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律顾问服务机构?邀请比选公告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律顾问服务机构?邀请比选公告
(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律顾问服务机构比选申请 (略) (略) 47号获取邀请比选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GJJ—2024—1126
项目名称: (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律顾问服务机构比选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万*仟元)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1.律师事务所依法设立,具备合法的法律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资质,具有独立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律师事务具有履行本项目所需的设施和专业团队(提供承诺函);
3.律师事务所拟委派律师(一名)执业期限5年以上(提供拟委派律师法律执业资格证书);
4.拟委派律师近年来从事过或正在从事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服务,具有丰富的行政法律服务经验(提供拟委派律师个人简历及承诺函);
5.律师事务所及拟委派律师近5年未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略) 罚(提供承诺函)。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费用及其它
1.比选申请人承担其编制比选申请文件及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结果如何,比选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无论结果如何,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均不退回。
3.比选人不收取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五、邀请比选公告发布、报名及邀请比选文件的获取
1.公告发布:本公告 (略) 住房公积金 (略) 站“通知公告”栏和中心办公大厅公告栏( (略) (略) 47号公积金中心一楼大厅)。
2.邀请比选文件从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略) (略) 47号公积金中心二楼)免费领取。
3.比选申请人领取邀请比选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有效证明文件:
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若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仅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2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由比选人留存,原件则在验证后当场退还。
六、比选申请文件的制作
1.比选申请文件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2.当正本与副本出现内容不相符时,以正本内容为准。
3.比选申请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密封在一个包装内,在包装上写明项目名称、编号、比选申请人名称等内容,并 (略) 加盖公章。
4.比选申请人应在仔细阅读邀请比选文件内容的基础上编制针对本项目比选申请文件。格式内容要求见本文件的“第二部分”。
七、比选申请文件报价内容
1.所报单价及合计价格均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2.比选申请人须充分考虑风险因素。
3.比选申请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 (略) 理。
4.本次比选最高限价:*元(大写:人民币*万*仟元)。
5.为保证法律顾问服务质量,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低于预算价格的40%,需要详细说明成本构成,并提供至少一个最近两年内等于或低于此次报价的类似合同案例,最终由评审小组认定其是否违规、恶意低价。
八、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至时间、地点
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17:00。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并原封退还。
2.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 (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略) (略) 47号公积金中心二楼)。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比选邀请
(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对法律顾问服务机构采用邀请比选方式进行确定,特邀请北京中银(泸州)律师事务所、四川蜀泸律师事务所、四川辞鉴律师事务所参加比选。
十一、有关本次邀请比选事项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代雪 联系电话:0830-*
地址: (略) (略) 47号公积金中心二楼
(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26日
(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律顾问服务机构比选申请 (略) (略) 47号获取邀请比选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GJJ—2024—1126
项目名称: (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律顾问服务机构比选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万*仟元)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1.律师事务所依法设立,具备合法的法律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资质,具有独立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律师事务具有履行本项目所需的设施和专业团队(提供承诺函);
3.律师事务所拟委派律师(一名)执业期限5年以上(提供拟委派律师法律执业资格证书);
4.拟委派律师近年来从事过或正在从事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服务,具有丰富的行政法律服务经验(提供拟委派律师个人简历及承诺函);
5.律师事务所及拟委派律师近5年未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略) 罚(提供承诺函)。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费用及其它
1.比选申请人承担其编制比选申请文件及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结果如何,比选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无论结果如何,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均不退回。
3.比选人不收取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五、邀请比选公告发布、报名及邀请比选文件的获取
1.公告发布:本公告 (略) 住房公积金 (略) 站“通知公告”栏和中心办公大厅公告栏( (略) (略) 47号公积金中心一楼大厅)。
2.邀请比选文件从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略) (略) 47号公积金中心二楼)免费领取。
3.比选申请人领取邀请比选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有效证明文件:
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若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仅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2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由比选人留存,原件则在验证后当场退还。
六、比选申请文件的制作
1.比选申请文件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2.当正本与副本出现内容不相符时,以正本内容为准。
3.比选申请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密封在一个包装内,在包装上写明项目名称、编号、比选申请人名称等内容,并 (略) 加盖公章。
4.比选申请人应在仔细阅读邀请比选文件内容的基础上编制针对本项目比选申请文件。格式内容要求见本文件的“第二部分”。
七、比选申请文件报价内容
1.所报单价及合计价格均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2.比选申请人须充分考虑风险因素。
3.比选申请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 (略) 理。
4.本次比选最高限价:*元(大写:人民币*万*仟元)。
5.为保证法律顾问服务质量,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低于预算价格的40%,需要详细说明成本构成,并提供至少一个最近两年内等于或低于此次报价的类似合同案例,最终由评审小组认定其是否违规、恶意低价。
八、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至时间、地点
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17:00。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并原封退还。
2.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 (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略) (略) 47号公积金中心二楼)。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比选邀请
(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对法律顾问服务机构采用邀请比选方式进行确定,特邀请北京中银(泸州)律师事务所、四川蜀泸律师事务所、四川辞鉴律师事务所参加比选。
十一、有关本次邀请比选事项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代雪 联系电话:0830-*
地址: (略) (略) 47号公积金中心二楼
(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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