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城际线与地铁2号线换乘提升项目自动人行道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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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城际线与地铁2号线换乘提升项目自动人行道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略) 城际线与地铁2号线换乘提升项目增加自动人行步道梯项目位于城际线长沙火车站东广场、锦泰广场西南侧,本项目地下通道内连通城际长沙火车站出站厅和长沙地铁2号线锦泰广场站站厅层,实现乘客地下通道换乘,在出入口通道内两端中间位置设置自动人行步道梯2台。


二、相关标准

本工程引用的自动扶梯设计、制造、安装、安全内容至少满足如下标准、规范。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略) 令第549号(2009年)

《金属覆盖钢铁制品热镀锌层技术要求》(GB/T*-2002)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 /T*-200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T6388-1986);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91-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年1月1日实施)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 T7005-2012)及第1和第2号修改单

EMC相关标准

EN *-1《工业环境发射通用标准》

EN *-2《工业环境抗扰度通用标准》

EN *-4-2-95《静电放电抗干扰性试验》 *-2

EN *-4-3-97《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性试验》 *-3

EN *-4-4-95《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性试验》 *-4

EN *-4-5-95《电涌(冲击)抗扰性试验》 *-5

EN *-4-6-96《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的抗扰性试验》*-6

EN *-4-8-93《工频磁场抗扰性试验》 *-8

EN *-4-11-94《电压突降、短时中断与电压渐变的抗扰性试验》 *-11

EN *-94《信息技术设备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2

EN *-3-2 *-3

未尽部分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三、技术规格

1、技术条件

1.1执行标准

本工程引用的自动扶梯设计、制造、安装、安全内容至少满足如下标准、规范。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略) 令第549号(2009年)

《金属覆盖钢铁制品热镀锌层技术要求》(GB/T*-2002)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 /T*-200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T6388-1986);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91-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年1月1日实施)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 T7005-2012)及第1和第2号修改单

EMC相关标准

EN *-1《工业环境发射通用标准》

EN *-2《工业环境抗扰度通用标准》

EN *-4-2-95《静电放电抗干扰性试验》 *-2

EN *-4-3-97《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性试验》 *-3

EN *-4-4-95《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性试验》 *-4

EN *-4-5-95《电涌(冲击)抗扰性试验》 *-5

EN *-4-6-96《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的抗扰性试验》*-6

EN *-4-8-93《工频磁场抗扰性试验》 *-8

EN *-4-11-94《电压突降、短时中断与电压渐变的抗扰性试验》 *-11

EN *-94《信息技术设备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2

EN *-3-2 *-3

未尽部分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1.2 技术条件

1.2.1气候环境条件

1)气候特点:湿热环境

2)环境温度:多年平均温度:+17.4℃

极端最高温度: +40.6℃

极端最低温度: -10.1℃

3)相对湿度:年平均相对湿度79.5%,年最大相对湿度98%,时有凝露的情况发生。

4)海拔高度: ≤1000m

1.2.2工作条件

1)运行方向:前、后可逆运行。

2)工作周期:每天连续运行12小时,每周运行72小时,全年运行。

3)设置位置:室内型。在车站站厅至地面 (略) 工作,出入口有盖。

4)允许手拉行李箱和小型手拉行李车随人上步梯。

5)电源条件:

动力电源:AC 380V±7%,三相五线,频率为50Hz±5%,二级负荷。

1.3 基本要求及参数

1.3.1基本要求

1)自动人行步道梯。其定义为:每天连续运行12小时,每周运行72小时,在任何3小时间隔内,持续重载时间至少1小时。

2) 为保证乘客安全,自动人行步道梯正常启、停。原则上采用就地手动启停方式。

3)自动人行步道梯应采用微机控制。

4)本技术规格书中未尽要求均应符合相关国家及国际标准。

1.3.2运行性能

1)扶手带的运行速度相对于踏步的速度允差为0~+2%。

2)在额定频率和电压下,踏步沿运行方向空载时所测得的速度与额定速度之间的最大允许偏差为±5%。

3)自动人行步道梯应运行平稳。

4)自动人行步道梯运行时不得有异常噪音。

5)当速度为额定速度(0.5m/s)时,空载和满载(120Kg/级)向前运动时,制动距离应在0.2m~1.0m。

2、技术参数

2.1主要技术参数:

