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二批非机动车划线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4年第二批非机动车划线
项目编号:#90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曹泮达 #点击查看>>*
报价起止时间:2024-11-26 16:37 - 2024-11-29 18:00
采购单位: (略) (略)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报价要求:报价含税 报价含运费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建议品牌 |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描述:非机动车位标识、图像、箭头标识、去除原有标线; 次要参数要求: | 4060件 | #.00 | - |
附件: 万年县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工程审核报告.pdf
万年县第二批非机动车划线项目采购需求.docx
万年县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工程审核报告.pdf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西省 (略) 万年县 陈营镇 六零大 (略) 交叉口向西1 (略) 智慧城管大楼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商务要求 | 6.1.供应商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6.2.供应商需具 (略) 划线工程项目相关经验,具备划线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佐证材料给采购人确认。 6.3. (略) 域为: (略) - (略) 、万年青大道、万年第一幼儿园门口、马塘临时菜场、第七幼儿园门口、滨溪河幼儿园综合大楼。 6.4.中标供应商负责去除原有标线。 6.5.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报价明细表,并以附件的形式上传,未提供报价表,视为无效报价响应。 6.6.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报价前和采购人进行沟通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并实地勘察现场后出具设计图纸供采购人审核确认,此设计图将作为采购人验收的凭证之一,未提供设计图报价视为无效。 6.7.划线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中对非机动车停车位标线的规定,包括标线颜色、宽度、长度等方面的要求,划线的宽度和长度应符合实际停车需求,确保非机动车停放时有足够的空间,并且划线之间的距离也要合理避免造成混乱和拥挤。 6.8.工期:合同签订后,成交的供应商需在15天内全部完成划线并达到验收标准。 |
商务要求 | 6.9.为了保证划线工程能按时按质的顺利完成,供应商根据划线数量和不同场地实际情况向采购单位提供具体的划线施工方案(划线施工方案将作为采购单位评估供应商是否具备完成该工程项目综合能力的依据),方案经采购单位审核确认后对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出具加盖公章的《划线方案确认函》,该方案将作为验收凭证之一,报价时需上传该确认函,未提供划线方案或方案不符合此项目实际情况报价视为无效,划线施工方案内容应包括: (1)划线方案;(2)进度安排及保证;(3)人员配备;(4)质量保障: 6.10.本项目涉及交通安全情况,确保交通人员和过往车辆畅通无阻,请中标供应商第一时间自行和相关部门进行协商。 6.11.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供应,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中明确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等要求,并满足国家规定的具体要求。对国家有强制性认证要求的设备与材料,必须具有强制性认证标志。 6.12.中标供应商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先送样品,并经采购方代表书面确认后,方可采购进场。未能取得采购方认可的材料设备,不得进场使用。否则,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6.13.采购的材料到货后,要求均应有产品合格证、质保单及有关检测报告,符合国家和本项目要求的技术标准,并须经采购方指定的代表进行验收,按规定需送有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的,必须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当供应商选定的材料设备质量达不到规定或预期质量目标要求时,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供应商承担。若使用劣质材料施工的,一经发现,采购方有权制止其使用,甚至停工、返工或解除合同。无论采购方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劣质或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施工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6.14.供应商负责所有材料及设备的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及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并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6.15.供应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行业规范施工,并完全符合国家标准。 |
商务要求 | 6.16.供应商需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供应商根据场地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对派出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培训,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17.项目按设计图和施工方案进行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6.18.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经整改后复验合格,但申请复验时间已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期的,供应商应向采购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由#方直接在待付货款中扣除)。第一次验收不合格且整改后复验仍不合格,采购方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的,供应商应向采购方支付复验不合格标的物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如供应商支付该违约金后仍不能弥补采购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担不足部分。 6.19.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质保期为一年。 6.20.在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采购方报修电话,在半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赶 (略) 理,以保证采购方工作正常开展。 6.2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报价包含设备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施工费、税费等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
商务要求 | 6.22.中标的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需向采购人缴纳#元履约保证金(允许供应商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将无息退还保证金,否则,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采购人的赔偿不予退还。 6.23.中标供应商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
