大石街会江村。

(2)拟征收土地面积:0.7669公顷。

(3)拟征收土地的规划用途:政府储备用地。

土地产 (略) (略) 大石街会江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农民集体,现状地类为建设用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略) 位如下:

image.png

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

image.png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该事项实施的态度;2、该事项实施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3、该事项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4、公众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对象为项目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项目征收单位和咨询机构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国众联建设 (略)

联 系 人:覃工 联系电话:020-*

电子邮箱:*@*q.com

地址: (略) (略) (略) 1号201室

国众联建设 (略)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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