1)步道长度:*mm(数量2台,单列设置)。

2)运行速度:名义速度0.5m/s。

3)踏步名义宽度:1400mm

4)倾斜角度:0°

2.2节能速度

1)节能运行速度为:0.13m/s;当自动扶梯上无乘客运行超过一段时间后自动转入节能速度。

2)节能速度由变频器实现。采用全变频的方式运行,能使用钥匙开关将节能速度断开,使扶梯以额定速度运行。

3)判断有无乘客的雷达探测方式。雷达感应动作应灵敏。

4)当传感器检测到有乘客时,应自动由节能速度转换为额定速度运行。应确保节能速度与额定速度之间的转换对乘客是安全的,整个速度转换过程应平稳。

3、主要部件要求及要求

3.1踏步组件

自动人行步道梯踏步组件主要包括踏步、踏步滚轮(踏步辅轮)、踏步张紧装置、踏步主轴等部件。

1)踏步结构采用铝合金整体压铸踏步。同时踏步应进行抗弯变形试验和动载试验。试验方法按《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及TSG T7007—2022《电梯型式试验规则》进行。

2)踏步主体喷涂或氧化银色,要求涂层具有一定附着力,可经得起正常清洁;踏面为打磨。

3.2踏步链滚轮(踏步滚轮)

踏步滚轮应由轮缘、轮毂和轴承组成。轮缘应采用耐油、耐水、耐老化、强度高的材料制造。

3.3驱动主轴

驱动主轴链轮采用等效功能的主轴滚轮组合结构。

3.4驱动装置

驱动装置包括驱动主机(电动机、减速器)、制动器、扶手带驱动装置。

3.4.1驱动主机

每台设备均应装配设计和制造成熟的电机。电机的品牌和型号应是投标扶梯的成熟配置 (略) 交通成熟应用经验。主机防护等级达到IP55或以上。

3.4.2 减速器

减速箱宜使用由斜齿轮和蜗轮蜗杆两部分组成。应有较高的负载承受能力、高效率、高寿命、低噪声,满足地铁、机场大运量的要求。

3. (略) 导轨系统

1)导轨应采用冷轧成形钢板。

2)导轨系统的设计应保证工作面光滑平整耐磨,有一定的尺寸精度,且各轨的安装应保证轨间尺寸的一致性及左右导轨的平行度,以使踏步平稳运行。

3)安装导轨及导轨支架的所有紧固件应考虑防锈设计,保证在所紧固零件寿命时间内拆装。

3.6扶手带及扶手带导轨

1)扶手带结构应与扶手带驱动装置相配套。

2)扶手带顶端到踏步的垂直距离介于1.0m至1.1m之间。扶手带的设计应能满足乘客的身材,在危险状况下能够很方便的抓住。

3.7金属桁架结构

1)自动人行步道梯桁架为镀锌金属结构,中间部分横梁环氧树脂涂层,按《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中载荷要求。

2)为方便桁架的运输及安装,桁架可设计成数段。安装时,分段之间必须刚性连接,连接螺栓必须有足够的强度、防锈能力和防松措施,以保证桁架在寿命期内的稳定。

3.8地板及梳齿板

1)梳齿板为铝合金型材。

2)应设置梳齿照明,以保证乘客在光线不足的情况下安全进入和离开扶梯。梳齿照明灯具防护等级要适应整梯使用环境,采用节能灯具(如LED灯等)。

3)梳齿采用耐腐蚀金属如铝合金材料制造,应能承受乘客脚踏、脚踢等载荷,更换方便。

4)自动人行步道梯前、后部位的每块地板均应设安全开关,当地板被移动时,步梯停止运行,只能用维修控制盒操纵。

5)梳齿板后的第一块地板应采用螺栓可靠固定在支撑结构上。

3.9扶手装置

12mm厚玻璃护栏。国际品牌扶手带。

3.10控制柜

1)自动人行步道梯应采用微机控制,的驱动装置均设在自动人行步道梯一端的驱动站内。

3.11线缆及其敷设

1)自动人行步道梯所用线缆应阻燃、低烟、无卤。阻燃特性试验应符合(IEC 332-2)标准的要求;低烟试验应符(IEC 1034-2)标准的要求;无卤特性试验应符合(*)标准的要求。

