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聘请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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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聘请项目比选公告

为更好地维护福建 (略) 及权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依法合规开展,获取优质法律服务,及时妥善解决相关法律问题,防范重大法律风险,拟采取公开比选方式聘请律师事务所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具体比选事项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采购人:福建 (略)

2、项目名称:福建 (略) 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3、法律顾问服务内容:为采购人及其权属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律顾问服务(含日常经营法律咨询与解答、合同审查与起草、法律风险评估与预防、参与重大合规事项的策划与运作、参与合同谈判和其他重大商务谈判、开展与业务相关的法律培训与指导、律师函)、出具法律意见书、 (略) 理法律纠纷案件等。具体服务内容由企业与中选律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 (略) 域为 (略) 的律师事务所(含分所),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在漳州有固定的执业场所。

2、参选人注册专职法律执业人员不得少于 5 人。

3、服务团队由1名主办律师与多名(不得少于2名)承办律师组成。参选人拟委派的主办律师执业年限达八年(含本数)以上、承办律师执业年限达五年(含本数)以上。

4、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前 3 年内,参选人及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若成立未满 3 年,则承诺期间为自成立起至参与比选时。

5、参选人委派的主办、承办律师 3年内无执业违法违纪, (略) (略) 罚 (略) 分,未因涉嫌违法行为被相关部门调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以上所有资格必须同时满足,若有一项审核未通过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按无 (略) 理。

三、比选办法

本次公开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选单位。

四、服务费用,具体项目如下:

(一)法律顾问费用为*元/年(本项费用为包干价)。

(二)诉讼(仲裁)案件、非诉项目最终收费根据事项具体情况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五、合同期限:服务期限暂定为 1 年(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不再续签)。

六、领取比选文件地点及时间

1、领取地点: (略) (略) (略) 广场城投大厦2503,联系人: 刘女士,联系方式:*。未在规定时间获取比选文件(办理报名手续)的视作未报名。

2、领取时间:北京时间 2024 年11月27日8:00至2024年12月3日17:30。(节假日除外)

七、比选时间及地点

1、递交比选申请书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2月19日8:00至9:00,逾期递交比选申请书的,视作放弃。

2、比选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2月19日9:00。

3、比选地点: (略) (略) (略) 广场城投大厦2402。

八、澄清及补充通知:

1.参选人提交要求澄清文件的方式和时间:参选人要求澄清的内容以电子邮件(*@*q.com)的方式提交比选人。提交要求澄清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 年12月6日北京时间17时30分之前。

2.澄清的方式和时间: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参选人。澄清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北京时间23时59分之前。

3.如比选文件内容需调整,比选组织机构发布补充通知的方式和时间:以电 (略) 站【发布媒介:漳 (略) (略) (http://**)】的方式通知参选人。

九、比选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比选保证金。

十、本次比选公告将在漳 (略) (略) (http://**)予以公告5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 (略)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比选组织机构:福建 (略)

日 期:2024年11月26日

为更好地维护福建 (略) 及权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依法合规开展,获取优质法律服务,及时妥善解决相关法律问题,防范重大法律风险,拟采取公开比选方式聘请律师事务所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具体比选事项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采购人:福建 (略)

2、项目名称:福建 (略) 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3、法律顾问服务内容:为采购人及其权属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律顾问服务(含日常经营法律咨询与解答、合同审查与起草、法律风险评估与预防、参与重大合规事项的策划与运作、参与合同谈判和其他重大商务谈判、开展与业务相关的法律培训与指导、律师函)、出具法律意见书、 (略) 理法律纠纷案件等。具体服务内容由企业与中选律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 (略) 域为 (略) 的律师事务所(含分所),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在漳州有固定的执业场所。

2、参选人注册专职法律执业人员不得少于 5 人。

3、服务团队由1名主办律师与多名(不得少于2名)承办律师组成。参选人拟委派的主办律师执业年限达八年(含本数)以上、承办律师执业年限达五年(含本数)以上。

4、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前 3 年内,参选人及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若成立未满 3 年,则承诺期间为自成立起至参与比选时。

5、参选人委派的主办、承办律师 3年内无执业违法违纪, (略) (略) 罚 (略) 分,未因涉嫌违法行为被相关部门调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以上所有资格必须同时满足,若有一项审核未通过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按无 (略) 理。

三、比选办法

本次公开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选单位。

四、服务费用,具体项目如下:

(一)法律顾问费用为*元/年(本项费用为包干价)。

(二)诉讼(仲裁)案件、非诉项目最终收费根据事项具体情况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五、合同期限:服务期限暂定为 1 年(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不再续签)。

六、领取比选文件地点及时间

1、领取地点: (略) (略) (略) 广场城投大厦2503,联系人: 刘女士,联系方式:*。未在规定时间获取比选文件(办理报名手续)的视作未报名。

2、领取时间:北京时间 2024 年11月27日8:00至2024年12月3日17:30。(节假日除外)

七、比选时间及地点

1、递交比选申请书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2月19日8:00至9:00,逾期递交比选申请书的,视作放弃。

2、比选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2月19日9:00。

3、比选地点: (略) (略) (略) 广场城投大厦2402。

八、澄清及补充通知:

1.参选人提交要求澄清文件的方式和时间:参选人要求澄清的内容以电子邮件(*@*q.com)的方式提交比选人。提交要求澄清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 年12月6日北京时间17时30分之前。

2.澄清的方式和时间: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参选人。澄清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北京时间23时59分之前。

3.如比选文件内容需调整,比选组织机构发布补充通知的方式和时间:以电 (略) 站【发布媒介:漳 (略) (略) (http://**)】的方式通知参选人。

九、比选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比选保证金。

十、本次比选公告将在漳 (略) (略) (http://**)予以公告5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 (略)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比选组织机构:福建 (略)

日 期: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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