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寻乌县耕地提升综合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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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寻乌县耕地提升综合改造项目

寻乌县耕地提升综合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寻乌县耕地提升综合改造项目已由寻府办抄字[2024]1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寻乌县 (略)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现对该项目工程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寻乌县菖蒲乡、晨光镇、澄江镇、丹溪乡、桂竹帽镇、吉潭镇、留车镇、 龙廷乡、罗珊乡、南桥镇、三标乡、水源乡、文峰乡、项山乡、长宁镇等15个乡镇。

2.2 建设内容:本项目通过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 (略) 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和其他工程建设等系列工程,将原有低质低效旱地、荒草地等地开发为耕地,将原有旱地改造为水田。本项目涉及低质低效农用地、荒地总面积676.32公顷(#.79亩),改造后预计实现新增水田2004.41亩,早地5326.01亩;“旱改水”总面积348.84公顷(5232.58亩)。

2.3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为#万元,本次招标项目投资额为#.#元(其中设计费#元;建安费#.#元);

2.4 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包括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纸编制、配合施工图审查、预算编制、技术服务。

2)施工部分:(包括本工程相关施工、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调试、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2.5 计划工期:总计24个月,其中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完成主要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2月,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12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

2.6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7 标段划分:划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级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2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与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其他人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6)本次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投标企业须提供以上投标人员的相关证书和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投标单位缴纳,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拟上述人员中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明,退休不足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则加盖牵头单位公章;事业单位性质的投标人可以由主管部门的证明替代。

3.3联合体要求

(1)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双方承担的工作以及责任与义务。

(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要求,如一个单位不能同时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要求,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但联合体不得超过2个法人单位组成,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双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任一单位,只能参加一次工程设计、施工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1人的两个投标人,视为同1个投标人的企业。

3. (略) 企业进赣投标备案和投标人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双方)必须在江西省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以在江西省公共 (略) 交易主体登记信息显示为已完成登记状态为准(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已完成登记状 (略) 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则加盖牵头单位公章)。

3.5投标人(联合体双方)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36个月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 (略)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3. (略) 范围内[ (略) 、县(区)]被限制投标资 (略) 在限制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中标的中标无效。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 (略) 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7日止自行在江 (略) (http://**)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报名并自行下载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12 月 19 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到达交易系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7. 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远程异地评标 ”系统评标,授权委托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活动,也无需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由投标企业自行将参与本工程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中所需的证书证件原件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 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连续近 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 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登入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

(3)投标文件解锁时间: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所有投标单位在3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企业未解锁完成,解锁无效,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废标。

8. 其它事项说明

8.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 (略) 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8.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或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①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②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③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人员。

8.3 本次招标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8.4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 (略) 上发布。

(3)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寻乌县 (略)

联系地址: (略) 寻乌县长宁镇左岸香桂旁A栋

联 系 人:黄聪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 (略)

地 址: (略) (略) 赣江源大道9号

联 系 人:李奉琼

电话:#

监督机构名称:寻乌县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机构地址:寻乌县县政府大楼三楼

监督机构办公电话:0797-#

2024年11月26日

寻乌县耕地提升综合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寻乌县耕地提升综合改造项目已由寻府办抄字[2024]1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寻乌县 (略)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现对该项目工程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寻乌县菖蒲乡、晨光镇、澄江镇、丹溪乡、桂竹帽镇、吉潭镇、留车镇、 龙廷乡、罗珊乡、南桥镇、三标乡、水源乡、文峰乡、项山乡、长宁镇等15个乡镇。

2.2 建设内容:本项目通过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 (略) 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和其他工程建设等系列工程,将原有低质低效旱地、荒草地等地开发为耕地,将原有旱地改造为水田。本项目涉及低质低效农用地、荒地总面积676.32公顷(#.79亩),改造后预计实现新增水田2004.41亩,早地5326.01亩;“旱改水”总面积348.84公顷(5232.58亩)。

2.3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为#万元,本次招标项目投资额为#.#元(其中设计费#元;建安费#.#元);

2.4 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包括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纸编制、配合施工图审查、预算编制、技术服务。

2)施工部分:(包括本工程相关施工、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调试、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2.5 计划工期:总计24个月,其中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完成主要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2月,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12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

2.6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7 标段划分:划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级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2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与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其他人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6)本次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投标企业须提供以上投标人员的相关证书和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投标单位缴纳,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拟上述人员中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明,退休不足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则加盖牵头单位公章;事业单位性质的投标人可以由主管部门的证明替代。

3.3联合体要求

(1)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双方承担的工作以及责任与义务。

(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要求,如一个单位不能同时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要求,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但联合体不得超过2个法人单位组成,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双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任一单位,只能参加一次工程设计、施工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1人的两个投标人,视为同1个投标人的企业。

3. (略) 企业进赣投标备案和投标人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双方)必须在江西省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以在江西省公共 (略) 交易主体登记信息显示为已完成登记状态为准(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已完成登记状 (略) 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则加盖牵头单位公章)。

3.5投标人(联合体双方)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36个月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 (略)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3. (略) 范围内[ (略) 、县(区)]被限制投标资 (略) 在限制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中标的中标无效。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 (略) 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7日止自行在江 (略) (http://**)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报名并自行下载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12 月 19 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到达交易系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7. 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远程异地评标 ”系统评标,授权委托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活动,也无需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由投标企业自行将参与本工程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中所需的证书证件原件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 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连续近 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 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登入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

(3)投标文件解锁时间: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所有投标单位在3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企业未解锁完成,解锁无效,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废标。

8. 其它事项说明

8.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 (略) 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8.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或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①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②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③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人员。

8.3 本次招标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8.4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 (略) 上发布。

(3)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寻乌县 (略)

联系地址: (略) 寻乌县长宁镇左岸香桂旁A栋

联 系 人:黄聪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 (略)

地 址: (略) (略) 赣江源大道9号

联 系 人:李奉琼

电话:#

监督机构名称:寻乌县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机构地址:寻乌县县政府大楼三楼

监督机构办公电话:0797-#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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