2)电磁兼容性要求符合下列标准:

(1)《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的电磁兼容性总论》(GB/*.1)

(2)《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的电磁兼容性 静电放电要求》(GB/*.2)

(3)《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的电磁兼容性 辐射电磁场要求》(GB/*.3)

3.12故障及运行状态显示

自动人行步道梯上、下梯头应具有运行状态显示功能。

自动人行步道梯应具有故障自诊断功能。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可通过显示装置判断出故障发生位置、原因、时间等,并在一段时间内有足够内存保持这些信息。

3)每台自动人行步道梯在 (略) 均有一一对应的紧急停止操作按钮。

3.13开关、插座及照明

1)在扶手 (略) 附近,设有操纵钥匙开关和方向转换开关。

2)所有钥匙开关、急停开关、停止开关等操纵开关和维修、照明等专用插座开关应有操作方向等永久性标志。各种开关应有代号标志,所有标志均使用中文。

3.14标志、警示牌及检修护栏

1)钥匙开关,急停开关,停止开关等操纵开关和维修、照明等专用插座旁应有开关功能、操作方向等永久性标志。各种安全开关应有代号标志。

2)每台自动人行步道梯设备应在机房内设置铭牌,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制造厂商的名称或商标、产品型号标志、系列编号。每台扶梯应在设备端头粘贴设备编号。

3)在自动人行步道 (略) 以醒目的图案和文字向乘客做安全乘梯提示,安全提示标志应在设备出厂时一并安装好。自动扶梯标志的具体内容、规格等详见附件。

4)在自动人行步道梯维护、修理或检查的工作期间,自动人行步道梯的出入口应用高度不低于1m检修护栏阻止乘客登梯。该护栏应可折叠,以便于存放。护栏上应有提示乘客禁止登梯的字样。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九个月内成交人完成整套进口设备过关审批全部手续,且货到项目地安装、调试完成。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整套进口设备(含所有零、部件及相关配件等)过关、安装调试及验收所有手续和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验收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4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2、安装调试

2.1本项目相关作业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

2.2项目完成后,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检测报告、合格证、扶梯钥匙等,移交采购人,并配合移交档案馆的资料。

3、验收要求

3.1本项目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文要求进行一般程序验收,货物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2验收标准项目中的所有货物由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本章技术要求进行检测验收,招标人逾期验收视为默认质量符合。

3.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4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供货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4、质量保证

4.1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自动人行道 (略) 销售的全新、原产地、原包装、手续合法完整、渠道正规、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产品,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良好的性能。

4.2项目质保自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特种设备检 (略) 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

4.3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4.4自动人行道产品、安装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自动人行道产品质量、安装质量的规范要求;并经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取得使用标志。

5、技术支持

5.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5.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5.3中标人须在当地设置维保点,以处理所有的维修服务,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服务。中标人须对采购方的技术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负责培训的人员应具备同类产品5年以上的维修经验)。

6、售后服务

6.1质保期:二年(特种设备检 (略) 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内免费维护及年检。

6.2针对所提供的设备须提供足够的备件、附件和易损件并保证是原厂生产的产品,以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

6.3检验和维修设备及工具

6.3.1须提供足够的常用检修设备。

6.3.2所有测试需要的附件、零部件和中文操作维修手册应与检修设备一并提供。

7、故障响应

7.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7.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故障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2小时。

7.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各种型号的设备须提供足够的备件、附件和易损件并保证是原厂生产的产品,以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项目维修点的备件配置情况)。

7.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生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8、培训

8.1供应商应免费为采购人培训能够独立检查、操作的人员2名,培训语言为汉语普通话。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文要求进行一般程序验收,货物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标准项目中的所有货物由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本章技术要求进行检测验收,招标人逾期验收视为默认质量符合。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供货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七、其他要求

1、交货时间及地点

1.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九个月内成交人完成整套进口设备过关审批全部手续,且货到项目地安装、调试完成。

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

2.1付款人: (略) (略) 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2.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开箱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无息支付剩余的3%。

2.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施工现场破除、开挖及地面恢复(施工后地面恢复需与施工前现场保持一致)、施工垃圾外运、施工土建及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年检、培训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4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功能及要求:

