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2025年 (略) 第三方服务项目( (略) 2024年水体达标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2025年 (略) 第三方服务项目( (略) 2024年水体达标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一)考核排名分析
(略) 水体达标考核排名管理办法,分 (略) 河流水质和未整改问题的月排名情况,为水体达标工作提供管控指导,排查河流水质影响因素,督办未整改问题的整改工作,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整改建议, (略) 三方交办问题逐月削减, (略) 局“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中排名靠前,确 (略) 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考核指标。
★(二)智慧研判分析
根据整理现场巡查情况及每月河流监测数据,分析断面周边污染情况及主要污染指标,判断污染成因,开展污染源溯源分析,绘制水质变化图,为水体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三)专家诊断
组织专家依 (略) 白塔堡河、桃仙河、沈抚运河等重点河流水质情况及变化趋势等,对河流水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提出有效的水质提升措施, (略) 河流重点断面水质提升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四)技术人员
技术人员至少10人,其中:
1.驻场技术支持人员:至少6人(含一名项目负责人),需要具备环保类专业职称或具备1年以上环保技术服务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还需同时具备2年以上环保工作经验。 (略) 水防办日常工作, (略) 、区水体达标工作要求及部署,配合制作水体达标相关材料,特殊问题分析材料、突发问题、重点问题、重点流域、重点时段解决建议等上报材料,依据工作进程及水体改善程度提供技术支撑。承 (略) 水污染防治其他工作。
2.驻场巡查人员:至少4人,驻场车辆2台,平均每周巡查不少于30个点位,采用现场巡查和技术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污染问题溯源。巡查包括步巡、车巡,配合无人机等技术设备手段,并具备快速水体检测能力,对排水进行精准研判,对发现问题进行影像识别,并提供巡查报告。 (略) 三方巡查问题、每日自查,对水体整治相关工作现场巡查, (略) 境内白塔堡河、沈抚运河、桃仙河、小沙河、张官河、杨官河、王滨河等河流沿岸进行巡查, (略) 水源地巡察工作,按需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核查工作。要求每季度完成一次全域河流支流及干流巡查,并制作河流图,标识河流所有排口位置及信息,并完成溯源。
★(五)调度制度
服务团队确定专人负责,24小 (略) 水体达标群, (略) 三方提示信息及巡查问题,即时调度各责任单位,及时跟踪反馈,重点问题跟踪督办、反复催办,确保整改率。对区三方巡查问题,发现即通知责任部门,并督促整改。
★(六)入河排污口管理
做好入河排污口巡查整治工作,将排污口相关 (略) ,形成如何排污口“一企一档”管理,并将巡查情况形成档案留存备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7日08时00分至2024年12月0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浑南政务服务中心2楼开标室( (略) (略) 新隆街1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供应商须在辽宁 (略) 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 (略) 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 (略) 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浑南生 (略)
地 址: (略) (略) 长青南街68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天泓 (略)
地 址: (略) (略) 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26.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天泓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琦、于晓琳、李芳
电 话: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