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招标公告
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郑州公用事业 (略) 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郑州公用事业 (略) ,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项目名称: 郑州公用事业 (略) 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
2.2服务地点: (略) 域内,郑州公用事业 (略) 、直属各单位及各下设机构(具体见合同附件2企业明细表,以下统称“使用单位”)办公地。
2.3项目概况:为满足档案整理需求,现需对需求 (略) 、直属各单位及各下设机构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工作进行采购,采购完毕后由中标供应商根据各单位需求情况及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档案的整理及 (略) 理服务。
2.4采购内容和范围: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即对历史档案或近期移交档案进行整理、编号、扫描、统计、装盒、扫描上传、上架、数据挂接(机关整理范围:2023年度、2024年移交档案;各单位整理范围:往年历史档案或根据工作安排需专项整理档案),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分项报价表。
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9月30日
2.6质量要求: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城建档案馆整理要求、使用单位要求(详见第四章合同附件4)。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1 年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金额不低于*元的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业绩,供应商须提供合同主要内容页(合同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合同金额等信息),若合同未体现合同总金额或不足以体现合同总金额,供应商另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正规发票(累计金额不少于*元)。提供上述扫描件材料不全或不能依据上述资料信息判定业绩指标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3.1供应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3.2被郑州公用事业 (略) 列为限制 (略) 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 2024 年 11 月 27 日9:00起至 2024 年 12 月 3 日17:00(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4.3采购文件工本费
R不收费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 年 12 月 4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线下递交 递交地址: (略) (略) (略) (略) 交叉口西南150米新发展科创大厦A座10楼1012会议室。
5.3逾期送达、密封不符合规定或未按照本公告4.2款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 郑州公用事业 (略)
联系人: *女士
联系电话: 0371-* *
邮箱: *@*63.com
投诉受理单位:郑州公用事业 (略) 采购管理部
联系方式:0371-*、0371-*
2024 年 11 月 26 日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郑州公用事业 (略) 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郑州公用事业 (略) ,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项目名称: 郑州公用事业 (略) 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
2.2服务地点: (略) 域内,郑州公用事业 (略) 、直属各单位及各下设机构(具体见合同附件2企业明细表,以下统称“使用单位”)办公地。
2.3项目概况:为满足档案整理需求,现需对需求 (略) 、直属各单位及各下设机构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工作进行采购,采购完毕后由中标供应商根据各单位需求情况及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档案的整理及 (略) 理服务。
2.4采购内容和范围: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即对历史档案或近期移交档案进行整理、编号、扫描、统计、装盒、扫描上传、上架、数据挂接(机关整理范围:2023年度、2024年移交档案;各单位整理范围:往年历史档案或根据工作安排需专项整理档案),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分项报价表。
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9月30日
2.6质量要求: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城建档案馆整理要求、使用单位要求(详见第四章合同附件4)。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1 年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金额不低于*元的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业绩,供应商须提供合同主要内容页(合同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合同金额等信息),若合同未体现合同总金额或不足以体现合同总金额,供应商另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正规发票(累计金额不少于*元)。提供上述扫描件材料不全或不能依据上述资料信息判定业绩指标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3.1供应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3.2被郑州公用事业 (略) 列为限制 (略) 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 2024 年 11 月 27 日9:00起至 2024 年 12 月 3 日17:00(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4.3采购文件工本费
R不收费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 年 12 月 4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线下递交 递交地址: (略) (略) (略) (略) 交叉口西南150米新发展科创大厦A座10楼1012会议室。
5.3逾期送达、密封不符合规定或未按照本公告4.2款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 郑州公用事业 (略)
联系人: *女士
联系电话: 0371-* *
邮箱: *@*63.com
投诉受理单位:郑州公用事业 (略) 采购管理部
联系方式:0371-*、0371-*
2024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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