(略) 城际线与地铁2号线换乘提升项目增加自动人行步道梯项目位于城际线长沙火车站东广场、锦泰广场西南侧,本项目地下通道内连通城际长沙火车站出站厅和长沙地铁2号线锦泰广场站站厅层,实现乘客地下通道换乘,在出入口通道内两端中间位置设置自动人行步道梯2台。


二、相关标准

本工程引用的自动扶梯设计、制造、安装、安全内容至少满足如下标准、规范。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略) 令第549号(2009年)

《金属覆盖钢铁制品热镀锌层技术要求》(GB/T*-2002)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 /T*-200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T6388-1986);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91-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年1月1日实施)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 T7005-2012)及第1和第2号修改单

EMC相关标准

EN *-1《工业环境发射通用标准》

EN *-2《工业环境抗扰度通用标准》

EN *-4-2-95《静电放电抗干扰性试验》 *-2

EN *-4-3-97《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性试验》 *-3

EN *-4-4-95《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性试验》 *-4

EN *-4-5-95《电涌(冲击)抗扰性试验》 *-5

EN *-4-6-96《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的抗扰性试验》*-6

EN *-4-8-93《工频磁场抗扰性试验》 *-8

EN *-4-11-94《电压突降、短时中断与电压渐变的抗扰性试验》 *-11

EN *-94《信息技术设备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2

EN *-3-2 *-3

未尽部分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三、技术规格

1、技术条件

1.1执行标准

本工程引用的自动扶梯设计、制造、安装、安全内容至少满足如下标准、规范。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略) 令第549号(2009年)

《金属覆盖钢铁制品热镀锌层技术要求》(GB/T*-2002)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 /T*-200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T6388-1986);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91-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年1月1日实施)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 T7005-2012)及第1和第2号修改单

EMC相关标准

EN *-1《工业环境发射通用标准》

EN *-2《工业环境抗扰度通用标准》

EN *-4-2-95《静电放电抗干扰性试验》 *-2

EN *-4-3-97《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性试验》 *-3

EN *-4-4-95《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性试验》 *-4

EN *-4-5-95《电涌(冲击)抗扰性试验》 *-5

EN *-4-6-96《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的抗扰性试验》*-6

EN *-4-8-93《工频磁场抗扰性试验》 *-8

EN *-4-11-94《电压突降、短时中断与电压渐变的抗扰性试验》 *-11

EN *-94《信息技术设备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2

EN *-3-2 *-3

未尽部分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1.2 技术条件

1.2.1气候环境条件

1)气候特点:湿热环境

2)环境温度:多年平均温度:+17.4℃

极端最高温度: +40.6℃

极端最低温度: -10.1℃

3)相对湿度:年平均相对湿度79.5%,年最大相对湿度98%,时有凝露的情况发生。

4)海拔高度: ≤1000m

1.2.2工作条件

1)运行方向:前、后可逆运行。

2)工作周期:每天连续运行12小时,每周运行72小时,全年运行。

3)设置位置:室内型。在车站站厅至地面 (略) 工作,出入口有盖。

4)允许手拉行李箱和小型手拉行李车随人上步梯。

5)电源条件:

动力电源:AC 380V±7%,三相五线,频率为50Hz±5%,二级负荷。

1.3 基本要求及参数

1.3.1基本要求

1)自动人行步道梯。其定义为:每天连续运行12小时,每周运行72小时,在任何3小时间隔内,持续重载时间至少1小时。

2) 为保证乘客安全,自动人行步道梯正常启、停。原则上采用就地手动启停方式。

3)自动人行步道梯应采用微机控制。

4)本技术规格书中未尽要求均应符合相关国家及国际标准。

1.3.2运行性能

1)扶手带的运行速度相对于踏步的速度允差为0~+2%。

2)在额定频率和电压下,踏步沿运行方向空载时所测得的速度与额定速度之间的最大允许偏差为±5%。

3)自动人行步道梯应运行平稳。

4)自动人行步道梯运行时不得有异常噪音。

5)当速度为额定速度(0.5m/s)时,空载和满载(120Kg/级)向前运动时,制动距离应在0.2m~1.0m。

2、技术参数

2.1主要技术参数:

