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改造项目监理服务的市场调研公告
(略) 有关规定,我院拟对“2025年度老旧房屋修缮改造项目,住院三部整体修缮改造工程项目”进 (略) 场调研,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具体如下:
一、调研内容
1、 (略) (略) 2025年度老旧房屋修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2、 (略) (略) 三部整体修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二、项目概况
1、 (略) (略) 2025年度老旧房屋修缮改造项目共含6个子项目;
2、 (略) (略) 三部整体修缮改造项目涉及改造建筑面积约6615m2,改造床位 262张。
三、服务内容和要求
项目建设监理单位全面承担本项目从前期工作到最终验收交付的全过程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监理范围内工程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文明生产控制、水土保持检测及监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与有关设计人、承包人及设备材料供应商等其它第三方的协调工作和最终的验收手续办理直至缺陷责任期结束的所有环节。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 (略)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备报名项目的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许可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三)具备报名项目履行合同所须的服务能力。
(四)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工程建设监理服务的供应商需取得国家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工程专业*级(含)以上资质。
五、报名资料(按如下顺序整理)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简介(包括公司规模、资质、财务状况、年产值、业绩及特殊资质与奖项等介绍);
4.企业在近3年内应具有全过程项目管理及同类型项目监理服务至少3项业绩,同时提供服务或施工合同;
5.拟投入专业技术团队情况(承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如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得到采购人同意);
六、资料递交方式及时间
自查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照要求提供所需资料现场递交,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工作日8:00-12:0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白老师(基建办)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略) 南二环东段1 (略) (略) 行政楼X409办公室
郑重提示: (略) 场调研仅是采购需求调研,并非正式招标
(略) 有关规定,我院拟对“2025年度老旧房屋修缮改造项目,住院三部整体修缮改造工程项目”进 (略) 场调研,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具体如下:
一、调研内容
1、 (略) (略) 2025年度老旧房屋修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2、 (略) (略) 三部整体修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二、项目概况
1、 (略) (略) 2025年度老旧房屋修缮改造项目共含6个子项目;
2、 (略) (略) 三部整体修缮改造项目涉及改造建筑面积约6615m2,改造床位 262张。
三、服务内容和要求
项目建设监理单位全面承担本项目从前期工作到最终验收交付的全过程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监理范围内工程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文明生产控制、水土保持检测及监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与有关设计人、承包人及设备材料供应商等其它第三方的协调工作和最终的验收手续办理直至缺陷责任期结束的所有环节。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 (略)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备报名项目的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许可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三)具备报名项目履行合同所须的服务能力。
(四)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工程建设监理服务的供应商需取得国家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工程专业*级(含)以上资质。
五、报名资料(按如下顺序整理)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简介(包括公司规模、资质、财务状况、年产值、业绩及特殊资质与奖项等介绍);
4.企业在近3年内应具有全过程项目管理及同类型项目监理服务至少3项业绩,同时提供服务或施工合同;
5.拟投入专业技术团队情况(承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如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得到采购人同意);
六、资料递交方式及时间
自查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照要求提供所需资料现场递交,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工作日8:00-12:0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白老师(基建办)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略) 南二环东段1 (略) (略) 行政楼X409办公室
郑重提示: (略) 场调研仅是采购需求调研,并非正式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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