报价登#地址:http://**-login/#/login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4年第二批非机动车划线
项目编号:#90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曹泮达 #点击查看>>*
报价起止时间:2024-11-26 16:37 - 2024-11-29 18:00
采购单位: (略) (略)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报价要求:报价含税 报价含运费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建议品牌 |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描述:非机动车位标识、图像、箭头标识、去除原有标线; 次要参数要求: | 4060件 | #.00 | - |
附件: 万年县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工程审核报告.pdf
万年县第二批非机动车划线项目采购需求.docx
万年县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工程审核报告.pdf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西省 (略) 万年县 陈营镇 六零大 (略) 交叉口向西1 (略) 智慧城管大楼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商务要求 | 6.1.供应商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6.2.供应商需具 (略) 划线工程项目相关经验,具备划线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佐证材料给采购人确认。 6.3. (略) 域为: (略) - (略) 、万年青大道、万年第一幼儿园门口、马塘临时菜场、第七幼儿园门口、滨溪河幼儿园综合大楼。 6.4.中标供应商负责去除原有标线。 6.5.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报价明细表,并以附件的形式上传,未提供报价表,视为无效报价响应。 6.6.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报价前和采购人进行沟通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并实地勘察现场后出具设计图纸供采购人审核确认,此设计图将作为采购人验收的凭证之一,未提供设计图报价视为无效。 6.7.划线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中对非机动车停车位标线的规定,包括标线颜色、宽度、长度等方面的要求,划线的宽度和长度应符合实际停车需求,确保非机动车停放时有足够的空间,并且划线之间的距离也要合理避免造成混乱和拥挤。 6.8.工期:合同签订后,成交的供应商需在15天内全部完成划线并达到验收标准。 |
商务要求 | 6.9.为了保证划线工程能按时按质的顺利完成,供应商根据划线数量和不同场地实际情况向采购单位提供具体的划线施工方案(划线施工方案将作为采购单位评估供应商是否具备完成该工程项目综合能力的依据),方案经采购单位审核确认后对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出具加盖公章的《划线方案确认函》,该方案将作为验收凭证之一,报价时需上传该确认函,未提供划线方案或方案不符合此项目实际情况报价视为无效,划线施工方案内容应包括: (1)划线方案;(2)进度安排及保证;(3)人员配备;(4)质量保障: 6.10.本项目涉及交通安全情况,确保交通人员和过往车辆畅通无阻,请中标供应商第一时间自行和相关部门进行协商。 6.11.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供应,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中明确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等要求,并满足国家规定的具体要求。对国家有强制性认证要求的设备与材料,必须具有强制性认证标志。 6.12.中标供应商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先送样品,并经采购方代表书面确认后,方可采购进场。未能取得采购方认可的材料设备,不得进场使用。否则,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6.13.采购的材料到货后,要求均应有产品合格证、质保单及有关检测报告,符合国家和本项目要求的技术标准,并须经采购方指定的代表进行验收,按规定需送有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的,必须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当供应商选定的材料设备质量达不到规定或预期质量目标要求时,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供应商承担。若使用劣质材料施工的,一经发现,采购方有权制止其使用,甚至停工、返工或解除合同。无论采购方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劣质或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施工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6.14.供应商负责所有材料及设备的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及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并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6.15.供应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行业规范施工,并完全符合国家标准。 |
商务要求 | 6.16.供应商需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供应商根据场地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对派出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培训,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17.项目按设计图和施工方案进行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6.18.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经整改后复验合格,但申请复验时间已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期的,供应商应向采购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由#方直接在待付货款中扣除)。第一次验收不合格且整改后复验仍不合格,采购方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的,供应商应向采购方支付复验不合格标的物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如供应商支付该违约金后仍不能弥补采购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担不足部分。 6.19.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质保期为一年。 6.20.在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采购方报修电话,在半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赶 (略) 理,以保证采购方工作正常开展。 6.2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报价包含设备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施工费、税费等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
商务要求 | 6.22.中标的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需向采购人缴纳#元履约保证金(允许供应商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将无息退还保证金,否则,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采购人的赔偿不予退还。 6.23.中标供应商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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