1)步道长度:*mm(数量2台,单列设置)。

2)运行速度:名义速度0.5m/s。

3)踏步名义宽度:1400mm

4)倾斜角度:0°

2.2节能速度

1)节能运行速度为:0.13m/s;当自动扶梯上无乘客运行超过一段时间后自动转入节能速度。

2)节能速度由变频器实现。采用全变频的方式运行,能使用钥匙开关将节能速度断开,使扶梯以额定速度运行。

3)判断有无乘客的雷达探测方式。雷达感应动作应灵敏。

4)当传感器检测到有乘客时,应自动由节能速度转换为额定速度运行。应确保节能速度与额定速度之间的转换对乘客是安全的,整个速度转换过程应平稳。

3、主要部件要求及要求

3.1踏步组件

自动人行步道梯踏步组件主要包括踏步、踏步滚轮(踏步辅轮)、踏步张紧装置、踏步主轴等部件。

1)踏步结构采用铝合金整体压铸踏步。同时踏步应进行抗弯变形试验和动载试验。试验方法按《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及TSG T7007—2022《电梯型式试验规则》进行。

2)踏步主体喷涂或氧化银色,要求涂层具有一定附着力,可经得起正常清洁;踏面为打磨。

3.2踏步链滚轮(踏步滚轮)

踏步滚轮应由轮缘、轮毂和轴承组成。轮缘应采用耐油、耐水、耐老化、强度高的材料制造。

3.3驱动主轴

驱动主轴链轮采用等效功能的主轴滚轮组合结构。

3.4驱动装置

驱动装置包括驱动主机(电动机、减速器)、制动器、扶手带驱动装置。

3.4.1驱动主机

每台设备均应装配设计和制造成熟的电机。电机的品牌和型号应是投标扶梯的成熟配置 (略) 交通成熟应用经验。主机防护等级达到IP55或以上。

3.4.2 减速器

减速箱宜使用由斜齿轮和蜗轮蜗杆两部分组成。应有较高的负载承受能力、高效率、高寿命、低噪声,满足地铁、机场大运量的要求。

3. (略) 导轨系统

1)导轨应采用冷轧成形钢板。

2)导轨系统的设计应保证工作面光滑平整耐磨,有一定的尺寸精度,且各轨的安装应保证轨间尺寸的一致性及左右导轨的平行度,以使踏步平稳运行。

3)安装导轨及导轨支架的所有紧固件应考虑防锈设计,保证在所紧固零件寿命时间内拆装。

3.6扶手带及扶手带导轨

1)扶手带结构应与扶手带驱动装置相配套。

2)扶手带顶端到踏步的垂直距离介于1.0m至1.1m之间。扶手带的设计应能满足乘客的身材,在危险状况下能够很方便的抓住。

3.7金属桁架结构

1)自动人行步道梯桁架为镀锌金属结构,中间部分横梁环氧树脂涂层,按《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中载荷要求。

2)为方便桁架的运输及安装,桁架可设计成数段。安装时,分段之间必须刚性连接,连接螺栓必须有足够的强度、防锈能力和防松措施,以保证桁架在寿命期内的稳定。

3.8地板及梳齿板

1)梳齿板为铝合金型材。

2)应设置梳齿照明,以保证乘客在光线不足的情况下安全进入和离开扶梯。梳齿照明灯具防护等级要适应整梯使用环境,采用节能灯具(如LED灯等)。

3)梳齿采用耐腐蚀金属如铝合金材料制造,应能承受乘客脚踏、脚踢等载荷,更换方便。

4)自动人行步道梯前、后部位的每块地板均应设安全开关,当地板被移动时,步梯停止运行,只能用维修控制盒操纵。

5)梳齿板后的第一块地板应采用螺栓可靠固定在支撑结构上。

3.9扶手装置

12mm厚玻璃护栏。国际品牌扶手带。

3.10控制柜

1)自动人行步道梯应采用微机控制,的驱动装置均设在自动人行步道梯一端的驱动站内。

3.11线缆及其敷设

1)自动人行步道梯所用线缆应阻燃、低烟、无卤。阻燃特性试验应符合(IEC 332-2)标准的要求;低烟试验应符(IEC 1034-2)标准的要求;无卤特性试验应符合(*)标准的要求。

2)电磁兼容性要求符合下列标准:

(1)《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的电磁兼容性总论》(GB/*.1)

(2)《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的电磁兼容性 静电放电要求》(GB/*.2)

(3)《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的电磁兼容性 辐射电磁场要求》(GB/*.3)

3.12故障及运行状态显示

自动人行步道梯上、下梯头应具有运行状态显示功能。

自动人行步道梯应具有故障自诊断功能。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可通过显示装置判断出故障发生位置、原因、时间等,并在一段时间内有足够内存保持这些信息。

3)每台自动人行步道梯在 (略) 均有一一对应的紧急停止操作按钮。

3.13开关、插座及照明

1)在扶手 (略) 附近,设有操纵钥匙开关和方向转换开关。

2)所有钥匙开关、急停开关、停止开关等操纵开关和维修、照明等专用插座开关应有操作方向等永久性标志。各种开关应有代号标志,所有标志均使用中文。

3.14标志、警示牌及检修护栏

1)钥匙开关,急停开关,停止开关等操纵开关和维修、照明等专用插座旁应有开关功能、操作方向等永久性标志。各种安全开关应有代号标志。

2)每台自动人行步道梯设备应在机房内设置铭牌,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制造厂商的名称或商标、产品型号标志、系列编号。每台扶梯应在设备端头粘贴设备编号。

3)在自动人行步道 (略) 以醒目的图案和文字向乘客做安全乘梯提示,安全提示标志应在设备出厂时一并安装好。自动扶梯标志的具体内容、规格等详见附件。

4)在自动人行步道梯维护、修理或检查的工作期间,自动人行步道梯的出入口应用高度不低于1m检修护栏阻止乘客登梯。该护栏应可折叠,以便于存放。护栏上应有提示乘客禁止登梯的字样。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九个月内成交人完成整套进口设备过关审批全部手续,且货到项目地安装、调试完成。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整套进口设备(含所有零、部件及相关配件等)过关、安装调试及验收所有手续和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验收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4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2、安装调试

2.1本项目相关作业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

2.2项目完成后,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检测报告、合格证、扶梯钥匙等,移交采购人,并配合移交档案馆的资料。

3、验收要求

3.1本项目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文要求进行一般程序验收,货物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2验收标准项目中的所有货物由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本章技术要求进行检测验收,招标人逾期验收视为默认质量符合。

3.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4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供货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4、质量保证

4.1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自动人行道 (略) 销售的全新、原产地、原包装、手续合法完整、渠道正规、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产品,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良好的性能。

4.2项目质保自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特种设备检 (略) 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

4.3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4.4自动人行道产品、安装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自动人行道产品质量、安装质量的规范要求;并经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取得使用标志。

5、技术支持

5.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5.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5.3中标人须在当地设置维保点,以处理所有的维修服务,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服务。中标人须对采购方的技术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负责培训的人员应具备同类产品5年以上的维修经验)。

6、售后服务

6.1质保期:二年(特种设备检 (略) 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内免费维护及年检。

6.2针对所提供的设备须提供足够的备件、附件和易损件并保证是原厂生产的产品,以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

6.3检验和维修设备及工具

6.3.1须提供足够的常用检修设备。

6.3.2所有测试需要的附件、零部件和中文操作维修手册应与检修设备一并提供。

7、故障响应

7.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7.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故障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2小时。

7.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各种型号的设备须提供足够的备件、附件和易损件并保证是原厂生产的产品,以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项目维修点的备件配置情况)。

7.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生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8、培训

8.1供应商应免费为采购人培训能够独立检查、操作的人员2名,培训语言为汉语普通话。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文要求进行一般程序验收,货物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标准项目中的所有货物由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本章技术要求进行检测验收,招标人逾期验收视为默认质量符合。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供货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七、其他要求

1、交货时间及地点

1.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九个月内成交人完成整套进口设备过关审批全部手续,且货到项目地安装、调试完成。

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

2.1付款人: (略) (略) 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2.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开箱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无息支付剩余的3%。

2.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施工现场破除、开挖及地面恢复(施工后地面恢复需与施工前现场保持一致)、施工垃圾外运、施工土建及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年检、培训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4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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